◎文/卫宣利
谁也没有说起1985年的那两碗馄饨,但是,那馄饨的滋味,都各自心底泛起了温柔的浪花。
他们下船的时候,已过中午,两个人饥肠辘辘。女人站在饭香四溢的街头说:“去吃饭吧。”男人摸摸干瘪的口袋,迟疑片刻,带着女人进了路边饭馆。
那是1985年春天,男人惹了一桩官司,要赶到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去做被告。新婚妻子不放心,一定要一起去。
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两个人只剩下最后5元钱。从这个城市到他们家,还有四十多公里的路程。除去每人2元钱的车费,只剩下1元钱。
男人叫了一碗鸡蛋蘑菇汤。热气腾腾的汤端上来,诱人的香味很快便笼罩住两个饥饿的人。男人艰难地咽了咽唾沫,把汤推到女人面前说:“我不饿,你吃吧。”女人吸了一口气,又把汤推到男人面前,固执地说:“你不吃,我也不吃。”
这样推来推去,男人火了,走出去,蹲在门外抽烟。
男人已一天没吃东西,为保存体力,他蹲在门外,一动也不敢动。远远地,他看到女人低头喝汤的背影,这让他很惭愧。这是他第一次带她下馆子,却只能让她喝一碗最便宜的鸡蛋汤……
正想着,女人突然走过来,把他拉到餐桌前。餐桌上放着两碗鸡汤馄饨,漂着油沫的汤、碧绿的香菜、褐色的海带,还有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馄饨,香气弥漫过来,让他馋涎欲滴。
他抓住女人的胳膊:“你疯了?把车费花掉买这个?”
女人把他按坐在桌前,把馄饨推到他面前说:“快吃吧,吃完了,咱好有力气走回家。”他一下明白了,女人为了让他吃一顿饱饭,把回去的路费花了。
那碗鸡汤馄饨,又麻又辣又酸又甜,升腾起来的热气,让他模糊了双眼。
当他们走了四十多公里路回到家时,已是午夜。筋疲力尽的两个人,瘫倒在家门口。
男人为女人揉着浮肿的腿,虚弱地笑着说:“那馄饨,真香。”
为了男人喜欢吃的鸡汤馄饨,女人学会了做馄饨,备料、拌馅、擀皮,包成小巧玲珑的形状,煮好后,加进熬好的鸡汤。这样一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馄饨,在北方寒冷的冬天里,吃得人通体舒坦,既暖胃,又暖心。女人做馄饨的水平越来越高,后来,两人干脆在城里摆了一个馄饨摊,开始卖鸡汤馄饨。价格公道,分量又足,生意一直很红火。
一晃便是20年,两人从路边小食摊生意,做成满城闻名的馄饨大王,他们家也从农村搬到城市,买了房,买了车,送孩子上了最好的大学。
可是,日子好了,感情却淡了。
像所有夫妻一样,女人越来越唠叨,男人越来越暴躁,再后来,两人已无话可说。
终于决定分手,写好离婚协议之后,男人问女人:“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量满足你。”女人说:“我们再去一次那个小城,吃一次鸡汤馄饨吧。”男人说:“这么多年,你还没吃腻馄饨啊?咱店里什么馄饨没有,非要跑那里去吃?”
女人很固执,一定要去那个小城,男人妥协了。开车到小城的时候,正是中午。男人要带女人去小城最豪华的饭店,女人说不,她要去找当年他们吃馄饨的那家小店。
小城早已不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到哪儿去找那家小店?男人看着女人,有些后悔答应她的要求。
两人只好先在小城住下。第一天,女人带着男人,从一条小巷出来;再进入另一条小巷。女人心急,过马路时,差点被冲过来的汽车撞倒。男人猛地一拽,把女人紧紧拉进自己怀里,埋怨道:“怎么这么不小心?”女人却伏在男人宽阔的胸膛里,满脸是泪。男人猛然发觉,自己已很久没有这样抱过妻子,心忽然一软,想起这些年女人起早贪黑和他一起打拼,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第二天,仍然没有找到那家馄饨店。中午,两人在一家饭店里吃饭,女人点了竹笋炒肉。吃饭时,女人很自然地把菜里的肉都夹到男人碗里。他们刚结婚时,家里条件一直不好,每次吃饭,女人总是以不吃油腻为借口,把肉夹到男人的碗里。
那天晚上,突然下了暴雨,闪电像锐利的剑,从天上横劈下来。女人惊恐地从自己的床上跳下来,一头扑进男人怀里。男人紧紧搂着女人,不停地拍着女人的背说:“不怕,有我在呢。”
第三天,男人请女人在小城最有名的饭店里吃了鸡汤馄饨。谁也没有说起1985年的那两碗馄饨,但是,那馄饨的滋味,都在各自心底泛起了温柔的浪花。
末了,男人问:“还继续找下去吗?”女人低着头,羞红了脸,扭捏地转了一下身子说:“那店早拆了。你上哪儿找去?”
回去后,两人仍然争争吵吵地过日子,但是离婚的话,谁都没有再提起。
爱情的保鲜期
爱情的保鲜期的长短并不取决于科学,而在于,你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
埃利斯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一直独自一个人生活在瑞典的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她坚持说自己结过婚,可镇上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丈夫。年轻人常常坐在被阳光照得有些刺眼的栅栏上面,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埃利斯太太,您的丈夫呢?”
她总是不紧不慢地停下来,直起那还算硬朗的身体,和颜悦色地说:“他啊,工作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年轻人听到这话全都大声地笑了,连身下的栅栏都跟着笑得打着颤,快要散架的样子。
只有镇上的老年人才知道埃利斯太太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和一个叫埃利斯的小伙子定了亲。
英俊的埃利斯是附近矿上的一名矿工,他说一定会让自己的未婚妻做镇上最美丽的新娘。为了这个愿望,埃利斯努力工作。就是第二天要结婚了,他还坚持在前一天夜里下到了井下。
不幸就在清晨发生。矿井发生事故,矿工全部被埋在地下。当噩耗传来时,埃利斯太太正穿着美丽新娘装,等待着爱人的消息。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信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