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进入方式是指企业的产品、技术、技能、管理诀窍或其他资源能够进入他国的系统筹划和安排。我们认为,民营科技企业国际市场进入方式可以分为四类:国内生产产品而且销售国外、国外生产产品而且销售国内外、国外企业在本国除生产外的其他业务以及本国企业在国外除生产之外的其他业务。
本国生产而国外销售的进入方式主要包括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也包含对外承包劳务合同、合资企业、贴牌生产、进入跨国公司配套线等进入方式。国外生产而国内或国外销售的方式主要包括契约安排和股权投资两种。契约安排是指在一般不涉及股权或产权的条件下拥有专利、技术诀窍、商标的企业向国外企业出售(转让)这些无形资产或与国外企业结盟而进入目标国的经营方式。它包含的具体方式有:许可证安排、技术转让、特许专营、契约制造、交钥匙承包合同和管理合同等。国外企业在国内除生产之外的业务,主要包括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建立联合实验室和战略联盟(如做国外公司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本国企业在国外除生产之外的其他业务的具体形式包括劳务输出、设立营销机构如贸易型公司、设立办事处、境外研发中心、建立技术战略联盟、设立信息机构以及海外上市等。
可见,在进入国际市场过程中,民营科技企业有多种可供选择的进入方式,而在决策如何进入时,民营科技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分析影响进入方式选择的因素,通过权衡制定出特有的进入方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