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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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站着一个长相粗犷,浓眉大眼的男的,古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有些熟悉,长相上也觉得似曾相识,可不论怎么想都想不出来。
“可能是错觉吧,认识的总共就那几个人,和他素未谋面,怎么会认识呢?”
“大力,这是咱们的新舍友,古风,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
“古风,这是石力,因为力气真的大,我们都管他叫大力,或者大力哥。大力哥家里是农村的,为人很朴实,是我们宿舍的宿舍长。”金鑫变身老大哥,一直为古风介绍。
“嗷嗷嗷,你就是宿管阿姨说的那个人是么?我在正式介绍一下吧,我叫石力,他们喜欢叫我大力,那个我说话比较直,脑子也不是很灵,所以以后的日子,我要是惹你们不开心了,你们就直说,我注意。”
“嗯?石力,石磊大叔的儿子不就叫石力么?要是这样的话,那可巧了。”古风心里有一点惊讶,没想到这样都能碰到,有缘啊。
“那个,大力,你家是哪的?”
“我家是桃谷的。郊区”
“具体一点,我以前去过那边。”
“刘河。去过么?”
“哈哈,果然,你爸爸是不是叫石磊,家里有一大块桃树地,你妈妈最爱做肘子,对不对?”古风一听到这就稳妥了。保险起见还是问到底了。
“嗯?你怎么知道的?你跟我爸妈认识么?”
“何止是认识,你应该叫我风哥。”
在宿舍人诧异的目光下,古风讲述了和石力的渊源。
这个真的是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啊。缘分到了。啥都也有可能。
听完古风的话之后“原来是这样啊,那我以后就叫你风哥了,真的多谢你能帮我父母,我也想回去,确实回不去,放长假回去看到我爸妈劳累的样子,我心里也难受,但是我只能安心上学,这样才能改变我们家的生活。”看到石力有些发红的眼圈,古风和两个舍友也很佩服,石力真的很不错。
古风叹了一口气,知识就是力量,这话确实没错。农村的孩子质朴,心思直,没什么鬼心眼,家里没有背景,只能努力学习来改变自己的未来。相比较那些看不起乡下孩子的同龄人,真的不懂他们哪来的勇气。正如薛之谦的《丑八怪》所描述的歌词
如果剧本写好,谁被谁高贵?抛开家庭的背景,只看自己的话,我相信农村孩子和大城市的孩子比除了见识差一些,韧性,礼貌,性格上都会比城市中的孩子要强一筹。所以不管家里有没有钱,都得让孩子适当的吃点苦,学点东西。
记得一个报告上曾经做过调查,大城市中的孩子百分之六十不会洗衣服,百分之八十不会做饭。自立能力差很多。所以吃点苦是有益无害的。
想到这,古风给了石力一个大大的拥抱。
“没事的,大力,你爸爸妈妈一直跟我念叨你,说你有出息,挺为你骄傲的。所以你也不用伤心。”
“风哥,我没事了。让大家见笑了啊。”石力强行将在眼眶中打转的泪水憋了回去。
“大力相信我,你的前途不可限量,一定能让你爸爸妈妈过上好日子的!”不知道为什么,古风就想说出这话,同样没有原因,大力就是那么坚信古风的话。这就是默契。
因为这次的交心,古风认定了要帮大力的想法,大力也不会想到,未来的一切都是由此开始的。当然这都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