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山东省利用FDI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的驱动下,山东利用FDI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效益上都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吸引FDI逐年增加,实际利用FDI占全国的比重也逐年上升,由1984年占全国的0.03%上升到2006年占全国15.86%。受美国金融危机及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2007年这一数值稍有下降到14.73%,2008年进一步下降到8.88%。1979到2008年底,山东省累计批准FDI合同项目58998个,占全国比重为8.92%;合同外资15535515万美元,占全国比重为10.5%;实际使用外资8446873万美元,占全国比重为9.9%,继广东、江苏、上海之后居第四位,但实际利用FDI总量与广东(1879.5亿美元)、江苏(1368.6亿美元)两省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2008年山东FDI实际到帐额为8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2%。并且利用外资质量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引进设立了9个新能源项目;新批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532个,实际到帐24.3亿美元。中国香港和澳门依然是主要外资来源地,两地实际到帐外资37.3亿美元,增长53.6%,占全省的45.5%。2008年有142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山东投资,新增12家。
由山东省2001-2008年分行业FDI的统计,无论是合同项目数、合同金额还是实际金额,都是投资于第二产业的比重最大,第三产业次之,投资于第一产业的比重非常小。2001-2008年期间,山东省三次产业合同利用FDI项目数达到33166个,合同利用FDI11845977万美元,实际利用FDI6315253万美元。其中第一产业项目数为903个,合同外资金额33557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01097万美元,分别占总数的2.72%、2.83%和3.18%;第二产业项目数为27508个,合同外资金额9428196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137207万美元,分别占总数的82.9%、83.19%和81.3%;第三产业项目数为4755个,合同外资金额208221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76949万美元,分别占总数的14.3%、17.6%和15.5%。2008年山东省三次产业实际利用FDI金额分别为38423万美元、538586万美元、243237万美元,分别占实际利用FDI的4.6%、65.7%、29.7%,其中第三产业增长迅速,比上年增长26.2%。
在第二产业中,绝大部分外商将资金投向了制造业,对建筑业、采掘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投资比重很低。2001-2008年期间,山东实际利用FDI金额中,制造业实际利用FDI为4888437万美元,占实际利用FDI总额的77.3%,在第二产业中所占比重为95.16%。而建筑业、采掘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实际利用FDI额占第二产业的比重只有1.57%、1.11%和2.17%。从投资合同数目来看,制造业的投资占第二产业比重为97.62%,建筑业、采掘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占比分别为0.97%、0.49%和0.92%。在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主要分布在加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
外商对山东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在2001到2008年期间房地产业实际吸引FDI396112万美元,占第三产业实际吸收总额的19.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实际利用FDI105280万美元,占第三产业实际吸收总额的5.06%。FDI在山东省第三产业中所占的比重,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趋势,其中实际利用FDI由2001年占三次产业的13.54%上升到2003年的14.67%,下降到2005年的8.89%,再上升到2008年的29%,可见2008年第三产业吸收FDI规模增长较快,并且第三产业吸收FDI总量不断扩大。
11.2.3 山东FDI的来源地分布
山东利用FDI的来源地主要集中在韩国、香港、日本、新加坡、台湾省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及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其中的绝大部分来自于韩国和香港。截至到2008年底,山东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58998个,合同吸引外资15535515万美元,实际利用FDI8446873万美元,三项数据中韩国和香港所占比重,别为58.1%,57.27%和56.39%。
2008年,韩国投资项目数、合同FDI和实际利用外商直接外资三项指标均有所下降,全年新批韩国投资项目593个,合同外资额98674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126483万美元,分别占全省总数的38.83%、9.72%和15.42%。香港合同项目个数375个,合同港资633772万美元,实际利用港资371806万美元,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4.67%、29.46%和27.01%。
与2006年和2007年相比,除了合同数有少量下降外,2008年韩国对山东投资的合同金额和实际金额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2007年以来韩资在中国的大量撤资,而撤资的原因可能是中国劳动法的出台、对外资优惠政策的调整使得他们的高额利润减少,一些劣质资本可能出现了亏损,致使不少韩资企业撤资,其中不乏非法撤资现象的出现。撤资问题对山东局部的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造成和很坏的影响,引发的“青岛现象”更是引起媒体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当然,吸收外资数额的减少与2007年以来的金额危机也不无关系。
山东省吸引FDI规模的地区差异较大,造成山东这种投资现状的主要是因为地缘因素在山东吸引FDI中起着明显的作用,胶东半岛地区邻海,有着独特地理位置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并且与外资来源地韩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区域距离较近。另外也是由于青岛、烟台等地开放较早,受到的政策支持较多,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形成了一种资本和人才的聚集效应。同时,像青岛、烟台、威海等地经济水平较高,而且市场容量较大,有相对较好的基础设施。而中西部地区吸收的FDI就比较少,其原因主要也是由于地理原因,既然外商大量投资的是加工贸易企业,那么内地当然就不如沿海地区有利,并且由于内地的消费能力也不如沿海,基础设施相对较差,因此FDI在中西部地区的获利能力也不如沿海地区,所以造成了山东FDI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
11.2.5 山东FDI的方式特征
中国利用FDI有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外商投资股份制、合作开发等几种方式。山东省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主要采取的是中外合作经营、中外合资经营的方式,随着开放的加深,外商越来越倾向于独资经营,尤其是90年代以来,中外合作经营比重逐渐降低,中外合资经营比重也出现下降趋势,外商独资经营所占的比重迅速增加,外商独资所占比重由1999年的34.98%上升到2000年的42.45%,从而超越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成为山东利用FDI的主要方式,并且在以后的年份里其所占的比重连年上升。2007年独资企业占实际FDI的比重接近80%,达到了78.97%,2008年这一比重为74.46%,有所下降。
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山东实际利用FDI数额有所下降,实际利用独资610729万美元,下降了29.77%,占山东省实际FDI的74.46%;其次是中外合资企业188303万美元,下降0.8%,占实际FDI总额的22.96%;再次是合作企业13157万美元,下降64.83%,占实际FDI总额的1.6%;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8056.84万美元,增长86.06%,占实际FDI总额的不到百分之一。
资料来源:《山东统计年鉴(2000-2009年)》整理得出。
1979到2008年底,山东省吸收的FDI中,外商独资项目31441个,合同投资额10363873万美元,实际投资额5306368万美元,占全省批准总项目的比重、占全省合同外商投资总额的比重、占全省实际使用FDI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3.29%,66.71%,62.82%,中外合资企业以上三个比重分别为42.87%,26.08%,30.71%,合中外合作企业以上三个比重分别为3.75%,6.36%,5.28%,可见外商独资企业在FDI方式占首位,中外合资企业第二位,中外合作企业第三位。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外商独资企业已成为山东吸引FDI的主要投资方式,其实这种现象不仅在山东,在全国范围内也非常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中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和入世承诺的兑现,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国内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使得独资企业自身优势能够得到进一步发挥,外商采用独资经营方式的收益也大大增加。与合资或合作公司相比,采用独资方式经营,外商可以控制决策,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有利于保护生产专利或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等先进资产;有利于较少地受政府的干预,更好地服务于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实施。这一方面说明外商对山东投资环境的认可,对山东经济增长的信心在增强;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对山东经济发展带来诸如挤占市场份额、国有品牌流失、阻碍优势企业发展等负面影响,而这些负面影响都是经济不安全的因素,将在下一节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