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的《大漠祭》,是部中篇小说。其意图,就是想写写农民的生活。那时,觉得父母很苦。我小的时候,父母就为一天三两角钱的工分去拼命。他们唯一的盼头是等儿子长大,享些福。后来我长大了,他们却依然苦,更添了愁。按爹妈的说法,“老牛不死,稀屎不断”,“没个卸磨的时候”了。那时,我老埋怨:那些作家们,为啥不写写农民如何活着呢?埋怨多了,就想,别人不写,那就我写吧。
对中篇《大漠祭》,我进行了无休止的修改和重写。说不清写了多少遍,梦魇一样,屡废屡写,都失败了。
为了寻找原因,我开始大量读书,探索一些大作家成功的奥秘。最使我惊奇的是涅克拉索夫,他为何一见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穷人》和托尔斯泰的《童年》,就断言作者将来必成大作家呢?我想,这绝非偶然,其中,定有一种必然的东西。
苦思许久,我终于发现了其中奥秘。一个作家,在执笔之初,甚至执笔之前,就几乎决定了其将来。正如一个青苹果,虽小,却具有了成为大苹果的基因;而山芋,无论如何施肥浇水,成熟的,终究是山芋。作家亦然,其心灵和文学观念,决定了他日后的成就。除非,他进行过脱胎换骨式的灵魂历练。
痛苦的是,我发现,自己已走错了路:我以往的所有创作,凭的是感觉,加上一些自以为是的投机取巧。而写人的功力,却弱得可怜。更糟糕的是,我被伪现代派玷污了,染上了浮夸的文风,失去了一个优秀作家应有的质朴。
苦思良久,我毅然否定了自己。我抛弃了我习惯的笔法和文学观点。虽说当时,我已在上海出书,获了几次省级奖,成了小有名气的“作家”,有一套熟练的笔法,能轻松地写出东西,沿这条路走下去,无疑,我能成为“著名”作家。但我同时明白,那将是我的最高成就。
我决定重新练笔。
这一过程,我后来称为“大死”。大约有五年时间。这是噩梦般的岁月,苦不堪言。每天凌晨三时,我像被赶往屠宰场的猪一样,龇牙咧嘴,从床上爬起,先是禅修,然后走向书桌,进行单调、乏味的练笔,实践着自己的“悟”。那时的梦中,也在练笔。心灵是沉重不堪又痛苦不堪。身旁没有可探讨的朋友,眼前没有可请教的导师,陪伴自己的,只有须臾也离不开的莫合烟。心头更是漫长的黑暗,看不到一点儿希望。
更糟糕的是,我穷困潦倒,常常没买菜的钱,一家三口,两顺一逆地排列,才能挤在一张单人床上。唯一的奢侈,便是书了。我说服妻子,从口里挤出钱来,用以购书。我明白,只有书,才能使我超越闭塞的环境,不被同化。
苦极了,常给自己打气:就这样殉文学吧。成功了,当个好作家;失败了,活不下去,大不了回老家种地。本是农民的儿子,再当农民,也不赔本。
练笔的同时,我利用在教委工作的机会,跑遍了整个凉州。几年过去,对这块土地的熟悉程度,几乎等同于自己的家了。那时,心中的《大漠祭》也渐渐长大。
那段岁月不堪回首,我所经历的,确实是一种脱胎换骨式的灵魂历练。我甚至按苦行僧的一些标准来要求自己,如过午不食。为了怕饭后过饱影响大脑的正常思维,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吃晚饭。后来,又坚决地戒了与我相依为命的烟。怕的是,作家没当成,先叫烟熏死了。
我将这一阶段称为“大死”。经过了“大死”,才有可能“大活”。没有苦行,便没有彻悟。
终于有一天,我豁然大悟。眼前和心头一片光明。从此,我放下了文学,不再被文学所累,不再有对“成功”的执著。怪的是,反倒文如泉涌了。我明白,能重写《大漠祭》了。
三十岁那年,农历十月二十日,是我的生日。那天,我剃光了头发和胡须,躲到了一个偏僻的所在,开始了与世隔绝的四年。这时的创作,已进入“大活”阶段。不再有痛苦,不再有寂寞,只有宁静和超然。这时的我,不考虑发表,不考虑成功,只想完成。而这完成,也无丝毫执著了。我不再写作,我只是在生活。执笔,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心中的人物早已活了,我之所为,就是叫“他们”从笔下流出来,而我自己,则“滚出作品”。
后来,人常问:写《大漠祭》,吃了不少苦吧?我说不苦。真的不苦。若说苦,是写它之前有苦。写时,只有乐。如同一个猴子,苦苦修炼时,无疑是苦的,一旦成“弼马瘟”,就只有乐了。
再后来,连乐也无了,只有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