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居在南海北部湾畔的京族,从事海上渔业生产,其民族节日“哈节”,内涵渔业民族的岁时、信仰、村社、宗族、文娱、社交等多方面的传统民俗文化积淀。哈节日期各地有所不同:尾、巫头两岛在农历六月初十,山心岛在八月初十,红坎村在正月十五日。传说是由于各地京族1511年及其以后陆续从越南分批迁来中国定居的日子不同,因而节日日期也各异。
每逢节日,京族民众穿起节日盛装,由穿着古代服式与民间宗教法衣的头人与法师率领,撑旗掌伞,到海边向隔海相望的白龙半岛的镇海大王庙,遥遥迎神。迎请镇海大王来岛上“哈亭”享祭。“哈亭”是专为节日活动的建筑,1911年前多为木柱茅草顶的简陋的亭式建筑,今为祠庙式的砖瓦建筑。“哈亭”正堂内“哈节”供奉镇海大王等护岛神的神位,山心哈亭还供奉本村京族诸家先灵神位,正堂两旁筑木板台阶,以便民众入坐听歌、乡饮。
“哈”为京语,有两个声母、韵母相同只是声调有差异的语音,一为“吃”的意思,一为“歌”、“唱歌”等多义词,所以“哈节”可意译为“乡饮节”、“歌节”。“哈亭”在节日兼神庙、宗祠、乡饮堂、音乐舞蹈观赏厅等多种功能,平时又是村社议事场所,是京族民间宗教与民间政治活动中心。
“哈亭”在“哈节”所祀奉的神灵有镇海大王等。传说古代白龙岭一个石洞中有只蜈蚣精。船只经过洞前都要送一个人给它吃,倘若不送,它就兴风作浪把船掀翻。一天,东兴码头来了三个老乞丐,搭船到北海,上船时带了个大南瓜。船到白龙尾海面时,蜈蚣精出洞要吃人。乞丐举起早已委托船工煮得滚烫的大南瓜,投进它的口中,它吞下大南瓜,烫得直打滚,尸碎三段,成为巫头、山心、尾三个小岛。这乞丐是神仙的化身。京族民众尊之为镇海大王。“哈节”到海边向白龙半岛遥遥迎神,怎样才算神灵驾临呢?法师用“杯卜”来卜算。用两片小蚌壳(或竹、木仿蚌壳状修削)以一根小红线相连缀,即成卜器,俗称“杯”。法师双手合捧之,念祷语,轻抛地面。如两片皆覆为阴卦、凶卦;两片皆仰,为阳卦,吉卦;一仰一覆为阴阳卦,胜卦,大吉大利,俗称“胜”。连卜三卦获“胜”便是神灵已经请到,即簇着恭迎得镇海大王的椅轿,彩旗招展,来到“哈亭”。镇海大王本是当地沿海一带汉族渔民的海上保护神(另有其传说),京族渔民将汉族传说改造为解释三岛来历的京族聚居地的开辟传说,“哈节”于“哈亭”奉祀,并将越南各原住地的村社保护神(一般一个村社奉祀一位神)带来中国,一齐在“哈节”奉祀于“哈亭”,形成了兼容汉、京文化于一炉的“哈节”多神崇拜的独特的信仰习俗,既认同于原有土著汉族民众,达到民族和睦共处,又保持自己的民俗信仰,维护本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这是符合迁徙民族的信仰习俗的发展规律的。
京族民众没有宗祠,山心哈事设“本村诸家先灵”神位,哈节祭神也祭了祖先。
节日活动过程大体分为;(1)迎神,(2)祭神,(3)入席乡饮听歌,(4)送神四部分。祭神时,读祭文,跳“进香舞”、“跳天灯”等娱神也娱人的舞蹈,祈求神灵保佑海上平安和渔业丰收。
“哈节”的主要活动项目之一是“唱哈”(即“唱歌”)。主唱的哈妹在哈亭中间,手拿两片小竹片,边唱边敲;伴唱的哈妹坐在旁边地上,敲竹梆和之;哈哥奏三弦伴奏。所唱内容有:(1)民间信仰宗教诗。(2)民间叙事诗,如《琴仙》、《十三哥卖鬼》、《宋珍陈菊花》、《金桃姑娘》、《刘平杨礼结义》。(3)汉族古典诗词如白居易《琵琶行》、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译成京语用京曲演唱。(4)哲理诗和抒情诗。(5)情歌。
如:
千里江山千里念/表白相爱莫三心/人品性好数不尽/有人问我/一日思念多少遍/是否他还相爱/不贪财不贪钱/只贪他心胸无边
哈妹在“哈亭”中演唱,青年男女们在远离“哈亭”的村中、林间、海边沙滩自由对唱。京族民众邀请本族、外族亲友欢度节日。所以“哈节”是京族重要的“歌谣文化传承场”之一,也是民众的(特别是青年男女的)文娱习俗、社交习俗的重要日期。祭神所跳“进香舞”、“跳天灯”,送神后所跳“打花棍”(驱赶野鬼),也是文娱习俗、信仰习俗的组成部分。
哈亭乡饮、听歌,入席的位置是有等级的。以修建哈亭和筹备“唱哈”时各人捐资多少而定。本地京族男子到一定年龄就有资格入席。为取得这种资格,必须举行登记入“乡饮簿”的仪式。每年农历正月初十,京族民间村社组织(称为“众村”)在“哈亭”祭诸神。开祭前,村中年满乡饮年龄的男子,凑钱买香烛纸炮到“哈亭”拜神,以示入众心意。登记入簿,意味着该男子已成年,享有乡饮入席权利,也承担村社各项义务(如丧礼中担承力),有事可得别人帮助,也有义务帮助别人。按乡饮簿次序,每年轮流若干人当“哈头”,筹办当年“哈节”。因“哈亭”席位有限,也每年轮流若干人入席。这便是节日所内涵的村社习俗因素。
京族民众也过春节、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食新米等与当地汉族、壮族共有的节日,但“哈节”则是京族独有的、内涵着上述多方面的习俗因素的民族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