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陵山地的利用
畲田这是一种不设堤埂,顺坡而种的坡田。这种山地的利用方法,广泛使用于唐代。由于顺坡而种,不设堤埂,农田的水土流失相当严重,而且使用的寿命很短,一般只能种三年,就不能再种了。正如唐代的诗人杜甫所说:“历三岁,土脉竭,不可复树艺。”这是山地利用的初期。后来,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水土流失的危害为人们所认识,到宋代这种土地利用方法就被人们淘汰。但在一些地多人少的少数民族地区,直到清代,仍在使用。例如,据《广东新语》记载,在广东东部,清朝初年,那里的人民“当四、五月时,天气晴霁,有白衣山子者,于斜崖陡壁之际,杀阳木,自上而下,悉燔烧,无遗根株,俟土脂熟透,徐转积灰,以种禾及吉贝绵,不加灌溉,自然秀实,连岁三、四收,地瘠乃弃,更择新者,所谓畲田也。”就是一例。
梯田梯田是在畲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山地利用方式,它是沿着山的坡度,按等高线筑成堤埂,埂内开成农田。由于埂内的农田呈水平状,田外由堤埂包围,因而它有很好的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在有水源的地方,又将垦山同挖塘、筑堰、叠坝结合起来,使“水无涓滴不为用,山到崔嵬犹力耕”,巧妙地将垦山、用山同治水、治土结合起来,使我国的山地得到了比较好的利用。
梯田的名字最早见于南宋范成大的《骖鸾录》中,“袁州(江西宜春)岭板上皆禾田,层层而上至顶,名曰梯田”。梯田在宋代不只袁州一地有,不少有山的地区,亦都有梯田。例如,在诗人杨万里的诗中就有“翠带千束翠峦,青梯万级搭青天。长淮见说田生棘,此地都将岭作田”的诗句。宝庆《四明志》中说:“当地右山左海,土狭人稠,旧以垦辟为事,凡山颠水湄,有可耕者,累石堑土,高寻丈而延袤数百尺,不以为劳。”方勺在《泊宅编》中说:福建“垦山陇为田,层起如阶级然,每远引溪谷水以灌溉。”另外,据叶廷珪《海录碎事》记载,在四川的果州(南充)、合州(合川)、戎州(宜宾)也都有梯田,当地称为磳田。所有这些都反映了梯田在宋代是相当普遍的。
梯田图关于梯田的修筑技术,元代的王祯《农书》中有详细的描绘,其要点是:①先依山的坡度“裁作重蹬”,修成阶梯状的田块;②再“叠石相次包土成田”,修成石梯阶,包围田土,以防水土流失;③如果上有水源,便可自流灌溉,种植水稻,若无水源,也可种粟麦。这些梯田修筑技术,说明时至元代,我国修建梯田,利用山地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由于梯田既能利用山地,又能防止水土流失,所以至今仍是我国利用山地的一种主要方法。
山地分层利用这是针对垦山造田容易造成水土流失而设计的一种山地利用方法。这一方法出现于清代,见于包世臣《安吴四种·齐民四术·农一上》,其法是:“择稍平地为棚,自山尖以下,分为七层,五层以下,乃可开种。就下层开起,先就地芟其柴草烧之,即用重尖锄一两敲开之。初开无论秋冬,先遍种萝卜一熟,此物最能松土,且保岁,根充蔬粮,叶可饲猪及为粪,乃种玉黍、稗子,杂以芦稷、粟,且土膏自上而下,至旱不枯。上半不开,泽自皮流,限于下层,润足周到,又度涧壑与所开之层高下相当,委曲开沟于涧,以石沙截水,渟满乃听溢出,既便汲用,旱急亦可拦入沟中,展转沾灌也,至第五层,上四层膏日下流下层,又可周而复始,收利无穷。”离居住区远的,则可根据土壤的不同,种植不同的树木,赤白土阴面可种茶,阳面可种竹,或种油桐、松、杉等;黑黄土阴面可种松杉,阳面宜种漆。这虽然“收利略远”,但可“计入十倍”。这个设计,在清代究竟实施了没有,因缺于记载,现已不得而知,但这种分层用山,以防水土流失的设想,却不能不说是很巧妙的,也是很有见地的。
对河湖滩地的利用
圩田是人们利用濒河滩地、湖泊淤地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农田。它是一种筑堤挡水护田的土地利用方式。南宋诗人杨万里在《圩丁词十解》中说:“圩者,围也。内以围田,外以围水”,集中地说明了圩田的特点。
圩田是长江流域人们与水争地的一种农田,它的历史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越绝书·记吴地传》中所记的“大疁”、“胥主”、“胥卑墟”、“鹿陂”、“世子塘”、“洋中塘”等,都是我国早期的一种圩田。如元代王祯《农书》的圩田图。起初的圩田建筑比较简单,只是筑堤挡水而已。到五代时,圩田的修建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形圩田图成了堤岸、涵闸、沟渠相结合的圩田,而且规模宏大,建设完善。据《范文正公集·答手诏条陈十事》记载,当时的圩田“每一圩方数十里,如大城,中有河渠,外有门闸,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能取得“旱涝不及,为农美利”的良好效果。所以入宋以后,圩田在长江中下游发展甚为迅速。据《宋史·河渠志》记载,北宋末年,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沿江圩田“几三百顷至万顷者凡九所,计四万二千余顷,其三百顷以下者又过之”。当涂和芜湖两县的田地,十至八九都是圩田,圩岸连接起来,长达240余公里。宋淳熙三年(1176),太湖周围的圩田,多达1498所。这对当时扩大耕地面积,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淤田是对河边淤滩地的一种利用方式。其法是“秋后泥干地裂,布撒麦种于上”,利用枯水期播种,抢在夏季涨水前再收一熟。
柜田是一种小型的围田,王祯《农书》说它是“筑土护田,似围而小,四面俱置瀽穴,如柜形制。”
沙田是对江淮间沙淤地的一种土地利用方式。王祯《农书》说:“南方江淮间沙淤之田也……四围芦苇骈密以护堤岸……或中贯潮沟,旱则频溉,或傍绕大港,港则泄水,所以无水旱之忧,故胜他田也。”
滩涂的利用
筑堤挡潮这一措施,见于唐代。唐时李承于楚州筑常丰堰,便是这一办法。《新唐书·李承传》:柜田图“李承……淮南西道黜陟使,秦置常丰堰于楚州,以御海潮,溉屯田塉卤,收常十倍它岁。”宋代范仲淹在通、泰、楚、海地区筑海堤,用的也是这种办法。《宋史·河渠七》:“至本朝天圣改元(公元1023年),范仲淹为泰州西溪盐官日,风潮泛滥,淹没田产,毁坏亭灶,有请于朝,调四万余夫修筑,三旬毕工,遂使海濒沮洳斥卤之地,化为良田,民得奠居,至今赖之。”
涂田是将海涂开垦为农田的一种方法。据王祯《农书》记载,其方法是“沿边海岸筑壁,或树立桩橛,以抵潮泛,田边开沟,以注雨潦,旱则灌溉,谓之甜水沟”,即包括筑提挡潮,开沟排盐,蓄淡灌溉等措施。其中田边开沟,则是有关中国滨海盐地,使用沟洫条田耕作法的最早记载,但是海涂一般含盐分很高,所以一开始还不能种庄稼,必须先经过一个脱盐过程,其方法是“初种水稗,涂田图斥卤既尽,可为稼田。”这是我国盐碱地治理中利用生物脱盐的创始。经过这样处理以后,“其稼收比常田,利可十倍。”
筑坡蓄水养鱼这是明清时期的一个创造,首见于明代黄省曾《养鱼经》的记载,“鲻鱼,松之人于潮泥地凿池,仲春潮水中捕盈寸者养之,秋而盈尺,腹背皆腴,为池鱼之最。”清初,广东已大规模利用。《广东新语》说:“其筑海为池者辄以顷计”。乾隆时,福建也用这种方法利用海涂,乾隆《漳州府志》:“滨海筑坡为田,其名为棣。初筑未堪种艺,则蓄鱼虾,其利亦溥,越三五载,渐垦为田”。台湾筑坡蓄水养鱼更为发达,《台湾通史》载:“台南沿海素以蓄鱼为业,其鱼为麻萨末(虱目鱼),番语也……自道光以来,流沙日积,淤蓄不行,人民给以为塭,税轻利重,继起经营,其大者广百数十甲,区分沟画,以资蓄泄……南自凤山,北至嘉义,莫不以此为务。”以至“岁之凶稔,视鱼丰啬,故其衣食之源,皆资于此。”其海涂养鱼之发达,由此可见。
除养鱼而外,还有养殖贝类。种类有蚝、蚶、等,流行的地区主要在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在福建,养蛏的叫蛏田、蛏荡;在广州养蚝的叫蚝田,养的叫田;在浙江养蚶的叫蚶田。清人王步青在《种蚶诗》中说:东南美利由来擅,近海生涯当种田,反映了海涂养贝在东南地区已相当发达,并成了当时农业生产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水面利用
水面的利用主要是架田,这是一种与水争地的方法。架田与圩田有所不同,圩田是利用滨河滩地,作堤围水而成,架田则是利用水面,它是通过架设木筏,铺泥而成,因而它可以称得上我国古代创造的一种人造耕地。架田是由葑田发展而来的,所以有时也叫葑田,葑田是因泥沙淤积茭草根部,日久浮泛水面而成的一种天然土地。早在晋代郭璞的《江赋》中已有利用葑田的记载。五代的《玉堂闲话》中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广东番禺“海之浅水中有荇藻之属,风沙积焉,其根厚三、五尺,因垦为圃以植蔬,夜为人所盗,盗之百里外,若浮筏故也。”这种浮于水面,能为人盗走的蔬圃,就是葑田。可见,五代时,葑田已在广东浅海一带发展起来,到了宋代,葑田又发展到长江流域。在南宋诗人范成大的诗中,有“小舟撑取葑田归”之句,陆游在《入蜀记》中也记有“筏上铺土作蔬圃,或作酒肆”的大架田。不过这时的架田,已不是天然的葑田,而是人工架田图建造的架田了。南宋的农学家陈旉在其《农书》中,对此还作过详细的介绍:“若深水薮泽,则有葑田,以木缚为田丘,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其木架田,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淹溺。”这种架田,一能自由移动,二能随水上下,所以被元代的农学家王祯称之为活田。这种田,当时在江浙、淮东、两广等地都有,分布的地区是相当广泛的。
除了木架铺泥的架田外,还有一种用芦苇或竹篾编成的浮田。但不铺泥,只用来种蔬菜,其历史要比架田早得多。晋代的《南方草木状》中,就有记载:“南人编苇为筏,作小孔,浮于水上,种子于中,则如萍根浮水面,及长,茎叶皆出于苇筏孔中随水上下,南方之奇蔬,按指蕹菜也。”清代的《广东新语》中亦记有这种蕹菜田:“蕹无田,以篾为之,随水上下,是曰浮田。”这是我国人民在土地利用上的一个新创造。
干旱地区的土地利用
砂田是在半干旱地区使用的一种特殊的土地利用方法。主要流行于甘肃以兰州为中心的陇中地区,这种田的特点,主要是用砂石覆盖,所以人称为砂田或石子田。据当地人说:有一年,甘肃大旱,赤地千里,四野无青,有一位老农在寻砂田图找野菜度荒时,在一个鼠洞旁的石缝中,发现了几株碧绿葱青、生长健壮的麦苗,扒开乱石,见下面的地相当湿润,这一偶然的发现,使这位老农悟出了一个压石保墒的道理,第二年这位老农依法仿效,果然长出了麦苗。后来,经过不断改良,便形成了砂田这种土地利用方式,经考证,这一技术大约产生于明代中叶,至今约有四五百年历史了。
砂田有旱砂田和水砂田之分,建造的办法是:先将土地深耕,施足底肥,耙平、墩实,然后在土面上铺粗砂和卵石或片石的混合体。砂石的厚度,旱砂田约8~12厘米,水砂田约6~9厘米,每铺一次可有效利用30年左右。播种时,再拨开砂石点播或耔播、条播,然后再将砂石铺平,一任庄稼出苗生长。砂田由于有砂石覆盖,可以直接防止太阳照射,雨水能沿石缝下渗,又可避免水分流失,蓄储的水分又可因此减少蒸发,除此之外,还能压碱和保温。可见,砂田是我国土地利用上一项独具匠心的创造,由于砂田能有效地利用干旱地区的土地,所以至今还在甘肃中部的皋兰、靖远、榆中、永登、兰州一带使用。
中国古代在土地利用上的经验与教训
围湖造田中的经验教训围湖造田,应以不破坏水系安全和环境生态为准则。如果滥围滥垦,将带来严重的危害。这方面,宋代的围湖造田留给后世的经验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首先加剧了水旱灾害。太湖被围,造成“旱则……民田不占其利,涝则远近泛滥,不得入湖,而民田尽没。”故《宋史·食货志》说:“苏、湖、常、秀,昔有水患,今多旱灾,盖出于此。”鉴湖被围,“春水泛涨之时,民田无所用水……至夏秋之间,雨或愆期,又无潴蓄之水为灌溉之利,于是两县(山阴、会稽)无处无水旱。”《宋史·食货志》说:“明、越之境,皆有陂湖,大致湖高于田,田又高于江海,旱则放湖水溉田,涝则决田水入海,故无水旱之灾……政和以来,废湖为田,自是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患。”当时,绍兴知府史浩说:“然则非水为害,民间不应以湖为田也。”一针见血道出了症结所在。
其次,造成农田失收。绍兴九年(1139)周纲到明州调查广德湖被废后的情况说:“臣尝询之老农,以为湖水未废时,七乡民间,每亩收谷六七硕,今所收不及前日之半,以失湖水灌溉之利故也。计七乡之田,不下二千顷,所失谷无虑五六十万硕。”蔡襄在《乞复五塘子》中说,自宝元(1038~1040)中先后废决五塘以后,“收得塘内田一百余顷,丰赡得官势户三十余家”,从此,“沿海碱地(千余顷)只仰天雨,有种无收。”经济损失之大,难于数计。
第三,导致国家失赋。陈橐在《夏盖湖议》中说:“建炎元年(1127),湖田课租,除检放外,两年共纳五千四百余石,而民田缘失陂湖之利,无处不旱,两年计检放秋米二万二千五百余石。只上虞一县如此,以此论之,其得失岂不较然。”鉴湖的情况,亦复如此。徐次铎在《复镜湖议》中说:“夫湖田上供,岁不过五万余石,两县岁一水旱,其所损所放赈济劝分,殆不啻十万余石,其得失多寡,盖已相绝。”永丰圩修成以后,岁收“不过米二万余石,而四周岁有水患,所失民租何翅十倍。”可见围湖造田,田赋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困难。
第四,加剧了社会矛盾。湖泊被围以后,争田、争水的矛盾不断发生,民事纠纷不断,广德湖被围,“无佃人民,词讼终无止息”,“争占斗讼愈见生事。”五塘被围,“旧日仰水灌注之地,尽皆焦旱,百姓争讼”(《蔡忠惠公集》)。木兰陂被围,“乡民至有争水而死者”。从而给社会增加了新的动荡不安的因素。
此外,还有水生资源及交通运输遭到破坏等,可见宋代围湖造田,其利甚少,其弊甚多,这个历史教训至今仍是值得我们吸取的。
垦山造田的经验教训在山区,由于人们盲目垦山,结果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例如,宋代四明山区,本是“巨木高森”,“竹木茂密”的地方,即使“暴雨湍急”,沙土也为“木根盘固”,无水土流失之忧,后来因为伐木开山,山区因而“靡山不童”,结果造成了“沙随流而下,淤塞溪流”的严重后果。清代帅承瀛在《浙西水利备考》中说:“于潜、临安、余杭等地,因为开山种植,结果“一遇霪霖,沙随水落,倾注而下,溪河日淀月淤,不能容纳,辄有泛滥之虑”,使湖区备受洪涝之灾。梅曾亮在《记棚民事》中,将开山和不开山的不同后果,作了鲜明的对比,他说:“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储水,毕至洼田中乃至,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充分说明盲目开山垦田的危害。
我们祖先用付出了重大代价换来的这些经验教训,对我们今天的土地利用,仍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