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阿金
Dear阿金:
现在是2014年1月17日中午十二点整,我坐在桌前给你写这封信。
距离上次给你那封信多久了呢,似乎还在昨日。
我记得那时候和现在一样,也是大考后,连着一个星期绷紧的神经松懈下来,便想起了你。
那一刻,在喧闹的如同菜市场一般的教室中间,我坐在那,将手支在下巴边缘,浮上眼帘的,就只有你。
我记得那时候我和韩还有你的关系最好,可是你知道,学校的那楼梯仅容两个半人通过,三个人便太挤了,于是每次你都是独自一人背着包走在我们面前。
那时候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我们分开去了不同的学校,新的朋友拉着我走楼梯,我听见脚步嗒嗒嗒地落在阶梯上的时候,才突然想起,那些日子你走在我们前面,听着只属于你一人的脚步声,是不是很孤单。
一个人走着,一个人穿梭在人来人往的阶梯上。
我想了想,我似乎从没有拉过你的手和你并排走路。
纵使我知道你的性子不喜欢别人牵着你的手,我记得我想挽着你的时候,你总是一脸嫌弃地避开,说都多大了。
我并没有多大,我觉得我还是一个小孩子。
在韩面前我可以很成熟,说些高端上档次的话,可究竟是为什么,到了你面前,我就只会撒娇,或许,就是只为了你能摸摸我的头,告诉我你在这里。
距离我们相遇的那天,已经过去了十年,我一直很喜欢十年这个界限,或许也是因为Eason的那首《十年》,十年之前,我都还未曾认识你。
只是真正熟悉却是初中的那三年。
初中开学那天我背着书包站在教室门口,突然在学生名单上看到你的名字,蓦地转头,你背着黑色的单肩包,穿着七分裤低着头靠在走廊的栏杆上,至今一闭上眼,我都能在脑海里描绘出那件裤子深黑的颜色。
可是我未曾告诉你。
若时光倒流,那一年,还是13岁的我,一定会笑着对你说,幸好你在这里。
我和你认识的时间明明比我和韩认识的时间久很多,可是回忆起来,我似乎并没有时常和你在一起。
初中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个周末你拉着我们一群人去电影院看福尔摩斯,那个时候的你刚刚踏入看英剧美剧的门槛,而那个时候的我却沉浸在动漫中,所以开始我是怎么也不想去。
可是如今,我多庆幸我还留有这样一份回忆。
我记得那个时候Kevin坐在我的身旁,你离我三个位子那么远。
那个时候的Kevin还没有像现在这样,会四五种语言。其实我也不了解他的近况,高中一年半,我已经整整一年半没有见过他。
高一期末的时候我给他发短信,我说我以为大家都不会变。他跟我说,可是他,真的变了。
只有五个字,他也许是无心的,也许只是惋惜一下罢了。可是为什么那一瞬间,我红了眼眶。
那一刻我躲在寝室的被窝里看着手机屏幕,屏幕的光因为无人操作很快就暗了下去,我就攥着手机,在室友都已睡去的晚上,一个人,哭得像个小孩子。
我和韩上一次见面是在十一的漫展,而和你最近的一次,却是在去年的暑假。
我约了你和韩一起去电影院,那时候很多人都去看《小时代》,开始我是想大家三个人一起去看的,只是你在电话里就和我讲你不要看小时代,青春啊,这种肉麻兮兮的东西已经不适合我了,我已经不看这些东西很久了。
我就在话筒这边一直笑,思绪却飘到了很久以前。
想起初中时拉着你去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那部电影的细节现在早已记不清,但是结局却记得很清楚,柯景腾没有和沈佳宜在一起,他们相遇在最好的时光里,却最终没有相伴到老。
我想你应该连这部电影的主角名都记不清了,可是我在想,我们相遇在最好的时光里,那么我们能不能一起继续走下去。
我想,我想,你当我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们总跟我说一辈子太长,别总挂在嘴边。
可是十年眨眼就过去,你还在这里,我为什么,不能再贪恋另一个十年。
你能不能,再陪我十年,乃至再一个十年,然后更多更多的十年呢?
我只跟韩说过,我问她说她能否再陪我十年。那个时候她正坐在去学校的公交车上,而我站在寝室的阳台上,那边声音十分嘈杂,可是我可以很清楚地听见,那个好字。
穿过电话线,她在城市的那一头,为我许下了诺言。
而我就不曾问过你,许是害怕你觉得我又文艺了。
时间是暑假,周六的晚上,我正写着数学。手机的提示音突然想起,是你发来的短信,短信的内容不像是你的风格。
“我不知道我要不要打电话给你,我现在很想找人哭一场。”然后紧接着又是一条“算了,看会儿天心情好多了”。
我记得我飞速回了你一句:“怎么了,我很闲,随时可以电话。”然后等了两分钟手机没有动静,就直接拨号打给你了。
声音是带着哭腔的,浓重的鼻音。
我从来没听过你这样的声音,不论是在我还是在其他同学的印象里,金伊丽就应该是不会哭的一个人。
因为认定了这么像男孩子的人性格肯定很坚韧,可是究竟是谁说的,她不会哭的。
你跟我讲了很久,你说你不想理你爸妈了,对成绩这么在乎。我听着,然后应着,我在想,谁的父母不是这样,我的父母也是这样,他们其实也不过是太爱我们,希望我们的未来能过得更好一点罢了,只是他们时常太过严厉,不理解我们。
然后我想,为什么我们的家离这么远,晚上九点的时光,我不可能从家里奔出去找你,也就不可能,在你最脆弱的时候抱抱你,跟你说一声我在这里。
讲了很久之后你突然说:“我觉得我朋友不算很多的,你一个,童桐、韩、好好、Kevin,还有两三个,就没有了。”
我趴着窗口上听着风呼啸而过的声音,突然庆幸着时光还未辜负我们。
若是一个人在最难堪的时候,闭上眼想到的第一个人,那个人,一定是他最爱的那一个,就算不是,也会是最重要的那一个。
我很幸福啊,阿金。
你收到我给你的信那天晚上,我问你感想如何,你回复我,哭傻了。然后我就笑,一直笑。
写完这篇会第一时间给你,然后等着你哭成傻子,等着你念着我们的过去,然后等着你许诺下一个十年。
喂喂,阿金同学,我觉得,我们可以在一起很久很久,不是吗?
只有你和韩会叫我这个名字
项项
又一次独自坐在开向远方的列车,看山水倒退更迭,只是突然很想我十七岁的这一年,赵薇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在各大影院热映。同为青春题材,这部影片被很多人拿来和前几年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做比较,作为剧中的灵魂人物,男主角自然亦成了议论的焦点——木讷寡言,为前程放弃爱情的陈孝正;守候专情,又带些痞痞感觉的柯景腾,应了那句老话,萝卜青菜,姑娘们各有所爱。好不容易放了假的我无事可做,百无聊赖地窝在电脑桌前看影评,浏览一个个评论时,忽然看见了一句话,让自诩为女汉子的我没出息地哭了。
那句话是,女孩子都喜欢长得坏坏的男生。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我忽然想起了你,阿瞳——你不叫这个名字,我只是一向惊异于你的眼中见过那样坚定而明净的眼神,那是我见过的最澄澈的颜色。所以在没勇气公开叫出你的名字时,为自己的胆怯起一个代号。
找了个借口,回到老屋的附近,走上了曾经的石板路。平房里的小卖部换了装潢,医务室换了医生坐诊,曾经的小学换了幼儿园,因为假期的缘故新刷了漆的大铁门紧闭着,我记得那个新添的柱子的位置原来是个蓝色的篮球架,我记得米白色的瓷砖原来是剥落了一大片再被青苔补上绿色,我还记得,靠窗的那个教室坐的曾经是我和你还有好多的同学。
你知道吗?故乡的天气近日有些闷热,惹得窗外的蝉,聒噪个不停,像极了十年前那段一开学就放了好几天高温假的日子。那时我十岁,读三年级;你比我大两岁,也读三年级。就像一个老套的不能再老套的国产偶像剧的开头。我是每天摇头晃脑领读课文的班长,你是老师家长口中应当避而远之的爱闯祸的留级生。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做眼保健操时我会不时地用教鞭猛挥你的桌子,收回你瞟向窗外的眼神。
现在想来,我真的挺想不懂你到底在看什么,窗外的景色无非局限在撒了玻璃渣子的围墙和围墙角落的垃圾堆以内。这是一个微缩得不能再微缩的小小校园,小到学生在操场追逐打闹跑两步就得注意转弯的地步,如果他们不想撞上四周用大石块堆成的楼梯的话。当然,也得小心避开正前方摇摇晃晃的旗杆和角落里那一堆锈成废铁的单杠双杠。当年,在这样的环境激励下,我一直好好地学习,为的就是不会在这种地方一直待下去。若干年后,我学会了一个特矫情的成语,叫作行将就木,我脑袋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不是老人老物老家具,却是这个地方,破败得没有半点活力。
可是,在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当年只收了十二个新生的学校了。它和一个市内小有名气的学校合并了,学生也大都到了那所新的学校就读,当然也包括我们。得益于新的老师优带差的教育理念,你成了我的后桌,一个让人抓狂的后桌——在我回答完问题偷偷把我的椅子移开的人是你,把我扎的辫子当门铃使的是你,号召男生叫我难听外号把我弄哭的是你,总而言之,是害我出了不少大糗。当然啦,本姑娘也不是好欺负的主儿,偷偷告诉你,你那些59.5分的试卷都是出自我的手。
好吧,偏题了,我们还是继续坐上回到过去时光的机器吧!
虽然你是不学无术的学生,可得益于你的年龄造就的高挑海拔和热衷篮球成了一众女生关注的焦点。应该是有很多喜欢你的女孩吧!篮球场边总是少不了为你呐喊送水的姑娘,甚至有大胆的给你写起了情书——虽然就是小学五六年级,但是周围开始了恋爱体验的人亦不少——小孩子的世界也有漫天的绯闻和萌动。不过这些秘密,都是大人老师们不为所知的而已。
不要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也和闺蜜在篮球场上围观过;亦不要好奇为什么四体不勤的人会在篮球场打转。真相只有一个,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成了这些女孩中的一员,我是指,暗暗喜欢你的女生。
那个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女歌手的叫作《心墙》的歌,有一句这么唱,你的心有一道墙,但我发现一扇窗,偶尔透出一丝暖暖的微光。就和我喜欢你的原因一样,很简单,我渐渐发现其实你是个很好的人。
我从小就是个身体不很好的人。有一次我在教室吐得昏天黑地,那味儿恶心得我都止不住又吐了,不经意抬头,看见你拿着拖把拖地,反而弄得我不好意思吐下去了。现在回想起来,那应该就是小女孩子的羞涩吧!不想在喜欢的男孩子眼中有一点点的糟糕。
我记得,一个女生找我的麻烦,编造了很多莫须有的事情,你虽然对在校外的小巷子躲着哭的难过的我臭着一张脸,但是,无法否认的是,你的确是那时给我最大安慰,鼓舞甚至是帮助的人。
我还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去市郊一个以名人故里闻名的小县城春游,高个子的你举着旗子站在前端,当时的阳光真的好温暖,我看见你被阳光镀上金黄色的边,就像是一个神一样。我愣神得飘飘然,差点错过了回程的车。
还有一段日子我颓废地整晚上网,漫无目的地找人闲聊,毫无目标地浏览网页。
我不会忘记,你是唯一一个叫我快睡觉的人,你说熬夜会长不高,还拿了自己的例子做证明。你跟我说晚安,有时也会没有防备地讲讲人心的难测。我问过你,阿瞳,我很难受的时候想哭怎么办。你教我,可以偷偷哭,不要让别人看见你的眼泪,那样才可以变得坚强。
还有,你有很多白色的衣服。我承认,你不是那种惊艳的人,不是天生的衣架子,但是简单的白T恤在你的身上却有了和谐温暖的光影,后来,我见过很多把白色驾驭得游刃有余的人,有冷峻的男星,高高在上的女神。可是他们尽管是赏心悦目,但总是冷冰冰的。始终不及你的颜色温润如玉。
你拿手机偷拍过我,你甚至,算是说过喜欢我,我还记得当时你是用的火星文——现在的00后不知道还会不会像我们当时那样幼稚地使用这种文字?但是,正因为你是那么好的一个人,所以明知道我的小女孩心思,却从未在任何人面前说破——我是一个成绩好的乖乖女,你不能让自己成为我的阻碍。
一开始我就说过,乖乖女和坏学生的设定通常出现在偶像剧,但是,现实不是那么丰满。尽管我可以在愚人节半开玩笑地向你表表白,我可以用冷冰冰的播音腔打匿名电话。但我始终不能和你在一起。你的身边有太多形形色色的人,我害怕,我只是个路人。况且这样的组合本身就注定是要受尽反对,那时我想我的勇气还不够。
何况我是只会功利读书为快一些离开我们能够生长的糟糕地方的人,和不爱学习的你自然不会在同一所中学。我考去了市里还算前茅的学校,你则直升了小学对面户口所在地的艺体高中。
你不在江湖,但江湖上却从不缺乏你的传说。有一次乘车上学,我听见两个男生讲起你的名字,很大声,也许是觉得边上站着的这个马尾眼镜齐刘海规矩穿校服的女学生和你的世界不像有什么交集的吧,他们无所顾忌地说起你,和你的女朋友——是我见过的人,很好看的一个女孩,和我最喜欢的动漫人物一样读音的名字。
他们说,她做饭,多加了盐,你仍宠溺地全部吃光。看啊,我就说你是这么好的人,连我这个局外人都不得不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我想起了过去的我,看见你爱喝农夫山泉,放弃了一向挚爱的饮料,“不是模仿你的习惯就能离你更近”。公交车里的歌手声音多好听。我最后还是喝不惯那样寡淡的、无味的饮料。就像我不能和那个姑娘一样,与你共享人间的烟火。多遗憾,多可惜。
我在中考的前一天还看见了你。我们学校的考场恰好是在你们学校。盛夏的六月,在沿着刘海滴下的汗水氤氲下,我看见了你,第二天同要参加中考的你抱着篮球,悠闲地摇着扇子,从我的身边擦肩。我只能失声叫出迎面而来一同看考场的同学的名字,却不敢把你的名字说出口。你的身边,是和你一起打球的汗流浃背的男生;我的身边,是一边走着一边捧着书为明天关键一战紧张准备的学子。这些就已经画出了一道巨大的鸿沟。我蹲着哭得一脸泪水,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你是我很久以来想念的同学,更没有说,你是我爱慕的人,崇拜的人。站在队伍之间,我的眼神不自觉地往操场瞟,你又进了一个三分球,你又喝了一口矿泉水,你把衣服拴在篮球架上,你站在球场边歇息。老师讲了半小时的考场注意事项,我把脖子扭得酸痛地看了半小时操场。
后来最后一次和你联系,是在中考失利选学校的时候。曾和你长谈,是去国重点 G中的二流火箭班,还是去省重点 Y中最好的班。你说,去 G中吧!虽然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但你本来就是凤凰,你值得,也应该走更好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