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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单车夏天(4)

但你只喜欢我们的过去。高三的洪流中,你说是我把你抛弃在了刮风的路口,是我不再去怀想我们的过往。我只是一味在逼仄的环境中妥协与屈服,画地为牢,把自己囚困在少年们无尽挣扎的夜中。这些我都知道。

Brian,请原谅我无法转身,生命让我不断地向前走,前方是即将到岸的港口。

十八岁那天,我一定会变成自己的鸟,不再攀附谁的影子,只向着远方勇敢地飞翔。不过,偶尔我也会回头再看看你。

站在遥远彼端的少年,对着我远走的身影,缓慢地抬起手。

你遮住了发红的眼眶。

我和红豆是铁哥们。情节推理可得,我和红豆成为朋友的经历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早在高一军训时便已耳闻,班中有一化学奇才名叫周动,连竞赛都拿满分,内心崇拜不已,日思夜想着一睹其尊荣。军训时排队洗碗我常排在一个相貌奇特者之后。其人头大无比,走路时脑袋摇摇欲坠,且生有两片敦厚老实看似少言寡语严密谨慎的嘴唇。他在第一次洗完碗转身之后向我扑面而来,眼中闪烁着理科班强者特有的呆滞目光,我骇得用双手死抠住油腻的餐盒,内心升起一阵惶恐,感觉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于是我认定他必然是传说中的强人周动,否则对不起他的头型。事实证明我错了,那头大者后来排座位坐在我的前面,我才知此人是周动的密友,也是化学强人,绰号头大。后来发现头大的头并不大,是一个完美的球体。看来头的体积大小与聪明与否并无绝对关系,关键是要用最少的皮肤面积包住最大的脑容量。

就这样连环扣的关系中,我们认识了。按照俗套的小说情节,这句话将会在后面展开浪漫的描述。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这句话我从小就印象深刻,初见此句是在《舒克贝塔历险记》一书。当时我完全不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觉得那本破破烂烂的连环画印错了字或者作者的精神错乱。因为在我看来,打架的大都是熟人,而面对陌生人时,我们往往谦和有礼。由此可见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我们渴望与陌生人拉近关系,同时又擅长和熟悉的人天各一方,我们似乎永远不明确自己要的是什么,如《围城》所言一般,“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所以在我看到“不打不相识”时,脑海中浮现的全是我的幼儿园同窗为争夺一块糖包互相撕扯衣服的场景,于是我严肃地摇头,还感叹了几句不法书商对少年儿童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然而在我对此句的理解停留在表层十余年后,终于成功践行了这五字的含义。

高一时红豆坐在我的正前方,这使得黑板成为我的盲区。我起初很隐忍地选择在屁股下面垫两本字典以增加高度,后来发现字典棱角分明,且表面积小于臀部,长期坐下去会使我的健康受到不可预知的伤害。于是我选择了在沉默中爆发。我常拿一支笔猛戳红豆的脊梁骨,以警告他低下高昂的头颅。

红豆每每剧烈地抽搐一下之后发出一声“啊呀”的惨叫,用极端无奈且隐约愤慨的眼神睥睨我,长叹一声:“真暴力呀… …”厚厚的嘴巴越发的厚,也抿得越紧了。

大多数时候我不会被他楚楚的眼神打动,反而会将手指轻按在他的脊梁上,背上一段 “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

在个别情况下,短到不能再短的时间里,我会为自己恶劣的行径小小地忏悔,并语重心长地对红豆说: “我真傻,真的 ……我单知道自己看不见黑板备受煎熬,却忘了隔三岔五地戳你后背的行为给你幸福童年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我对灯发誓我再也不敢了,请你相信我。 ”每当此时我会将一手置于字典上,另一手虔诚地举起,喃喃地羞愧地发出誓言。起初红豆将信将疑,后来他总是先充满鄙夷地“啊呀”一声,旋即艰难地抬起脑袋搜寻灯管的准确位置。其后的场景实在是少儿不宜,那短命的誓言在红豆痛苦的啊呀声中灰飞烟灭。开始有同学小心翼翼地告诉我,班里的灯管确乎是坏得更快了。

这样的打打闹闹反而使我们成了好哥们儿。然而不久后换座位了,红豆调到距我三个桌子远的地方。我的身后是一个古怪的仁兄,他瘦得像一只螳螂,然而吃得却很多,他在连续吃完两个煎饼果子之后还要说“我依然只感到肚饿 ”。如果他只是肚饿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可是他还有一些奇异的爱好,诸如在众人正在奋笔疾书之际大喝一声,或是在晚自习上模仿 Vitas演唱《Opera2》中最为凄厉的一段。

所以刚换座位时我的日子无比凄惨,不仅要忍受这位老兄,还要克制戳前排同学后背的冲动。因此我对红豆的欺侮不仅没有被时空所阻断,反而必须更进一步才能发泄心中的郁闷。事实上,我对他的欺侮只表现在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文明层面上,但我的暴力不知怎的还是被广为传颂了。对此我愤愤不平地大喊一声:我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打红豆了!我悲哀地看到听众中有人心有余悸地瞥着班里的灯管,好像它们下一秒就会粉身碎骨荡然无存。

红豆酷爱篮球,他将化学与篮球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件事,如果哪一天舍弃其一,便坐立不安,心情郁闷。而且,他的价值观因此变得扭曲,常常以一个人是否喜爱篮球和化学来判定其好坏。虽然我不喜欢篮球,但所幸对化学还保有一丁点气若游丝的热情,才没有遭到红豆无情的鄙视。他的密友(那位仁兄)是一个活生生的典范,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世界上还真有与红豆臭味相投的人。

红豆以及整日与他们厮混在一起的一大帮乌合之众在拥有同样的令人匪夷所思的兴趣之余,喜欢的球队却各不相同。他们以此来打赌,如果谁支持的球队输掉比赛就要请剩下的人吃雪糕什么的。我觉得这不可理喻,谁输谁赢干他们何事,何必为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球队争得面红耳赤。倒是门口的小贩常从他们那里小赚一笔,看到他们一行人走过便会两眼放光。他们也算为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做出了贡献,值得肯定。

当然,以上有调侃的成分。毕竟他们都是很优秀的栋梁之材,未来会大有作为。

切不可因为我的几句玩笑毁了前途。

与红豆渐渐熟起来后我敏锐地观察到,红豆的口头禅是 “啊呀 ”。他会用这简单的两个字表达所有的情感。而他说这两个字时也非常特别,仿佛经年不用的废旧水管,有好长时间气体冲撞的声音,余音袅袅,让人难忘之余不禁咀嚼着回味:

“啊呀……”

于是我常常“啊呀”,红豆对此非常无奈。他表示无奈时会不自觉地说一个“啊呀 ”,我发现他的这个生理缺陷之后便会逗他:他每说一个 “啊呀 ”,我就紧跟上一个,他因为无奈就会再说出一个“啊呀 ”……这样他便无法控制地说下去,有时太无奈了会变成“啊呀呀 ”。于是我们啊呀来啊呀去的,场面十分失控,然而又其乐无穷。

我很喜欢用纯蓝色的中性笔芯,有一次买到了一款带有乌龟贴画的。我做事一向豪爽,鄙夷那些扭扭捏捏的小女子作风,于是一口气买下二十支。这样一来,我拥有了六十个乌龟贴画。如此之多的贴画扔了实在可惜,于是我秉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为乌龟们找到了好的归宿——红豆的水杯。日积月累,我的行为引发了贴乌龟的狂潮,大家纷纷慷慨解囊,为红豆集齐了九九八十一张乌龟贴画,这使得红豆的杯子上充斥着五颜六色的乌龟脑袋,摸起来凹凸不平。我安慰他至少可以防滑,但他依然对着杯子发出“啊呀”声。我为他不懂得欣赏美而愤慨,威胁他要贴更多的乌龟。他可怜巴巴地说贴满了没地方了,我镇静地说我要贴在杯子的内表面。红豆一口气说了五个“啊呀”,表情怎是“无奈”二字了得。

现在红豆去深造了,虽然只走一周,我还是对他无比怀念。我只能每天和后面的螳螂同学研究模仿红豆的“啊呀”声来消磨时光。我不止一次地幻想下一秒红豆就站在班级门口,手里捏着贴满乌龟的杯子,喊上一声“啊呀 ”,告诉我们他终于回来了。

看来一个人是真的会想念另一个人的,过去我以为这只发生在琼瑶笔下的热恋者之间。可我发现这种思念是不无好处的。因为人的“围城”特点,很容易忽略那些存在于身边的人或事,丧失了珍惜的能力,平添了无用的悔恨。平时我要写红豆,总是无从下笔,想起来的只是一段虚无缥缈的笑声;可他一走,我就变成了倚马可待的大文豪,像个老太太一般想起了许多生动的细节。于是在收到红豆要回来的短信时,我不免有些遗憾,这意味着我灵感的源泉即将枯竭。转念一想,珍惜现在所有,不才是我唯一能做的吗?与其等到一切结束,才为那些快乐的日子写一个伤感的墓志铭,不如在此刻,将笑声刻成唱片,在未分离时就开始珍藏。只有如此,我才可以在很老很老的时候,坐在一把摇来晃去的椅子里,对着一张装满我们十八岁笑脸的老照片露出没有牙齿的牙床,与那些黄金般的日子相视一笑。

这里的天空好像很低。

我漫步在城市的边缘,故意把情绪抛很远。

两边的建筑,说是房屋也算不上,应该是矮小的住棚吧。长长的野路,旁边整整齐齐地盖满了两排这种只有一层的“房屋”,粗陋中竟也让我懂得某种叫格调的东西。

整片土地上只有这种建筑物,和刚刚走过的闹市形成鲜明的对比。车水马龙阻抑了街道的呼吸,灯红酒绿满目流溢,纸醉金迷奢华了物欲,更有那高耸的建筑林列两边,天空似乎高得遥不可及,呼吸似乎也被压抑了。而沿路一直走,闯过红绿灯的防线,作别最后的楼房,你就进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鲜明的流丽退却,我沦陷进了一片黑色的空间。没有华丽的雕饰,没有鎏金的霓虹,更没有闪烁的招牌,琳琅的商品。一片朴素的宁静。

要说是声音上的安静,这儿可算不上寂寞。那么多住棚被制成了托运站,工人装货物时粗犷的呐喊,偶尔来往的大货车,应该是这村庄唯一的生命活力。

这个村在光线上可真让人恐惧。这个村竟然到了连路灯都没有装的地步。幸亏还有偶尔来往的车辆洒下一路即逝的灯光,耀眼又微弱。可怜的门扉半掩着住棚,反有零零星星的灯光渗出,此时又有深沉的夜色光顾,整个村庄如同生命寂灭的星球陷入黑洞深处的哑暗。抓不到一丝光明,黑暗恣意蔓延,恐惧如狂潮吞噬了我,我又有点儿怕了,握紧了父亲的手。终于有一辆残疾人专用车疾驶过去了,抓紧了一线转瞬即逝的光明。

房屋很低,天空似乎没了坚实的支柱,无力地崩塌下来,勉强地依靠游丝般的浮力而没有坠落在地上,引发天崩地裂的灾难。设若是那样,不是如《上邪》所述——“天地合”吗?强大地撞去,使大地崩裂,涌出翻腾灼赤的岩浆,飞溅的红色致命液滴,如闪耀的毒素,明亮美丽却将所有生命都毁灭,使之于痛苦中悄默融化,凝固在岩石的血液里。天空的纯净五彩元素,伴随着女娲补天、盘古开天地的古老神话一同消逝,地球在歪曲中宣告了人类的终结。一切,都是将来外星人参观这颗堕落星球时的标本。

一个黑夜的村庄,竟能引人如此遐想。

夜空,呈现出淡灰色的宁静,恐惧里不减的优雅。它那么低垂,视野竟显得有几分开阔。它沉醉在村野的蛰伏里,空气又显得有几分纯晰,这是天上的空气吧?

星与夜相偎,既似杜甫的“星垂乎野阔”,又如李白的“手可摘星辰”。

竟没有想到这两排矮矮的住棚也能遮隐视线!走了那么久,才发现这两排屋子后面是农田!小市民的眼光永远是狭隘的,我竟没有想过我家附近不远会有农田!这儿没有山,人迹罕至,作物虽不丰足,土地也不算肥沃,可那野草倒是疯长。

虽说这儿不算是块良田,但那面积着实令我惊讶。夜色是最高超的化妆师,因为它让我看不见田野的秽乱,看不见疯草的蔓延,看不见不和谐的色块,它固然贫瘠,可能只是一块野地,但夜色让我宁愿相信它美丽。虽说没有白居易说的“独出门前望野田,月明荞麦花如雪”般纯美灵洁,但至少也是一种风景。

走过了好几个小村子,到过好多我以前根本没想过会到的地方。浃东浃西想象中的遥远,东凰西凰印象里的神秘,一切不再。只要你肯走,世界永远是小的。

我继续走着,一路夜色铺垫,在村夜里,我懂了一个词,它叫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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