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得不到改善,即使不在最后才检验,在不同的生产阶段检验,也不会有太大的效果。
原因很明显,就是没有人喜欢花力气去修改。导致产品积压过剩。品质开始提升,但不良品尚未少到无须检验的时候,不可停止检验。例如,检验或测试进料,以判定供应商提供的品质是否最佳,就可能仍有必要进行——在这个阶段,许多问题都可以及早消除。一般而言,不要拖到成品完成才检验,因为我们很难判定,瑕疵究竟是在哪一个阶段发生的。戴明也提醒大家,要求“符合规格”这项常用的生产标准,作法很荒谬。因为它所隐含的意义好像是:只要是在规格以内的都对,不合规格的都错。他说:“1980年的戴明奖得主田口博士,发现此一假设荒谬,并提出一条重要的改善原则。”
这位日本人发现,不断减少变异当然会使总成本下降;但两件同样符合规模的产品,其最大的差异却在于:一件能用,一件不能用。戴明博士说:“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你会看到一家贩售音乐相关产品的商店。店里可以买到需要140件乐器才能演奏出的乐谱——贝多芬的第五号交响曲。同样的曲目,由伦敦交响乐团演奏起来多么动听。再听听地方乐团的演奏,并注意两者间的不同。伦敦交响乐团/地方乐团;相同的音乐/相同的规格。两者都没有失误,两者都很完美。但请听听两者间的差别,请注意倾听,用心体会,就会明白其中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