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易时移,悠悠数十载,不过白驹过隙。如今的我,依然对那个惆怅而冗长的下午保有刻骨铭心的记忆。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故事。如果人生是九曲十八弯,那它只是浪花一朵,转瞬即逝;如果人生是悠长的电影,那它只是眨眼之间的一个场景,连台词也没有;如果人生是一部厚重的小说,那它只是一页纸上的一小段,经不起一目十行的速读。今我故我的样子,我都未曾预料。隔着逝去的光阴翘首回望,我看到的那个少年,瘦削,单薄,皮肤光洁,嘴唇和下巴上只有细密的淡灰色茸毛。但是他的眼神,有了游离的光。
初夏的温度,那天下午和以往无数个无聊的下午没有两样。我吃过午饭,从县城出发,回一个名叫泉堰的村子。大路朝天,漫长得让人绝望;远处,绿树簇拥着人家。在一个土生土长的乡村少年眼里,此时此景,丝毫没有中产阶级心目中向往的安谧和静美。他已经在空旷的天与地的夹缝之间行走大半天了。没有汽车可坐,连牛车也没有,这倒也不打紧。问题的关键是,他,一、个、人,踽踽独行。他的脑子是一块贫瘠的庄稼地,连试图想点什么都没有素材。目力所及,皆是荒芜。
少年一路向西,从坡地上直奔而下,在岔路口向右拐,然后,他就撞见了那个少妇。他看见她的时候,她抱着孩子,身体微微倾斜地站着,正和一个男人说话。说话的内容,他当时就没注意。她的模样儿,面容、发型、身材、衣着,他现在也记不清楚。他只记得,她穿裙子,平跟皮鞋。裙摆以下,皮鞋以上,是雪白的腿——那种白,夺人眼球,深入骨髓,无比的干净,几乎让他眩晕。那种雪白是他未曾见过的颜色,他的世界,其实也就方圆几里,但他知道,这不是一双庄稼人的腿,庄稼人的腿如有那样的白,无疑是一种罪过。
那个下午,其实只发生了一件事:她的白的腿,他见一次,就记住了。
那个无聊而平常的下午,因为这种白,而永久地停留在少年的记忆中。现如今,我回想起那个不寻常的下午,并且思考:那个下午究竟意味着什么?我想,答案大概是:一个孤陋寡闻的少年,看到了方圆几里之外的东西,知道了这世上,除了古铜色的肩膀和满是泥巴的脚丫子,还有雪白干净的腿;除了面朝黄土背朝天,还有一种让人呼吸急促的美可以追求。这个答案,是若干年之后的我,给当初那个懵懂、无知、略微惆怅的少年总结的,当时的他,眼里看到的是荒芜,心里装满了绝望。他的内心掀起了波澜,可是这波澜没有去处,他当时用了一句自以为很酷的话来形容自己: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
行文至此,我心里不免惴惴不安,耳边绕着这样的风凉话:不就是看到了少妇的白腿吗,至于铺排这么多文字吗?没错,在我们生活的光怪陆离的大城市,齐臀小短裙都已经司空见惯,琳琅满目的大腿把我的冲动频率训练得越来越少。据说,AV男主角其实很痛苦——对于这一点,大多数荷尔蒙旺盛的男青年打死也不相信,他们大骂道:得了便宜还卖乖。我觉得这恐怕与所谓的“审美疲劳”同理吧,再美好的事情做多了,一直做,当职业去做,肯定会疲劳。我的意思是——嘿!说风凉话的哥们,我能理解,也很认同,但是你们忽略了一个前提:在那个少年的世界里,满目荒芜啊,所有的人都一个样,所有的活物都一个样,人和牲畜,都在泥巴里打滚,没有雪白干净的腿。
关于那个少年,我就此打住。如今的我,因为工作缘故,东奔西走,到过很多地方,见过美好的事物,以及更多的荒芜。一位少妇的腿,已经不会在长了老茧的心上掀起什么波澜了,心旌摇曳的时候越来越难得。只是,我认真打量方圆几里之内的周遭世界,心里的惆怅依然久久不能平复。让人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一个侏儒,走在大街上,豪车呼啸而过,扬起的灰尘混合着尾气,很轻易地就把我淹没了。
一个沉默寡言的少年长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悠悠岁月过去。我不禁自问:光阴呀,你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其实,我们的生活在往好的方面变化,可被购买的物质越来越丰富,可以说话的地方也多一点。尤其是拜互联网技术所赐,老百姓有了表达机会。大家显出话痨本色,网络世界里充斥了喧嚣之声,好生热闹。人们的视线被密集的事件所吸引,可是,大家又都缺乏耐心,忽东忽西的,兴趣总被突兀的字眼牵引着走。
我大学时代的一位同学,如今是一家纸媒的主编,我出差到他的地盘,总要找他喝酒。有一天,我们在酒吧里小酌,看上去很小资的样子。聊到了时下值得一书、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时间淘汰的选题。他随口说道:现在,矿难之类的话题,已经是垃圾了。我心里一惊——没错,从一个好选题的角度来说,“矿难之类的”,确已过时,而且处处充斥,有些泛滥。大众的眼睛早已对此类词汇丧失了敏感,这些都不再是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媒体也不乐意浪费版面。我挑不出这句话的错误,可是,我想,不应该这样,这样不应该的。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描述我当时的感觉,想了很久,大概是:如鲠在喉。
我想,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不应该浮躁,不应该对常识熟视无睹,不应该让大家活得火急火燎。在商业之外,还应该有慢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之外,还应该有青砖黛瓦;在沥青和尾气之外,还应该有青草和泥巴;在时尚之外,还应该有教养;在灯红酒绿之外,还应该有人读诗;在酷和有型之外,还应该有格调和情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每次出差回到自己所在的城市,一路的风尘和劳顿还没有抖落,但是心里已经有一种踏实的安全感。总觉得,在自个儿的地盘,即便不认识路,也不会走丢。迎面而来的万家灯火,攒动的人影,以及微凉的夜风,都是似曾相识的样子,弥漫着熟悉的气息。我有过很多次迷路的经历,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午夜时分,四顾无人,一个人手握方向盘,漫无方向地乱撞,心中的恐惧无以言表。如今,我早已经能熟练运用导航设备,准确地让自己抵达目的地。可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短暂逗留,依然有不适感,脚踩在异乡,心里不踏实,没有安全感,如同多年来不曾克服的毛病:换一张床,必然失眠。这些不良反应,让我天生不能成为一个旅行家,而有的人天生就是,他们中了旅行的毒,身体不在路上,真的会死。
我意识到,自己终其一生,也还是在方圆几里之内折腾。所谓的出行,无非是在这个面之外,旁逸斜出的几个点和几条线而已。我站在困顿已久的樊篱之内,翘首眺望远方,只是叶公好龙。我的心里装满了对美好事物的遐想,因此惆怅绵绵无绝期。这么说来,现如今的我,与多年前的那个少年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