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配售是指投资者以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市值配售的申购限量,并在此限量范围内自愿申购新股的发行方式。
目前的通常做法是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0元即可申购新股1000股。投资者在申购额度内可自愿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新股认购指令(提交该类指令无需冻结证券保证金)。证券交易所在汇总所有投资者的认购请求后,为每1000股认购指令分配一个认购序号,并通过摇号确定中签的认购序号。如投资者认购序号与中签号相同,投资者将取得认购1000股新股的权利,并需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新股认购所需资金。
市值配售的一般流程为:
1.T—2日或之前
发行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披露新股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发行方式和拟上市证券交易所,请投资者认真阅读。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的收盘价,统计各投资者分别持有的两市上市流通股票的市值,而后将市值折算为可申购数量(上海配售代码“737”;深圳配售代码“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并于T—2日收市后向会员营业部发送。投资者可以在T—1日通过查询股份库存确认可申购数量。
市值计算方法的相关说明:
(1)投资者市值=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登记在投资者股票账户内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的数量乘以该日各股票收盘价的总和。
(2)投资者所持A股包括:ST、PT股票,已上市但暂时锁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已上市但暂时锁定的战略投资者、法人、基金网下配售所持股的股票等。但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B股、基金、债券以及已发行未上市(如新股、增发股、配股)股票等不能参与配售。
(3)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每一股票账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
(4)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
2.T日(投资者申购当日)
投资者按照其可申购新股的数量,自愿委托申购新股。
投资者可分别使用其所持的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股配售。投资者依据其所持沪市的股票市值,用上海账户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同时依据其所持深市的股票市值,用深圳账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
同一只新股的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海配售代码“737”;深圳配售代码“003”,后三位代码相同)。
投资者申报的买卖方向为“买入”,价格为新股发行价,数量最低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
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两所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交易时间结束,证券交易所汇总并确认有效申购,剔除无效申购,并按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后,将配号结果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于次日通过自助终端、电话委托、网上交易查询新股起始配号和连续配号个数(上海配号代码“747”;深圳配号代码“003”,后三位代码相同)。
3.T+1日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率,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组织摇号抽签。证券交易所将中签号码分别传送给登记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4.T+2日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抽签结果。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中签结果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确认是否中签:
(1)查询股票余额,看是否有代码为737×××或003×××的股份库存;
(2)比对新股配号和中签号码查询获得的值号,确认是否中签。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次日在其证券保证金账户上存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资金不足的中签新股将被视为放弃。
5.T+3日
证券营业部从中签投资者的证券保证金中扣收新股认购款,并将股款集中划入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账户。
深市账户中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的交易方法
第一,持有深市账户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需要卖出时,与卖出深市其他证券一样,可委托会员营业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卖出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到卖出指令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转报,成交回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给深圳证券交易所,再发送给会员营业部。
第二,配售新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时,股票代码为“600×××”。为便于深市投资者卖出配售中签的股票,新股上市交易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挂出对应的代理股票代码,深市的股票代码为“003×××”,两市股票代码的后三位一致。
第三,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
第四,市值配售的股票在实施配股时,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
第五,股票停牌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按规则不接受该股票的申报,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转报。
第六,持深市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对市值配售股票的卖出委托,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转报,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机收到后方为有效。
第七,深市将实时转发市值配售股票的交易行情,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为准。
第八,对按市值配售的股票,两市投资者在交易时,分别按照各自市场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交易、结算等费用。
第九,两市同一市值配售股票的权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和配股上市日应保持一致,现金红利的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新股操作实例
假设江西××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2年4月25日,在上交所按市值配售方式上网发行A股,发行量为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55元/股,该股上市后的交易代码为600999,简称为“××股份”。投资者张三所持上海股票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所持深圳股票账户号码为0087654321。
1.市值计算
2002年4月22日收市后,沪、深交易所分别计算投资者拥有A股的可申购市值。经统计,投资者张三持沪市可申购市值为86000元,持深市可申购市值为68000元。根据市值计算办法,张三最多可向上交所申购8000股新股,向深交所申购6000股新股。
2.发行申购
2002年4月25日(T日),张三在正常交易时间内以上海证券账户A123456789向上交所申购8000股新股,申购代码为737999申购价格为6.55元/股;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张三又以深圳证券账户0087654321向深交所申购8000股新股(注意:已超过了6000股),申购代码为003999申购价格同为6.55元/股。
3.配号
2002年4月25日(T日)收市后,沪、深交易所根据2002年4月22日收市后计算的投资者拥有的股票市值,按每1万元上市流通证券市值可申购1000股××股份,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的原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张三因同时向两个交易所申购,可获得上交所8个配号(747999),深交所6个配号(003999),注意:并非是8个号,剔除了2个。
4.中签认购
配售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若中签投资者因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会员营业部应于2002年4月30日(T+3日)日14:00收市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交易所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在2000年3月初次试行按市值配售新股时,深交所要求投资者在中签后就中签股份进行缴款认购申报,为同上海一致,现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申报的证券代码仍为“003999”,委托价格为0,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的整数倍)。如不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假定张三在沪、深两市各中了1000股,且在会员营业部有足够的资金,因而共获配售2000股“××股份”新股,分别登记托管在结算公司的沪、深分公司。
5.上市交易
2002年5月31日,江西××股份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其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挂牌代码分别为“600999”、“003999”,开盘参考价均为6.55元/股,证券简称统一为“××股份”。
张三可以通过自己的深市证券账户0087654321向深交所报单,卖出“003999”也能对自己的卖出委托进行撤单,但不能买入“003999”。
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布的行情数据中,“003999”“××股份”的行情数据将实时转发上交所的“600999”的行情数据,为准确起见,深市投资者应根据“600999”的实时行情数据确定“003999”的卖出委托价格。沪市的交易不变。
6.配股
2003年6月2日至6月13日,“××股份”股票进行配股,配股比例为10配3,配股价格为3.8元/股。持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按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以“700999”代码进行配股认购,配股价格为3.8元/股。
假定张三届时仍以深圳证券账户0087654321持有“××股份”500股,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其可以“083999”代码向深交所认购150股配股,配股价格为3.8元/股。
认购确认后,其获配股份连同原有股份共650股,同样可通过深交所卖出。
第三(节)新股申购前的准备工作——收集新股资料
投资者需要收集新股的哪些相关资料
1.新股的招(募)股说明书、股票发行公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上市公告书。
2.新股的相关公司新闻,如证券报刊、杂志或其他媒体关于该公司的新闻报道、路演情况介绍、发行情况的新闻等。
3.新股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证券市场机构、研究人员提供的分析文章、上市后的定价分析等。
如何取得招股公司的详细资料
要掌握新上市公司的各项资料,可参阅该公司新股招股书。招股书是根据上市规则,在一家公司公开招股时必须印备的文件,内容必须载有:
公司业务、经营现况、未来计划及前景;过去业务纪录,以及可能提供的盈利预测;涉及公司业务和前景的风险因素;筹得资金的用途;新股认购、结果公布及上市的方法、预计日期等。招股书实际上是投资者直接从新上市公司获取资料的重要参考资料。
由于过去招股书往往复杂难明,因此,在以公司招股书为根本依据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适当参考市场专业人士在媒体上对公司的评价,或者带着疑问参加公司的“路演”或“网上路演”,以作投资决定。
第四(节)新股申购前的准备工作——参加网上路演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招股说明书网上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新股发行公司在新股发行前,必须通过互联网采用网上直播(至少包括图像直播和文字直播)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也可辅以现场推介。
根据要求,新股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并向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
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与其招股说明书概要或招股意向书同日同报刊登,并在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同天发布。直播推介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
网上路演多用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增发新股的推介上。为了使投资者更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情况,以便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在网上采用各种宣传办法,设置各种栏目来使投资者全方位地了解公司。从预定的路演时间和网站中,投资者可以同步获知公司概况、募股投向、公司产业等信息。网上路演以现场图片或网上直播的形式展现公司网上推介的实时场景,以增加现场的交流。
根据网上路演所提供的栏目,投资者可以在网上浏览公司的有关概况,就公司的某些方面提出问题,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在同业中的地位等,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承销商、投资分析专家等网上特邀嘉宾,将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对网友的提问进行回答。
根据要求,新股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并向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
由于网上提问的人很多,一些较具普遍性的问题,记者还会以实时报道的方式进行介绍。如果你的问题没有得到答复的话,可以在网上交流区查找类似问题是否已有人提问过,并据此查找相应的问答记录或者查看相关的实时报道。
第五(节)新股申购前的准备工作——阅读招股说明书与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申购新股,首先自然从发行人的招(募)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获取信息,因此,招(募)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最佳途径之一,也是投资者对公司股票进行价值判断的主要依据。
一份招股(募)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包含了很多内容,投资者需要总揽全局,并对其中的重要信息进行分析。如何更好地把握和挖掘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是投资者入市的第一步。
在新股发行实行核准制之后,强制性信息披露成为招(募)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的编制原则,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招(募)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构成说明书的全部内容之中,投资者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发行概况
包括发行人、股票种类、发行数量、价格、方式、对象、费用、募集资金、参与本次发行的所有当事人或机构,包括承销商、推荐人等,这些机构将对与发行相关的各自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