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赢是谈判双方都期待的结果。只有双赢的谈判才是双方都满意的谈判。双赢谈判也有可遵循的原则。
(第一节)把谈判的出发点放在利益上
有利益冲突才有谈判,谈判是一种化解利益冲突的工具。谈判的出发点也应该以合理的利益出发。在谈判中,利益大于立场。
注重利益,而非立场
在谈判中,由于谈判双方过于重视自己的立场或原则,将某项原则或立场视为谈判所坚持的重要条件,往往使谈判陷入僵局。事实上,许多人并不一定了解,在谈判双方对立的立场背后,既可能存在冲突的利益,还可能存在共享的或可以彼此兼容的利益。
例如,在机械设备的出口中,双方坚持各自的价格立场并不能有助于双方达成明智的交易,因为,价格立场背后有许多利益的存在,而这些利益的存在,对双方不一定都是冲突。双方采用什么贸易术语?交货时间的安排对谁更重要?价格中是否包括人员培训的费用?保险由谁办理更合适?对于卖方,信用证付款条件是不是必需条件?买卖双方是想签订长期出口合同,还是一笔交易?
由此可见,一项谈判的立场背后会有许多的利益因素。谈判者必须彻底分析交易双方的利益所在,认清哪些利益对于己方是非常重要决不能让步的;哪些利益是可以让步的,可以用来交换对方的条件。在分不清利益因素的情况下,盲目地坚持立场和原则,往往使谈判陷入僵局,或者使谈判彻底失败。
让步的谈判并不等于失败的谈判。在谈判中最忌讳的是做出无谓的让步。有经验的谈判者会用对于自己不重要的条件去向对方交换对于对方无所谓,但是自己却很在意的一些条件,这样的谈判才能是一个双赢的谈判。
在谈判中,利益的交换是非常重要的。双方谈判能否达到双赢主要取决于双方让步的策略,即能否准确识别利益因素对于自己和对方的重要性。
识别利益因素往往依赖于双方彼此之间的沟通。谈判中,尽量多问为什么,如“您为什么特别注重……您为什么不接受……”等问题,以此来探求对方的真实利益所在。在谈判中,对于利益问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谈判者应向对方积极陈述自己的利益所在,从而引起对方的注意并使对方满足自己的利益。
(2)承认对方的利益所在,考虑对方的合理利益,甚至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帮助对方解决利益冲突问题。
(3)在谈判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4)在谈判中对利益做硬式处理,而对人做软式处理。在谈判中要强调当事人为满足对方利益所做出的努力,有时也要对对方的努力表示赞赏和满意。
谈判利益应当合情合理
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谈判已经成了一种生活方式。每当利益或观念相异,各方要互相依靠才有结果时,谈判的需求就出现了。那么谈判的本质是什么?是讨价还价?是建立关系?是瓜分经济蛋糕?是把蛋糕做大?这些都有道理。但是用意大利外交家DanieleVare的话来说:谈判就是让他人为了他们自己的原因按你的方法行事的艺术,而合理化分配利益才能做到真正的双赢。
始终坚持合情合理意味着谈判人员必须有清晰的头脑,分清利害关系。我们都知道,在商务谈判中,买卖双方在洽谈一笔生意时,并不是一方的报价立即会被另一方接受,往往要经过数轮的讨价还价,一笔生意才能敲定下来。
那么如何进行讨价还价就显得至关重要,它关系到该笔生意是否能够达成。通常谈判双方在讨价还价阶段都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唇枪舌剑,想方没法地使谈判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一时间谈判桌旁风起云涌,有时还会出现戏剧性的变化。
在异常激烈的争夺中,谈判双方很容易感情冲动,一不留心,就会形成谈判人员的个人冲突,生意也因此而告吹。因此如何在瞬息万变的谈判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合情合理地进行讨价还价的工作,这是谈判人员应该解决的问题。
要保证谈判人员在激烈的谈判中不迷失方向,双方的谈判态度就必须是心平气和的,而要保证心平气和,除了谈判双方需具备较高的个人修养外,会谈时的审时度势、巧妙安排也是必不可少的。谈判人员只有充分预见分析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制订好应付措施,做到胸中有数,才能临阵不乱,在千变万化的形势面前从容镇定,心平气和地据理力争。
客观地说,如果一个人不能保证平心静气地参与谈判,那么这个人在谈判中是无法做到合情合理的。它导致的一个必然结局就是,要么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要么为了达成交易盲目地牺牲自己的应得利益,最终对双赢的谈判结果造成障碍。
明确自己的利益
总的来看,谈判其实就是一个利益交换的过程,买卖双方要在这个过程中认真分析自己手中的筹码会带给对方怎样的压力。一次谈判的立场背后会有许多的利益因素,谈判人员必须彻底分析交易双方的利益所在。这既包括对共同利益的清晰认识和描述,也包括对自己利益的认识。也就是说,必须认清哪些利益对于我方是非常重要的,是绝不能让步的;哪些利益是可以让步的,可以用来交换对方的条件。在不分清利益因素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坚持立场和原则,往往使谈判陷入僵局,或者使谈判彻底失败。
我们经常见到的一种情况是,谈判双方对同一问题的期望值存在差异而导致谈判进程受阻。事实上,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妥协。
如果你不能清晰地将共同利益描述出来,那么共同利益对你的谈判就起不到明显的帮助。谈判就是一个相互合作与妥协的过程,如果一味地坚持自己的原则,谈判往往无法进行。但是,妥协的目的不是放弃自己的利益,而是通过妥协满足对方的利益,同时赢得对方给予自己期望的核心利益。所以,我们必须分清自己在谈判中哪些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哪些是可以用来作为利益交换的筹码的,唯有如此,我们的谈判工作才可能取得成效。
每一次谈判无论是自己还是对方都可能有众多的利益要求,但有些利益是可以互相交换的,有些利益则不可。当你能清晰地知道自己的可交换利益,且这一利益确实是对方需要的利益时,这一利益也就是你赢得谈判的筹码。
对自己谈判利益的界定通常反映在谈判目标上,通俗地说,就是你期望获得的谈判利益。谈判的利益目标是检验谈判效益和成果的依据和标准。进一步来说,谈判人员只有明确了自己的利益目标,才能有效地设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包括谈判思想、策略和方针。
有一种简单的方法可以将我们的谈判利益明确界定出来,那就是从谈判策略的角度出发,将期望利益目标分为:最理想谈判目标、可接受谈判目标和不可接受谈判目标。
·最理想谈判目标。通常情况下,谈判人员在了解了自身的基本利益之后,会在这个基本利益的基础上追加一个附加值,如果这个附加值得以实现,则谈判结果就是最理想的。而基本利益加上追加利益的目标就是最理想谈判目标。一般而言,最理想谈判目标经常是无法达到的,但是明确理想谈判目标却可以使我们采取更有效的策略,可以使我们更积极的努力,其结果也往往是更积极的。
·可接受谈判目标。如果某次谈判所获得的利益低于自己最低期望利益,那么这次谈判就是失败的,这样的谈判通常情况下也是毫无意义的。明确可接受谈判目标旨在清晰地了解在谈判中自己的底线在哪里,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灵活地采取各种策略。可接受目标通常意味着成交的“临界点”,突破“临界点”通常会导致谈判失败,但是,最常见的情况是,大多数的成功谈判都是在可接受目标的范围内达成的。也就是说,当你设定了一个可接受目标时,谈判的结果往往会出现在这里——这不是定律,但却是所有谈判人员的经验总结。
·不可接受谈判目标。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谈判的时候要弄清楚不可接受目标?实际的情况是,谈判的利益是纷繁杂乱的,真正的有备无患应该是明确自己的理想目标和可接受目标后,再在关键问题上陈列出自己的不可接受的目标。更多的时候,谈判人员由于紧张的谈判气氛以及变幻莫测的谈判局势,往往会失去对谈判过程中各种利益的判断,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而当我们能够把自己不可接受的目标逐条罗列出来时,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我们是不是违背了谈判的最低利益要求,这对谈判人员获得最基本的谈判利益是一个保障。
描述对方的利益
美国着名的麦凯公司在它处于创业阶段的时候,为了扩大公司的规模,决定修建一座现代化的新厂房。扩建厂房的预算出来了,需要25万美金,但当时公司手头只有17.5万美元,因为公司方面没有出具可靠的担保,于是银行拒绝了麦凯公司的贷款请求,公司经理哈维·麦凯为此伤透了脑筋。他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麦凯找到一个在当地非常有实力的建造商,对他说:“我保证,如果你以17.5万美元替我把厂房盖好,我会成为你最好的业务员。在未来的5年之内,我会充分利用我的人际关系,替你找到至少5桩大生意。我有不少朋友正处在类似我的发展阶段,而我是他们中间第一个采取行动的人,而他们正在作壁上观,希望我为他们摸索出一条可行之路,好省下他们的力气,得到现成的经验。所以,一旦我的厂房能够顺利建成,他们对我会言听计从。你想想,5桩生意可比赚我一桩好得多。”
建造商仔细权衡之后,不由得心动了,但他还是与麦凯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首先,他要收20万美元,其次,要麦凯先替他找两桩生意。建造商的条件比筹集25万美元的资金要容易得多,于是麦凯痛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协议顺利地达成了。麦凯借建造商之力,既节省了一大笔资金,又成功地建好了新的现代化厂房。麦凯的公司从此蒸蒸日上,而他本人也成为世界着名的企业家。
同样,你可以依据界定自己期望得到的利益的方式界定对方的期望利益,这样做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举个例子,产品供货商与采购商就某一项产品的采购进行谈判,该项产品的成本是10000美元,对方要价15000美元,如果采购商提出以6000美元成交,除非遇到天灾人祸或其他紧急情况,否则几乎是不可能。而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不仅仅是无法成就交易,更容易出现的情况是,供货商被激怒从而中断谈判,这是极其不明智的做法。
如果你想让自己的谈判策略更贴近实际,更有效地击中对方的要害,那么了解谈判对象的利益需求是不可或缺的。
有效地界定对方的利益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同时也可以为我们谈判策略的选择提供依据。比如,对方采购人员在日本采购某件商品的零部件的价格相对便宜,但是由于国际运输较为复杂,中间费尽周折,且常常造成零部件供应中断,使公司经常面临生产危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对方与我方进行了谈判。由于我方是本土企业,产品质量与日本进口零部件不相上下,且运输较为方便,还可节省一大笔运输费用,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我方应该如何界定对方的利益呢?这里面至少有三个期望利益:第一,保证供货的稳定与及时,这是首要的;第二,产品质量达到预期要求,否则对方就会从日本进口;第三,价格合理,这几乎是任何一个商务谈判都会涉及利益要求。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我们应当采用何种策略。客观地说,对方的期望利益中第二、三项只是一个基础,它并非对方谈判的利益重点。当我们满足了对方的产品质量要求后,我们可以突出强调我们供货的稳定性以及及时性,给予对方便利的服务,从这一点切中对方的核心利益期望。然后,我们可以适当地提高价格——这显然是我方关注的核心利益。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价格合理,对方通常是不会拒绝成交的,如此一来,谈判就很容易顺利地进行。总之,谈判人员必须认清谈判对方期望得到的利益,这是我们有效开展谈判工作的基础。
谈判就是将谈判双方的利益进行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交换,同时双方的给与取是相对应的。买方要从自己这方拿出一定的筹码,以此来吸引卖方;相应的,卖方也要将自己的条件明确开出以确保对买方有吸引力。每一方都用一些筹码或条件进行交换,等到双方对对方的筹码或条件都互相满意时,谈判就会达成协议。
只给对方一个好处
无论是在推销界还是在市场营销上,都有一个说法,即不要给顾客过多的好处,你必须提炼出最好的那个来,然后以此吸引你的顾客。我们的谈判是不是也有着同样的道理?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先以营销上常见的做法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