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食梦魑,我爱上了一个人。
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才三岁。
那时我刚刚从满天虚无的灵里凝结出来,我的母亲告诉我,作为一只食梦魑,天生就要以梦境为食。
作为一只优秀的食梦魑,一定不能饥不择食。
噩梦最好别吃,吃了容易拉肚子。
带颜色的梦最好也别吃,吃了翅膀也容易变成那种颜色。
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孩子们的梦。
我出生之后,很快就离开了母亲单独生活。
那时候很小,没有什么吃梦的经验,经常是饥肠辘辘,所以母亲不能饥不择食的告诫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见到了梦,就扑上去,管它好不好吃,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忘了过去了多久,我遇见了它,一只好可怕的猫。
它捉住了我,把我带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的面前。
中年男子把我关在一个笼子里送给了她。
这是让我陪她玩?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青花,我的乖女儿,这是送给你的三岁礼物。”
青花?
原来这个眸子亮晶晶的瓷娃娃叫青花啊。
青花很天真,很可爱,她也很喜欢我,每天都和我玩耍。
她经常会到郊外去扑蝴蝶,每到这个时候,她的小跟班王五就跟提着我,跟在她屁股后面,我会释放出食梦魑特有的灵气,吸引那满天的彩蝶,所以她每次都能满载而归。
每次她扑完蝶之后的晚上,她都会做上一个超甜的美梦,好好吃,真的好好吃。
梦里的她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天真,那么的无邪,是一个真正的仙女。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开始做起了噩梦,看到梦里她惊恐万分的样子,我心如刀割。
我发了疯一般,在她的梦境里寻找,终于找到了那让她惊恐不已的画面。
她的噩梦里,她的父亲变成了一只猫,而原本作为她父亲宠物的那只猫,却堂而皇之地变成了她父亲的模样。
哎!果然是个天真的孩子啊,这种程度的梦居然就把你吓到了,没关系,有我呢,我来守护你。
于是我一口吃掉了她的这个噩梦。
我的母亲果然说的不错,吃了这个噩梦,我拉了整整三天的肚子。
但是这之后,她的身体却是每况愈下,没有办法,我只得在每天夜里,进入她的梦境,用自己的灵力治疗她,我修为不高,只能勉强维持着她的生机,她的境况,却不见好转。
她的弟弟认为是我在她的梦里穿行才把她害成了这样,想要杀掉我。
她死死地护住我,她的弟弟在失手把她的小跟班王五打死后,终于害怕了,不再对我动手。
这只后,她再也没有出去扑过蝶了。
不过没关系,我在她的梦里,陪她扑蝶,一样开心。
我们这样过了好多年,她读到了一本书,之后做的梦里,经常会梦见这本书的内容,梦里她化身成为了那个千金大小姐,于是我就化身成为了那个书生。
在那书里,她叫王怜花,我就叫王五。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多好。
我们,可以在这梦里,永永远远幸幸福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现在为什么?!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一个什么狗屁作者,说什么这本书的结局不是这样的,结局是个悲剧?
该死!你们都该死!
笼子震动,瞬间皲裂,这只食梦魑发了疯一样,向着于苗扑来。
余念抬手一握,将这只食梦魑捏在了手里。
淡淡的光芒涌现,食梦魑渐渐化成了一道光影,一个男人若隐若现。
“王五,是你吗王五?”薛青花呆呆地盯着眼前的虚影,眼瞳里浸满了泪水,无数的真假画面在她地眼前间交叠。
“我小的时候,是我这辈子最的心的日子。”薛青花的脸上覆满了泪水,像是在对余念等人述说,又像是在呢喃自语。
“我是夜城之主的女儿,高高在上,没有人愿意亲近我。只有他,王五,这个在我记事起,就一直跟在我身边的小仆从,时时刻刻都环绕在我的身边,我让他往东,他绝不会往西,我让他给我扑蝴蝶,他绝不会去给我捉鱼。”
“我们那时候真的是好快乐啊,要是能一直这么下去,那该有多好。”
“虽然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但是有王五在,我每一天都过得很好,因为他总会变着法子来讨我的开心。”
“可是好景不长,直到那一天。我的弟弟,想要把我的食梦魑拿走。他以为我身体不好是因为食梦魑在偷吃我梦境的缘故,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也知道,我这般样子,并不是食梦魑造成的。王五为了保护我的食梦魑,失手被弟弟打成了重伤,后来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弟弟说王五死了,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死。”
不知何时,薛天已经立在了门口,呆呆地看着泪眼朦胧的薛青花,沉默不语。
“我好想王五啊,真的好想好想。”
“原本以为今生我们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却没想到,我读到了那本书,在梦里,我和王五终于再次相遇了。”
“我好开心,我真的好开心。我知道这是个梦,但是我不愿意醒来,就这样一辈子真的很好。”
薛青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看着于苗道:“谢谢您的书。”
她又看着余念和小月,此时,她的头发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白:“我本来早就就应该死了,谢谢你们让我从梦里醒过来,看清这现实。”
她的目光最后落在了薛天身上:“谢谢弟弟,你为我做的,我都知道。”
薛青花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她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而后,她变成了一只蝴蝶。
食梦魑身上,那男人的虚影也跟着消失,它也化作了一只蝴蝶。
两只蝴蝶翻飞而起,飞出了薛府,飞出了这方寸间,飞进了这方天地里。
“都给老子滚!!”
被泪水模糊了双眼的薛天咆哮着。
……
……
余念和小月出了薛府,心间唏嘘不已。
小月擦着眼泪,古董店外,那卖书的男子正在收拾他的笔墨纸砚。
他的身前,还有一张纸,笔迹还未干。
隐约间,余念看见了王怜花三个字。
王怜花……王怜花……
王恋花!
余念神色一怔,冲了上去,一把拉着男子:“你是王五吧?”
“什么王五,你在说什么?”披头散发的男子摆摆手,收拾东西的速度更快了几分。
“还说你不是王五!?”
余念冲进了男子的书堆,翻出了男子压在下面的诸多新书,都是男子写的,没有过出版的书。
这些书,都是女主题材,女主的名字,都叫做王怜花。
余念认真地盯着男子:“今天的结局,是你特地为她写的吧?”
男子身子一软,坐了下来,袖口里,掉出了一支笔,墨香犹在。
“你知道,她和食梦魑最大的相同点是什么吗?”王五盯着余念问道,也不等余念回答,他便自顾自地说道,“在我的眼里,都有光啊。”
王五掸了掸衣袖,将被余念掀开的书都收了起来。
这些书的女主角,都叫做王怜花。
他写了很多故事,故事里,她是倾国倾城的公主,她是行侠仗义的女侠,她是飞天遁地的仙子。
虽然叫做王怜花,但是他的每一支笔,都知道她真正的名字。
“这支笔,就留给你吧,它于我,已经没有用了。”王五将那支带着墨香的笔,交到了余念的手里,然后,转身离去。
余念摩挲着这支笔,其内,有淡淡的灵力涌动出来。
这王五,和岳存山一样啊,隔着一道空间,在时间里,遥遥地守护着自己的伊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