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无论男人女人,名誉是人们灵魂里面最切身的珍宝。谁偷窃我的钱财只不过偷窃到一些废物,一些虚无的东西,可是谁偷去了我的名誉,那么他虽然并不因此而富足,我会因为失去它成为赤贫。”
现今的名誉官司增多,说明了人们都不愿失去名誉。总经理要有一个好名誉,很重要的是一点就不贪不占,清白做人。
清末明初,曾任天津《大公报》主笔的刘孟扬,后改行从政,任河北省磁县、永年县知事。他为官清廉,颇有政绩,曾写下了一篇甚为精彩的《戒贪铭》,全文如下:“财富人所羡,但须问来源。来源果正当,虽多不为贪。来源不正当,清夜当自惭。人皆笑我痴,虽痴亦自适。不痴何所得,痴又何所失。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钱多终非福,人格足矜持。宝贵等浮云,虚荣能几日?人生数十年,所争在没世。”旧时代的一个官吏,有如此清明坦荡的胸怀,是难能可贵的。刘孟扬的“戒贪铭”在时下也不失为警世良言。
贪财是腐朽人生观的表现,是很强的腐蚀剂,它容易助长一个人私欲的膨胀,使人变成贪得无厌、唯利是图、欲壑难填的极端利己主义者。有了贪财思想的人,就会目光短浅,眼睛盯着个人利益,干什么事都从私利出发,利多大干,利少小干,无利不干。有了贪财的思想,就会置国家和组织的利益于不顾,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己私,化全民为集体,化集体为自己。有了贪财的思想,就有苍蝇可叮的缝隙,那些蝇营狗苟的人就可能利用这一缺口,用小失换取大得。正因为如此,身为总经理,一定要牢固地树立讲究职业道德,按规则办事的思想,决不能做那种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之人。
从另一个角度看,贪财是很危险的。“贿”是由一个“贝”字和一个“有”字组成的。古时贝壳就是货币,后来人们把珍贵物品都称之为宝贝。受贿就是收了人家的钱财和珍贵物品,也就是受了利。古人曰:“利伏刀旁,钱埋戈侧。”你受利,收了钱,实际就把“刀”和“戈”也收下了。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古今中外,贪污受贿一经查实,没有一个不被法办,且没有一个赦免的。
这一点,几乎每个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有感慨:“因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去了。”这样的教训,历朝历代数不胜数,可就有人偏偏要重蹈覆辙,往死胡同里钻。
有这样一个民间故事。在一间很破的屋子里,住着穷人鲁弗斯,他穷得连床都没有,只好躺在一条长凳上。
鲁弗斯自言自语地说:“我真想发财呀,如果我发了财,决不做吝啬鬼……”
这时候,在鲁弗斯旁出现了一个魔鬼。
魔鬼说道:“好吧,我就让你发财吧,我会给你一个有魔力的钱袋。”
魔鬼又说:“这钱袋里永远有一块金币,是拿不完的。但是你要注意,在你觉得够了时,就要把钱袋扔掉,才可以开始花钱。”
说完,魔鬼就不见了,而在鲁弗斯的身边,真的出现了一个钱袋,里面装着一块金币。鲁弗斯把那块金币拿出来,里面又有了一块。于是鲁弗斯不断地往外拿金币。鲁弗斯一直拿了整整一个晚上,金币已有一大堆了。鲁弗斯想:这些钱已经够我用一辈子了。
到了第二天,鲁弗斯很饿,很想去买面包吃。但是在他花钱以前,必须扔掉那个钱袋,于是他便拎着钱袋向河边走去,可是他舍不得扔,又回来了。
鲁弗斯又开始从钱袋里往外拿钱。每次当他想把钱袋扔掉之前,总觉得还不够多。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鲁弗斯完全可以去买吃的、买房子、买最豪华的车子。可是,他对自己说:“还是等钱再多一些吧。”
鲁弗斯不吃不喝地拿,金币已经快堆满屋子了。同时,他也变得又瘦又弱,脸色像蜡一样的黄。
鲁弗斯虚弱地说:“我不能把钱袋扔掉,金币还在源源不断地出来啊!”
鲁弗斯成了一个看起来极老的人,但他还是抖着手往外掏金币。最后,他死在了他的长凳上。
人总是要死的,历史的长河浩荡无际,站在历史的长河之上和茫茫的宇宙之中,一个人其实很渺小。一位哲人感言:富莫大于知足,广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不过一饱,应该有知止不殆,知足常乐的境界。安安心心守住自己该拿的那一份,逍遥自在,心无负担,干自己该干的事情,不是幸福是什么。
人一旦受物欲支配,必然丧失原则,丢掉思想。对于贪婪者来说,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而贪婪的危险在于,它会蒙上人的眼睛,使你的眼中没有责任,没有正义,没有友谊、爱情、亲情甚至生命。贪如枷锁,锁住自由;如坟墓,埋葬自身。
人生在世,诱惑无处不在。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能否抗御,重在自律。贪如火,不遏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制则滔天。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贪的确是福,福泽社会,福泽家庭,福泽子孙万代。对总经理来说,不贪是职业道德;通过优秀的业绩获取财富,那才是人生的一种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