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屋抽梯”非常形象地概括了这一计谋的含义。所谓提供便利,就是设“梯子”,引诱对手“登梯上房”,而后抽走“梯子”,使其无法逃脱。这一计谋在实施时,有两个关键点:一是设“梯子”诱敌,二是抽“梯”断敌“援应”。剩下的事,就如同“关门捉贼”了。此计与“关门捉贼”计的区别,就是多了“诱敌”的动作。
诱敌方法很多,如古代兵法中讲的:“对性贪之敌,示利诱之;情骄之敌,示弱诱之;将愚而不知机变者,设伏诱之”等。总之,必须根据对手的实际情况而加以灵活运用。
施展“上屋抽梯”之计,示以小利,诱骗于人,这是国外企业和公司普遍重视、经常采用的方法。国外许多企业的“公共关系部”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请客、送礼、拉关系。据报道,日本企业在1981年共开支创纪录的135亿美元来款待顾客,美国企业1981年仅花在赠品方面的支出就高达90多亿美元。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之所以“短”,就是让人家堵住了后路,担心如果不答复对方的条件,对方会把“吃”、“拿”的事实抖搂出来。实际上,也存在这种可能。请客、送礼,就是别人给你树了梯子,让你爬上去,到了房上,你就会顾虑自己所处的境地,只好由人摆布。
外商、港商在与大陆做生意时,“示以小利”、“上屋抽梯”的计谋是常用的。
例如,香港某公司负责组办团体到内地旅游的业务。该公司先后与我民航、旅行社等20多个单位建立了业务关系,经常包租民航香港办事处的飞机。该公司采取拖欠、赊欠、骗欠等手法,前后共骗取我17个单位70余万元外汇券。
这个公司的阴谋之所以能得逞,一条重要原因就是采取“以利诱之”的诡诈手段。而有些人,见“礼”眼开,被“礼炮”击中收下了电视机、收录机、照相机、港币等,为人家大开方便之门,甚至在追收欠款时都撕不开情面。
有一位工人按政策规定可以调入某个城市工作,以便照顾年迈的双亲,为此他打了很多报告,等了很长的时间,仍然不能如愿。后来他托人打听,才知道所有的“关卡”均已打通,只是在一个经办人手中卡了壳。那人暗示他“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一部进口彩电作酬劳,那就干等着吧。这位工人百般无奈,一咬牙用准备办喜事的钱买了一部进口彩电,给经办人送去。果然没多久,调动手续就办妥了,此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工人的父母开始张罗儿子的婚事,不免为缺钱买彩电发愁起来。工人却胸有成竹地邀上两个伙伴,去到那个经办人的家,声明取回“借给”经办人看的进口彩电,经办人拿出彩电发票正要发作,工人却笑嘻嘻地打开电视机内壳,撕下黏着的一块小胶布,现出自己先前刻下的自己的名字,不消说,经办人顿时如同哑巴吃黄连——做声不得,眼睁睁地看着工人把进口彩电扛走。他不敢报警,虽然他对这位工人“上屋抽梯”、“过河拆桥”的举动恨之入骨,可是不会有人同情他。
求人时常会碰到一种人是既想捞油水又不想丢了乌纱帽,毁了那美好前程,于是总是三心二意,脚踏两只船,随时准备脚底抹油开溜,而不管所求者由此而可能会跳楼。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必须断了这种人的退路,让他死心塌地地为你卖命,故意给对手提供便利,诱使其懵然行动,然后切断其援助和凭借,置之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