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杂上第五
庄公不说晏子晏子坐地讼公而归第一
晏子臣于庄公,公不说,饮酒,令召晏子。晏子至,入门,公令乐人奏歌曰:「已哉已哉!寡人不能说也,尔何来为〔一〕?」晏子入坐,乐人三奏,然后知其谓己也。遂起,北面坐地。公曰:「夫子从席,曷为坐地?」晏子对曰:「婴闻讼夫坐地,今婴将与君讼,敢毋坐地乎?婴闻之,众而无义,强而无礼,好勇而恶贤者,祸必及其身〔二〕,若公者之谓矣〔三〕。且婴言不用,愿请身去。」遂趋而归〔四〕,管钥其家者纳之公,财在外者斥之市。曰:「君子有力于民,则进爵禄,不辞富贵;无力于民而旅食,不恶贫贱。」遂徒行而东〔五〕,耕于海滨。居数年,果有崔杼之难〔六〕。
〔一〕 孙星衍云:「『已』、『说』、『来』为韵。」苏时学云:「『来为』当作『为来』,『哉』与『来』协也。」文廷式云:「当以『哉』、『来』为韵,孙说误。」
〔二〕 孙星衍云:「『义』、『礼』,『贤』、『身』,各为韵。」
〔三〕 于鬯云:「『者』字羡。」
〔四〕 则虞案:杨本作「趣」。
〔五〕 则虞案:元本「遂」误「逐」。
〔六〕 则虞案:此亦寓言也。晏子之父桓子卒于襄公十七年,左传正义谓晏子时犹未为大夫,时齐灵公二十六年也。逾年,晋人来伐,灵公入临菑,晏子止公,见齐世家。是晏子入仕,在灵公二十七年,又逾年,崔杼立庄公,在位先后五年,而崔子弒君,晏子哭尸。晏子于此时,并未去朝居东海,此不可信者一;古无臣与君讼之理,晏子既以无礼为谏,而己复以无礼要君,必无其事,此不可信者二;观其诤谏之辞,肤廓而不切于事,其辞人人能言之,亦毋庸坐地而后发,此不可信者三;崔氏之擅权,早在灵公之时,不待智者皆知崔氏之患,况崔氏之弒,发于庄公之好色邪僻,与此乐人奏歌若不相涉,此不可信者四。此乃后人托词为之耳。
庄公不用晏子晏子致邑而退后有崔氏之祸第二〔一〕
晏子为庄公臣,言大用,每朝,赐爵益邑;俄而不用,每朝,致邑与爵。爵邑尽,退朝而乘,嘳然而叹〔二〕,终而笑。其仆曰:「何叹笑相从数也?」晏子曰:「吾叹也,哀吾君不免于难;吾笑也,喜吾自得也,吾亦无死矣〔三〕。」崔杼果弒庄公〔四〕,晏子立崔杼之门〔五〕,从者曰〔六〕:「死乎?」晏子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七〕!」曰:「行乎?」曰:「独吾罪也乎哉!吾亡也!〔八〕」曰:「归乎?」曰:「吾君死,安归〔九〕!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一十〕。故君为社稷死〔一一〕,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君为己死而为己亡〔一二〕,非其私昵,孰能任之〔一三〕。且人有君而弒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一四〕?将庸何归〔一五〕!」门启而入〔一六〕,崔子曰:「子何不死?子何不死?」晏子曰:「祸始,吾不在也;祸终,吾不知也,吾何为死?且吾闻之,以亡为行者,不足以存君;以死为义者,不足以立功。婴岂其婢子也哉!其缢而从之也!」遂袒免,坐〔一七〕,枕君尸而哭〔一八〕,兴,三踊而出。人谓崔子必杀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一〕 则虞案:目录「祸」作「难」。
〔二〕 孙星衍云:「『嘳』,一本作『喟』,说文:『喟,太息也。』或作『嘳』,字林:『嘳,息怜也。』」则虞案:吴怀保本作「喟」。
〔三〕 陶鸿庆云:「『吾亦无死矣』,本作『吾其无死矣』,『其』字古文作『亓』,与『亦』相似而误。」
〔四〕 刘师培校补云:「后汉书臧****注引『庄公』作『齐庄公』。」
〔五〕 则虞案:左传「立」下有「于」字。左传、史记「门」下有「外」字。
〔六〕 则虞案:左传作「其人曰」。
〔七〕 则虞案:此「也」字亦当为「邪」,为晏子全书通例,左氏因之。
〔八〕 则虞案:左传「罪」作「君」,「亡」作「死」。
〔九〕 则虞案:左传无「吾」字。
〔一十〕竹田光鸿笺曰:「颐卦:口实,食物也;养,犹奉也。」则虞案:杜注云:「言君不徒居民上,臣不徒求禄,皆为社稷。」
〔一一〕则虞案:史记齐世家无「故」字,白帖二十五引「故」作「国」。
〔一二〕则虞案:左传无「君」字,史记无「而为」二字,白帖「而」作「则」。
〔一三〕则虞案:左传、史记、白帖「孰」俱作「谁」,「能」作「敢」。服虔曰:「言君自以己之私欲,取死亡之祸,则私近之臣所当任也。」
〔一四〕则虞案:杜注:「言己非正卿,见待无异于众臣,故不得死其难也。」「人」指崔杼言,此其愤慨之辞。
〔一五〕则虞案:杜注:「将用死亡之义,何所归逃。」
〔一六〕则虞案:史记「启」作「开」。左传无「子何不死」至「遂袒免坐」一段。
〔一七〕孙星衍云:「『免』即『絻』省文。」则虞案:「免」非「絻」省,疑免冠也。黄本校语疑「祖」,亦非。
〔一八〕则虞案:左传作「枕尸股而哭」,史记作「枕公尸而哭」,杜注:「以公尸枕己股也。」
崔庆劫齐将军大夫盟晏子不与第三
崔杼既弒庄公而立景公〔一〕,杼与庆封相之〔二〕,劫诸将军大夫及显士庶人于太宫之坎上〔三〕,令无得不盟者。为坛三仞,埳其下〔四〕,以甲千列环其内外,盟者皆脱剑而入。维晏子不肯,崔杼许之。有敢不盟者,戟拘其颈〔五〕,剑承其心,令自盟曰:「不与崔庆而与公室者〔六〕,受其不祥〔七〕。言不疾,指不至血者死〔八〕。」所杀七人〔九〕。次及晏子〔一十〕,晏子奉桮血,仰天叹曰〔一一〕:「呜呼〔一二〕!崔子为无道,而弒其君〔一三〕,不与公室而与崔庆者,受此不祥。」俛而饮血〔一四〕。崔子谓晏子曰〔一五〕:「子变子言〔一六〕,则齐国吾与子共之〔一七〕;子不变子言〔一八〕,戟既在脰,剑既在心〔一九〕,维子图之也〔二十〕。」晏子曰:「劫吾以刃,而失其志〔二一〕,非勇也;回吾以利〔二二〕,而倍其君,非义也〔二三〕。崔子!子独不为夫诗乎!〔二四〕诗云:『莫莫葛虆〔二五〕,施于条枚〔二六〕,恺恺君子〔二七〕,求福不回〔二八〕。』今婴且可以回而求福乎〔二九〕?曲刃钩之〔三十〕,直兵推之〔三一〕,婴不革矣〔三二〕。」崔杼将杀之,或曰:「不可!子以子之君无道而杀之,今其臣有道之士也,又从而杀之,不可以为教矣〔三三〕。」崔子遂舍之〔三四〕。晏子曰:「若大夫为大不仁,而为小仁〔三五〕,焉有中乎!」趋出,授绥而乘〔三六〕。其仆将驰〔三七〕,晏子抚其手曰〔三八〕:「徐之〔三九〕!疾不必生,徐不必死,鹿生于野〔四十〕,命县于厨〔四一〕,婴命有系矣〔四二〕。」按之成节而后去〔四三〕。诗云〔四四〕:「彼己之子〔四五〕,舍命不渝〔四六〕。」晏子之谓也。
〔一〕 则虞案:后汉书卷二十八注引作「齐大夫崔杼弒齐庄公」,卷五十八注引作「崔杼杀齐庄公」,御览四百八十亦作「杀」,白帖三十作「弒」。
〔二〕 则虞案:史记齐世家:「以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
〔三〕 则虞案:杜注:「太宫,大公庙也。」
〔四〕 孙星衍云:「『埳』当为『坎』,说文:『陷也。』」玉篇『埳』亦与『坎』同,苦感切。」苏舆云:「广雅:『埳,坑也。』言为坎其下。」
〔五〕 卢文弨云:「『拘』,御览两引皆作『钩』。」黄以周云:「『拘』当依后汉书注作『钩』。」则虞案:后汉书卷二十八注作「钩」,卷五十八注作「以戟拘其颈」,又作「拘」,十七史蒙求引亦作「拘」,白帖、御览三百五十三俱作「钩」。
〔六〕 刘师培校补云:「后汉书冯衍传注引『崔庆』作『崔子』,吕氏春秋知分篇作『崔氏』。」则虞案:知分篇「公室」作「公孙氏」。
〔七〕 刘师培校补云:「吕氏春秋同,又左传襄廿五年『所不与崔庆』下或本有『有如此盟』四字,释文以为后人所加,然与冯衍传注引此作『盟神视之』者,谊略相符。」
〔八〕 则虞案:吴氏望三益斋刻外传二作「血至者死」,是以「指」字属上句。
〔九〕 孙星衍云:「韩诗外传作『十余人』,新序作『十人』。」于省吾云:「按古文『七』作『(图) 』,『十』作『(图) 』,汉世犹然,故易讹也。」则虞案:后汉书卷二十八注引「杀」下有「者」字。
〔一十〕孙星衍云:「『次』,后汉书注作『而后』。」
〔一一〕苏舆云:「后汉书注作『晏子奉血仰天曰』。」
〔一二〕则虞案:外传、新序皆作「恶乎」。后汉书卷二十八注引亦无此二字。
〔一三〕孙星衍云:「『弒』,后汉书注、新序作『杀』。」黄以周云:「后汉书注作『崔氏无道』。」则虞案:外传、新序「为」上皆有「将」字,后汉书注「弒」作「杀」。
〔一四〕孙星衍云:「后汉书注作『若有能复崔氏而婴不与盟,明神视之,遂仰而饮血』。」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作「不与崔氏而与公孙氏者,受此不祥,晏子俛而饮血,仰而呼天曰『不与公孙氏,而与崔氏者,受此不祥』」,外传、新序皆作「盟者皆视之」,与此略异。
〔一五〕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作「崔杼不说,直兵造胸,句兵钩颈,谓晏子曰」。
〔一六〕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与此同。外传、新序、后汉书卷五十八注引均作「子与我」。
〔一七〕则虞案:吕氏春秋知分、后汉书卷五十八注引与此同,惟注引无「子」字。外传作「吾将与子分国」,新序作「我与子分国」。
〔一八〕则虞案:吕氏春秋同。外传、后汉书注俱作「不与我」,新序作「子不吾与」。
〔一九〕苏舆云:「后汉书注无二『既』字。」则虞案:外传作「杀子,直兵将推之,曲兵将钩之」。新序同,惟「杀」上有「吾将」二字,「钩」作「勾」。
〔二十〕则虞案:外传作「吾愿子图之也」,新序作「唯子图之」,后汉书注作「子图之」。
〔二一〕孙星衍云:「后汉书注『志』作『意』。」
〔二二〕孙星衍云:「『回』,后汉书注、韩诗外传作『留』。」则虞案:外传、新序「回吾以利」两句在「劫吾以刃」之上。
〔二三〕孙星衍云:「『义』,韩诗外传作『仁』。」
〔二四〕孙星衍云:「今本作『天讨乎』,形相近,字之误也。据吕氏春秋订正。」苏舆云:「韩诗外传、后汉书注并无此句。」则虞案:新序亦无此句,元本、活字本、吴勉学本、杨本、凌本正作「子独不为天讨乎」。
〔二五〕孙星衍云:「诗及吕氏春秋、韩诗外传作『藟』,是。俗作『虆』。」则虞案:后汉书苏竟传引亦作「虆」,释文:「藟,字又作『虆』。」
〔二六〕孙星衍云:「『施』,吕氏春秋作『延』。」则虞案:外传、吕氏春秋知分俱作「延」,高诱注引同。新序后汉书注引无此二句。
〔二七〕孙星衍云:「诗作『岂弟』,吕氏春秋作『凯弟』,『恺弟』正字,『岂』通字,『凯悌』俗字。」
〔二八〕孙星衍云:「大雅旱麓之诗。」
〔二九〕孙星衍云:「韩诗外传作『婴其可回矣』,新序『婴可谓不回矣』。」苏舆云:「后汉书注作『婴可回而求福乎』。」刘师培补释云:「『且』者,『其』字之误也。『其』与『岂』同,『且可以回而求福』,犹言『岂可以回而求福也』。上节『其缢而从之』,犹言『岂缢而从之』。今吕氏春秋亦作『且』,与此同误。」
〔三十〕苏舆云:「后汉书『曲』作『剑』。」
〔三一〕孙星衍云:「高诱注淮南子:『晏子不从崔杼之盟,将见杀,晏子曰:「句戟何不句,直矛何不摧,不挠不义。』」刘师培校补云:「外传及新序义勇篇均作『直兵将推之』,说文系传三引作『曲兵将钩之』(下云:『吴钩也』),二十七又引『直兵将推之,曲兵将钩之』,并与外传、新序合。实则『推』亦误字,当从淮南高注作『摧』(音义引),素问五常政大论王注云『摧为朴落』,即其义。论衡命义篇谓『晏子所遭,直兵指胸,白刃加颈』,与此亦同也。」
〔三二〕孙星衍云:「新序作『婴不之回也』。」则虞案:外传作「婴之不革也」。
〔三三〕则虞案:外传、新序无此数语。
〔三四〕孙星衍云:「『舍』,后汉书注作『释』。」
〔三五〕孙星衍云:「言其舍己。」
〔三六〕孙星衍云:「『授』,吕氏春秋作『受绥』。韩诗外传作『缨』,非。御览作『晏子不与盟,而出,上车』。」卢文弨曰:「『授』,吕氏春秋知分篇同。意林所载吕氏作『援』,当从之。」黄以周云:「『授』当作『受』。」
〔三七〕则虞案:外传无「将」字。
〔三八〕孙星衍云:「『抚』,新序作『附』(当为『拊』)。吕氏春秋作『无良』,误。」
〔三九〕则虞案:吕氏春秋作「安之,毋失节」。
〔四十〕孙星衍云:「御览作『山』,一作『山野』。」则虞案:吕氏春秋亦作「山」。
〔四一〕孙星衍云:「御览作『庖厨』,新序作『虎豹在山林,其命在庖厨』,文义不逮此矣。」苏舆云:「韩诗外传作『麋鹿在山林,其命在庖厨』。」则虞案:吕氏春秋「命」上有「而」字。
〔四二〕孙星衍云:「『系』,御览作『悬』。」卢文弨云:「御览两引皆作『有所县』。」苏舆云:「韩诗外传同御览。」则虞案:吕氏春秋作「今婴之命有所悬矣」,外传下又有「安在疾驱」四字。新序作「驰不益生,缓不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