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蓝得那么透彻,我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此时我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我没有杀手隐形啊飞檐走壁的本事,穿着这么另类的一身黑衣走在人群中回头率是极高的。
所以我进城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鬼鬼祟祟的找了一家偏僻的衣服店,买了一身普通的旧衣服。幸好没拿刀,否则卖衣服的老板非把我当成抢劫的不可。换好衣服,走在人群里,我觉得微微安心。
话说,难得来一次古代,怎么也得公费旅游旅游,今天就暂且不做任务吧,让我先适应一天。给自己找到了这个理由,我便很有兴致的沿着大街小巷漫无目的的逛起来。
原来古代的糖葫芦长这样,吃起来是这味儿,真正点,绝对比现代的好吃;原来古代哄小孩子的波浪鼓这么朴实,没有那些斑斓的颜色,电视里演得好得过分了。
我一手拿着冰糖葫芦吃得津津有味,一手摇着拨浪鼓,招摇而过。
冰糖葫芦已经吃完,我专心致志的研究着刚刚买的胭脂水粉,思考着该怎么擦在脸上合适,用量多少等等。冷不防,不看路的我和一个脏兮兮的小孩撞了个满怀。
那小孩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怯生生的道:“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没事。”我和颜悦色的笑道,顺带摸了摸这个面黄肌瘦的小孩的头。
那小孩见我没说别的,便灵敏的跑走了。我继续朝前,走出没两步,突然想起电视里面常常看到的桥段,主人公被小孩撞了之后便遭窃,银两全部丢失。我赶紧往腰间摸了一把,露出一个苦笑,真是没想到啊,这么经典的桥段再次被我撞上。
“别跑!站住!”我猛然回身,对着那个小孩跑的方向大喊,一边发足狂奔。
为为什么古代的人和现代的一样冷漠,路上并没有遇到帅哥来英雄救美,我独自追着小孩跑到了一处很是偏僻的地方。其实我是不想追的,可是那是我来这里的全部盘缠啊,没有银子,比人生地不熟还惨的我怎么过活?
小孩闪身进了一个破旧的院子,我跟进去了进去。那小孩倒是没想到我追着他跑到了这里。一见我进来,便把一群人护在了身后,如同发威的小老虎一样看着我,像是丢钱的人倒是他了一样。
我看了看被他护在身后的那群人不由愣住,是7、8个年纪还要小一些的孩子,还个个都是小萝卜头,明显的营养不良。我有些心酸,可怜的孩子们,现代至少还有个孤儿院给你们,在古代,唉……走上盗窃这条路也是逼不得已吧。
那小孩开口了,很有男子气概,毫不畏惧:“有什么冲我来,别欺负弟弟妹妹们,不关他们的事!要送我去衙门,我跟你去就是!”
我看着这个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小孩,哭笑不得,最后道:“我不怪你,你把钱还给姐姐好不好?姐姐现在急用啊!等姐姐有了钱一定再来给你们行不?”
那小孩低着头犹豫了,我咽了咽唾沫道:“还我一半?”
“小宝哥哥……”一个虚弱的小孩声音传来,小孩子们让开一条路,原来他们身后还躺着一个孩子,貌似病着,“我的病没事,很快就好了,真的,小宝哥哥你就把银子还给这位姐姐吧!”
“小蛋,你的病已经不能再拖了!”小宝焦急的道。
“可是,……那需要好多银子……”小蛋道,“上次让大夫来瞧瞧已经让大家饿了好多天肚子了,小宝哥哥……”
我的心的那个酸啊。最后忍不住善心大发道:“算了算了,你们拿去看病好了,我不要了。”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这是在古代啊,我哪儿有什么资本去施舍?
“谢谢姐姐!”那一群小孩立刻欢呼起来,没给我把后悔付诸实际的机会,看着他们纯真而又瘦弱的脸,我能说什么?只能打肿脸充胖子。
“等等,等等!”我止住了大家的欢呼,对小宝道,“不过你得帮我一个忙,否则我也只有横死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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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中午的时候,我在沐王府门口很显眼的地方摆好了架势——
生活所迫啊,我换了一身不辨颜色的旧衣服,把脸摸得黑漆漆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宝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破铜盆,用一个粗细合适的树枝条敲打着吆喝开了:“卖身葬儿子了,卖身藏儿子了!”
小宝就在我面前的一张破席子里躺着,被裹得严严实实,旁边立着木板,用红色的颜料写着我的悲惨遭遇:夫君早逝,儿子病了无钱医治,也跟着去了,为了好好安葬儿子,我这个伟大的母亲就准备卖身葬了他。
我的计划很周全,顺利卖身进沐王府,拿一笔钱,小宝就可以去医治小蛋了,我在沐王府可以有个遮风避雨吃饭的地方,又可以躲避极有可能的官府的追查,顺便还可以找找花之云的下落,一石三鸟之计,何乐而不为?
“悲情母亲为儿卖身!”我吆喝着,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聚集过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何人在沐王府前大声喧哗!”一个严厉的声音传过来,哈,正主儿应该来了,我赶紧调整面部表情,那声音又喊道:“走开,都走!”
在几个持刀侍卫的驱赶下,人群作鸟兽状散去,留下几片白菜叶。我一个衣衫褴褛的瘦弱女子,孤苦伶仃的蹲在“儿子”的破席子旁,要多凄凉有多凄凉。
“你要卖身葬儿?”一个清亮的男声问。
一双白为底色金黄花纹的靴子出现在我前面3米处,我低着头看着“儿子”的尸体,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抽抽噎噎的道:“吾儿死得太凄凉,为母的不忍心看到他连死了都没一个好地方住。”
“住?”那个男声笑了一下,“自古都是卖身葬父,你这卖身葬儿子的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是奇怪。”
“笑什么笑?葬父是孝,葬儿是出于母爱。母爱那么伟大,为了儿子卖身有什么好奇怪的!”为了表达一个悲伤母亲的不满我抬头准备横这个不能理解母爱的人一眼,不过一抬头瞬间呆住。
因为我看到一个好帅好帅的帅哥!棱角分明的脸,棱角分明的鼻子,嘴唇依旧噙着一股笑意,一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睛。上部的一些头发拢在一起,用一根淡金色的丝带束着,其他的披在背后,随意而不凌乱。看到我的脸,帅哥居然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我的脸虽然平凡,但也不至于丑到让帅哥皱眉吧。
“王爷,要不要赶走她?”一个侍卫问道。
是王爷也!我的眼睛简直要变成心型,又帅又有权有势,进了沐王府我就有目标了,哈哈。这是天赐的精神支柱啊,看来这一个月不会太无聊。
帅哥王爷扯开一个莫测的笑意,给了我一个准备看好戏的表情,然后转身边走边道:“买了她,让林妈安排一下,让她做我的贴身丫鬟。”
一步登天!
林妈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帮我这帮我那,甚至想帮我一起去“安葬”小宝,在我的百般推阻下才没插手。和小宝分别后,我便打好万分精神准备融入王府生活。吃过晚饭,跟着林妈熟悉了一下庞大的沐王府之后,林妈便把我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见帅哥王爷。
“王爷,我已经把这位姑娘带来。”林妈毕恭毕敬的道。
帅哥正捧着一卷书在品味,坐在椅子上背被对着我们,姿势慵懒却又显得风雅。听到林妈的报告,他轻声道:“林妈你先下去吧。”
林妈下去后,帅哥放下手中的书卷,站起身来,正面对着我,嘴角还是含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就这么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似的。
我被他看得不爽,于是开口道:“我叫曾晓柔,王爷有什么吩咐没?”
“曾晓柔?”这个名字是我生前,不对,前世,也不对,总之就是我的曾用名,帅哥重复了一遍之后,问了一句让我眼珠子都掉下来的话:“冷月,你何时改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