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中旬,黎义村。
酒肆如往常一般,并无客人,这只不过是黎老村长打探情报的地方。
一风袍束装的中年男子早早就站在了柜台之前,与那掌柜低声细语着。
正说时,一位白发老人穿帘而入,身后跟着两位男子,一人俊俏,另一位也是魁梧,两人跟着老人来到了柜台旁。
“老爷。”那掌柜和风袍男子同声叫道。
黎老村长点点道,立刻问道:“小竹,忠达如何?”
那身穿风袍的风袍就是老人派委前去索北打探消息的黎一竹,他这一身风袍装束,正是为了掩人耳目。只见老竹脸色忽地一沉,话语沉重:“老爷……致和城失守了。”
午时杜鹃鸟鸣格外清脆。
老人阴着脸又问:“何时的事?”
老竹回答道:“十天之前,我易装去到致和城,发现索人早已……所以我日夜兼程,赶了回来。”
黎老村长心头一震,双目失神,话语中尽是担忧:“忠达如何?”
老竹垂下头,道:“四将军,生死未卜……”
就连陆俊和丁烽脸上都尽是难堪,只是陆俊一向沉稳,缓过神后平静道:“老将军,无需过于担心,四将军必会安然无事。”
只见黎老村长缓缓点头,神情恍惚,又问:“小竹,沿途可有索军行踪?”
老竹猛地一抬头,迟钝了下,回答道:“报告老爷,并没有,我穿着这一身风袍,走的都是官道,途中也没有遇到索军。”
黎老村长又蹙眉点头,摇头轻叹道:“老五,叫那群小伙准备准备。”
老五点头说是,陆俊也知道,老人口中的“那群小伙”不过就是跟随老将军南下的黎门子弟兵,不过也就最多只有五百多人,或是难以……
“陆少侠,你是该如何是好?”黎老村长表现得有些不安了。
陆俊思索着,望着酒肆门外的垂柳,声音稳重道:“老将军,多派探子,时刻观察索国人的行踪,索人的下一个目标……”他顿了一下,“就是这里。”
……
九月中,雁南飞,稻苗入田,村子外头尽是绿油油一片。水田在日光映射下显出点点白芒,走进一看,原来一只只体型不大的黑头白鹤。
白凉山一带,那座最高的山峰——北星山,常有珍稀飞禽走兽,引得村民常常上山狩猎。
黎思雁握紧了手中短弓。只有十七大小的她,竟是神采奕奕地跨在马上,腰间备有一个装满羽箭的箭筒。她四处观望着,不时回头看看身后的两个“随从”。
顾韦和阮义紧紧跟着黎思雁,两个脸上同是有些无奈之意。今日是他们生活在黎义村的第三十二天,不得不说,这些日子过得也是挺舒适悠闲。只不过顾韦经常会想到陆俊当初说的那个事,每次问他都会得到“过几日再作打算”,现在,索性不理不会,如果在这生活个一辈子,倒也无妨。
阮义倒是没什么怨言,在这里,每天都有香醇的美酒,悠闲之时抽上一斗烟,生活多是逍遥自在。
下田耕作一小会,上山采摘野果,到清凉溪流,过幽静山涧,生活就是这样循环往复。
今日,黎思雁却是背负一把有些老旧的短弓,带上箭筒,就叫上那两位平时爱跟着她的那两家伙,上山狩猎,怎么也得个壮汉,帮帮忙,拿拿猎物,况且……
顾韦起初看到黎思雁这般架式,却是不知她要干什么,只是听她说:“准备些东西,上山打猎去了。”
在这深山之中,却是幽幽静静,哪有什么猎物可寻。
阮义不耐烦地道:“嘿,我说啊,这破山哪有东西给你打,况且,你一个小姑娘,能打到吗?”
黎思雁不屑地瞥眼他,道:“你是小看本姑娘吗?我爷爷说,这九月之中,北山是有很多猎物的。”
阮义倒是嗤笑一声,默不作声,静静抽起烟来。顾韦把拿开的麻绳麻袋系好在马背之上,脚轻蹬,跨马行至黎思雁身旁道:“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这也将近午时,老村长找不到我们会是担心的。”
黎思雁撇嘴道:“不会的,我已经跟爷爷说了。”
顾韦也没说什么,揉揉双耳,听着四处动静。突然,一声低沉的兽吼声在顾韦耳边响起,顾韦像是听出了其中的意思,是威胁,更有发怒之意。又是一声!一只野猪的嘶吼,应该是一只发怒了的野猪。
“这附近有动静。”顾韦谨慎地观望四周,提醒道。
黎思雁哪能听出声音来,便摇头:“没有。”
“是野猪,它在向某些东西示怒,我们还是离开这里好。”顾韦又是劝说道。
黎思雁哪会相信,切了一声说:“你别吓我了,这哪有什么声音,走吧,我们再深入一点。”说完立刻蹬马飞奔。
顾韦还没来得及阻止,她已飞奔上前,没来得思考,顾韦便叫声阮义,一同跟了上去。
黎思雁本是心情大爽,正想寻着一猎物,也好展现一下身手。枣红马经过一处草丛时,猛地一惊,竟是抬起前腿,几分惊恐。黎思雁急忙抓紧了缰绳,差点摔下了马,顾韦和阮义在身后看得也是心头一悬。
直接枣红马面前不远处,却是一只凶狠的野狗与一只发怒的野猪对持着,发怒野猪明显占据上风,不断前进,逼得野狗节节后退。
这两只走兽都察觉到声旁的不速之客,但依旧是相互争持,不肯推走。
黎思雁此刻是乐得开花了,她连忙取出一只羽箭,上弓拉弦,把箭头对准了那只肥硕的野猪。
顾韦和阮义此时不敢吱声,他们都想赶快了事,早早回府。
黎思雁别说年纪尚小,力道倒是不小,硬是把箭拉得满满的,待到了尽,放箭!
“嗖!”
一声野猪悲鸣,箭射中了。不过,方向可是偏了不少,利箭只是刺中了野猪后腿上侧,并无射中要害。那野猪边嚎边逃,叫声凄切,那也够也不顾什么,四处逃窜。
“追!”
黎思雁大喝一声,策马追着那只逃跑的野猪,顾阮而已闻声跟上。
不料,那野猪倒是狡诈,一跟溜头,窜进了复杂的草丛之内,一时不见影踪。
黎思雁脸上尽是不愉快,有些泄气的样子,撇着嘴,像当初酒肆相遇那时的模样。
正当黎思雁还是一脸失望之时,身旁草丛突然窜出了一只灰色野兔或是被那野猪所惊吓,往另一处草丛逃去。
黎思雁眼疾手快,取箭上弓,嗖的一声,又是射中了那野兔,看得身后两人也是惊呆了。
此刻黎思雁脸上尽是得意之色,也不忘吩咐那两“随从”,道:“顾韦,去把那兔子捡回来。”她与那四位外来宾客也是想出了一个月,已经习惯了直呼顾韦和阮义,对着那两位成熟稳重的大哥,却是称“陆大哥”和“丁大哥”。
顾韦也没说什么便跳下马,刚走一步便听到黎思雁急声说:“把袋子拿上,装好。”
顾韦望了眼她稍稍不安的脸,便拿着袋子走到了那个被猎杀的野兔旁,看到这可怜的野兔早已被利箭射穿身体,鲜血涌流。顾韦犹豫了下,便想直接拿起箭把兔子扔进袋子,谁知那野兔竟是猛地一抖,几滴鲜血溅到了顾韦的手上。顾韦也是没多大在意,直接把半生半死的野兔扔进袋子,拿过去给黎思雁。
黎思雁皱了下双眉,想要接过这袋子。然而,她看到了顾韦手背之上的那一滴鲜红的血,忽地双目晕眩,一阵血腥味道扑鼻而来,整个人晕了过去,就要摔下马背。
顾韦手快,惊讶之余上前扶住了倒下的黎思雁,慌张地问道:“喂,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