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自那晚之后,她便突然改掉了这些年开灯睡觉的习惯,他知道一个人要想改变经年养成的习性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就好比戒烟,哪怕说了无数次,下了一万次的决心,可最后真正能戒掉的人却寥寥无几,但她却也说戒便戒掉了,哪怕后来又复吸,但自从那天她生日过后,不等他开口,她就真的再也没抽过一根烟。
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可她全部为他做到了。
哪怕他不说,可心里却不可能不动容不震撼。
他突然惊觉,或许她的爱根本就是这样子,正如他自己一样,从不须宣之于口,却独自将所有的爱意安放在对方身边。
她一直睡到天际擦黑才悠悠转醒,迷糊的爬起来揉揉眼睛,却发现身边空无一人,只有墙上一盏壁灯亮着,散下来橙黄色的光影温暖且明亮,她蹑手蹑脚的跑去厨房门口,果然看见他站在料理台旁边,还不等她开口,他便问:“睡醒了?”
她欢欢喜喜的跑过去,看他正不太熟练却相当专注的切菜,她说:“你知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耳朵最灵光了?”
他头都没抬,说:“不知道,我只知道小狗的鼻子最灵了,闻到香味就颠颠的跑过来了。”
她气得跳脚,扑上去就要挠他的痒:“你才是小狗!”
她不依不饶,他被她闹得忍不住边躲边笑,手上还沾着水泽和菜叶,可他突然回身,就那样摊着一双手,低头吻住她。
夏末秋初的夜晚最是安详,他半倚在床头上看报纸,她窝在他怀里抱着ipad写稿子,才写了一会平板电脑就被他从头上夺过去:“别写了,光线对眼睛不好。”
她哼了一声,居然学着他的样子抢过他手里的晚报:“别看啦,字太小对眼睛不好。”
曾经的时候她年纪尚小,偶尔也会和他撒撒娇,可如今那曾经的小姑娘已经长成明眸皓齿的女子,精灵般倾靠在他怀中,却依旧是小女孩撒娇的口吻,一时间,只觉得心里所有的防线都在她的温软中瞬间倾塌,他在心底喟叹,所谓兵败如山倒大抵就是如此吧。
他忽然说:“这周末我要去一趟香港,你和我一起去怎么样?”
她疑惑:“去香港干嘛啊?要是谈生意我可不去,又无聊又碍你的事。”
他说:“不是,原来有几个老朋友,好久没聚聚了,这次正好有人去深圳谈项目,便约着聚一聚,吃个饭。”
相思一听就猜到了七八分,不由撇嘴,在心底鄙视他们,他的那帮老朋友,不过是原来的那群世家公子们,吃个饭还要打着开会的名义,内地这么大都不够他们折腾的,偏偏不辞劳苦的从特区转战特别行政区,还真是一派子弟作风。
她想了想,说:“陪你去也不是不可以,可你要怎么介绍我呢,嗯……旧识?”
旧识,这个词稍显刺耳,他却格外熟悉,他听出她话中的楷觎之意,笑着说:“哪能啊,就说你是我小学妹。”
“周、子、墨!”她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你今晚给我睡客房!”
他却不理会,直径揽着她在大床上躺好:“我睡客房没问题,但是要你也睡客房,我哪里忍心。”
“谁说我要和你一起睡客房了?”
他笑的温柔:“你说的,过生日那天你不说,从此我在哪里,你就在哪里吗?”
她看着他愣了愣,终于有些不好意的将头埋在他怀中。
没错,从今往后,再不管人世变幻,哪怕花开花落,沧海桑田,你在哪里,我便随你去到哪里,天地辽阔,唯有你的爱是我唯一的容身之所。
千回百转,此意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