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转包与分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在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
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其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行为是允许的,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农民工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包工头要工资,建筑单位经常将农民工的工资直接支付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转交给农民工。但包工头经常将工资据为已有,不发或者少发给农民工,这样在农民工和包工头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一系列法规,如禁止将农民工的工资直接支付给包工头,否则用人单位仍要在工资范围内承担支付义务。当然这并不排除农民工直接向包工头讨要工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