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方面的政策有:
(1)在就业管理方面,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和不合理收费,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不再需要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对进城就业农民和城镇居民要一视同仁;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对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
(2)在职业介绍服务方面,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3)在就业培训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参加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