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卒中惡死方第一
救卒死,或先病痛,或常居寢臥,奄忽而絕,皆是中死。救之方:
一方,取蔥黃心刺其鼻,男左女右,入七八寸。若使目中血出,佳。扁鵲法同是,後吹耳條中#1,葛當言此云吹鼻,故別為一法。
又方,令二人以衣壅口,吹其兩耳,極則易。又可以筒吹之,并捧其肩上,側身遠之,莫臨死人上。
又方,以蔥葉刺耳,耳中、鼻中血出者莫怪,無血難治,有血是候。時當捧兩手忽放之,須臾死人自當舉手撈人,言痛乃止,男刺左鼻,女刺右鼻中,令入七八寸餘,大效。亦治自鎰死。與此扁鵲方同。
又方,以綿漬好酒中,須臾置死人鼻中,手按令汁入鼻中,并持其手足,莫令驚。
又方,視其上唇裏弦弦者,有白如黍米大,以針決去之。
又方,以小便灌其面,數回即能語。此扁鵲方法。
又方,取皂莢如大豆,吹其兩鼻中,嚏則氣通矣。
又方,灸其唇下宛宛中承漿穴,十壯,大效矣。
又方,割雄雞頸取血,以塗其面,乾復塗,并以灰營死人一周。
又方,以管吹下部,令數人互吹之,氣通則活。
又方,破白犬以搨心上。無白犬,白鸚亦佳。
又方,取雄鴨就死人口上,斷其頭,以熱血瀝口中,并以竹筒吹其下部,極則易人,氣通下即活。
又方,取牛馬糞尚濕者,絞取汁,灌其口中,令入喉,若口已禁者,以物強發之,若不可強者,乃扣齒下。若無新者,以人溺解乾者,絞取汁。此扁鵲云。
又方,以繩圍其死人肘腕,男左女右,畢,伸繩從背上大槌度以下,又從此灸,橫行各半繩,此法三灸各三,即起。
又方,令爪其病人人中,取醒。不者,捲其手灸下紋頭,隨年。
又方,灸鼻人中,三壯也。
又方,灸兩足大指爪甲聚毛中,七壯。此華他#2法。一云三七壯。
又方,灸臍中,百壯也。
扁鵲法又云:斷(犭+屯)尾,取血飲之,并縛(犭+屯)以枕之,死人須臾活。
又云:半夏末如大豆,吹鼻中。
又方,搗女青#3 屑重一錢匕,開口內喉中,以水苦酒,立活。
按:此前救卒死四方并後尸蹶事,并是魏大夫傳中正一真人所說,扁鵲受長桑公子法,尋此傳出世,在葛後二十許年,無容知見,當是斯法久已在世,故或言楚王,或言趙王,兼立語次第,亦參差故也。
又張仲景諸要方,搗薤汁,以灌鼻中。
又方,割丹雄雞冠血,管吹內鼻中。
又方,以雞冠及血塗面上,灰圍四邊,立起。
又方,猪脂如雞子大,苦酒一升,煮沸,以灌喉中。
又方,大豆二七枚,以雞子白并酒和,盡以吞之。
救卒死而壯熱者,礬石半斤,水一斗半,煮消以漬脚,令沒踝。
救卒死而目閉者,騎牛臨面,搗薤汁,灌之耳中,吹皂莢鼻中,立效。
救卒死而張目及舌者,灸手足兩爪後,十四壯了,飲以五毒諸膏散有巴豆者。
救卒死而四支不收,矢便者,馬矢一升,水三斗,煮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一升,溫酒灌口中。洞者,稀糞也。灸心下一寸,臍上三寸,臍下四寸,各一百壯,差。
若救小兒卒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者,馬矢一丸,絞取汁以吞之。無濕者,水煮取汁。
又有備急三物丸散及裴公膏,并在後備急藥條中,救卒死尤良,亦可臨時合用之。凡卒死中惡及尸蹶,皆天地及人身自然陰陽之氣,忽有乖離否中隔,上下不通,偏竭所致。故雖涉死、境,猶可治而生,綠氣未都竭也,當爾之時,兼有鬼神於其問,故亦可以符衛而獲濟者。
附方
扁鵲云:中惡與卒死鬼擊亦相類,已死者,為治皆參用此方。
搗菖蒲生根,絞汁灌之,立差。尸厥之病,卒死脉猶動,聽其耳中如微語聲,股問暖是也,亦此方治之。
孫真人治卒死方,以皂角末吹鼻中。
救卒死尸蹶方第二
尸蹶之病,卒死而脈猶動,聽其耳中循循如嘯聲,而股間暖是也。耳中雖然嘯聲而脉動者,故當以尸蹶。救之方:
以管吹其左耳中極三度,復吹右耳三度,活。
又方,搗乾菖蒲,以一棗核大,著其舌下。又方,灸鼻人中,七壯,又灸陰囊方下去下部一寸,百壯。若婦人,灸兩乳中問。又云:爪刺人中良久,又針人中至齒,立起。
此亦全是魏大夫傳中扁鵲法,即趙太子之患。又張仲景云:尸一蹶,脉動而無氣,氣閉不通,故靜然而死也。
以菖蒲屑內鼻兩孔中,吹之。令人以桂屑著舌下。又云扁鵲法,治楚王效。
又方,剔左角髮,方二寸,燒末,以酒灌令入喉,立起也。
又方,以繩圍其臂腕,男左女右,繩從大椎上度,下行脊上,灸繩頭,五十壯,活。此是扁鵲秘法。
又方,熨其兩脅下,取竈中墨如彈丸,漿水和飲之。須臾三四,以管吹耳中,令三四人更互吹之。又,小管吹鼻孔,梁上塵如豆,著中吹之,令入差。
又方,白馬尾二七莖,白馬前脚目一枚,合燒之,以苦酒丸如小豆,開口吞二丸,須臾服一丸。
又方,針百會,當鼻中,入髮際五寸,針入三分,補之。針足大指甲下肉側去甲三分,又針足中指甲上各三分,大指之內去端韭葉。又針手少陰銳骨之端各一分。
又方,灸羶中穴二十八壯。
救卒客忤死方第三
客忤者,中惡之類也,多於道門門外得之,令人心腹絞痛脹滿,氣衝心胸。不即治,亦殺人。救之方:
灸鼻人中三十壯,令切鼻柱下也。以水漬梗米,取汁一二升,飲之。口已禁者,以物強發之。
又方,搗墨,水和服一錢匕。
又方,以銅器若瓦器,貯熱湯,器著腹上。轉冷者,撤去衣,器親肉。大冷者,易以熱湯。取愈則止。
又方,以三重衣著腹上,銅器著衣上,稍稍少許茅於器中燒之,茅盡益之,勿頓多也,取愈乃止。
又方,以繩橫度其人口,以度其臍去四面各一處,灸各三壯,令四火俱起,差。
又方,橫度口中折之,令上頭著心下,灸下頭五壯。
又方,真丹方寸匕,蜜三合,和服。口噤者,折齒下之。
扁鵲治忤有救卒符并服盥湯法,恐非庸世所能,故不載。而此病即今人所謂中惡者,與卒死鬼擊亦相類,為治皆參取而用之已死者。
搗生菖蒲根,絞取汁,含之立差。
卒忤停尸不能言者,桔梗燒二枚,末之,服。
又方,末細辛、桂,分等,內口中。
又方,雞冠血和真朱,丸如小豆,內口中,與三四枚,差。若卒口噤不開者,末生附子,置管中,吹內舌下,即差矣。
又方,人血和真朱,如梧桐子大二丸,折齒納喉中,令下。
華佗,卒中惡短氣欲死,灸足兩母指上甲後聚毛中,各十四壯,即愈。未差,又灸十四壯。前救卒死方,三七壯,已有其法。
又張仲景諸要方,麻黃四兩,杏人七十枚,甘草一兩,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令嚥之,通治諸感忤。
又方,韭根一把,烏梅二十個,茱萸半斤,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櫛內中三沸,櫛浮者生,沉者死。煮得三升,與飲之。
又方,桂一兩,生薑三兩,梔子十四枚,豉五合,搗,以酒三升,攪,微煮之,味出去滓,頓服取差。
飛尸走馬湯:巴豆二枚,杏人二枚,合綿纏,椎令碎,著熱湯二合中,指捻令汁出,便與飲之,炊間頓下飲,差。小量之,通治諸飛尸鬼擊。
又有諸丸散,并在備急藥中。客者客也,忤者犯也,謂客氣犯人也。此蓋惡氣,治之多愈,雖是氣來鬼鬼毒厲之氣,忽逢觸之其衰歇,故不能如自然惡氣治之。入身而侵克藏府經絡,差後猶宜更為治,以消其餘勢。不爾,亟終為患,令有時輒發。
附方
《外臺秘要》:治卒客忤停尸不能言,細辛、桂心等分,內口中。
又方,燒桔梗二兩,末,米飲服,仍吞麝香如大豆許,佳。
《廣利方》:治卒中客忤垂死,麝香一錢,重研,和醋二合,服之即差。
治卒得鬼擊方第四
鬼擊之病,得之無漸卒著,如人力#4刺狀,胸脅腹內絞急切痛,不可抑按,或即吐血,或鼻中出血,或下血。一名鬼排。治之方:
灸鼻下人中一壯,立愈。不差,可加數壯。
又方,升麻、獨活、牡桂分等,末,酒服方寸匕,立愈。
又方,灸臍下一寸二壯。
又方,灸臍上一寸七壯,及兩踵白肉際,取差。
又方,熟艾如鴨子大三枚,水五升,煮取二升,頓服之。
又方,鹽一升,水二升,和攪飲之,并以冷水噀之,勿令即得吐,須臾吐,即差。
又方,以粉一撮,著水中攪,飲之。
又方,以淳酒,吹內兩鼻中。
又方,斷白犬一頭,取熱犬血一升,飲之。
又方,割雞冠血以瀝口中,令一嚥,仍破此雞以搨心下,冷乃棄之於道邊,得烏雞彌佗#5妙。
又方,牛子矢一升,酒三升,煮服之。大牛亦可用之。
又方,刀鞘三寸,燒末,水飲之。
又方,燒鼠矢,末服,如黍米,不能飲之,以少水知#6內口中。
又有諸丸散,并在備急藥條中,今巫實見人忽有被鬼神所擺拂者,或犯其行伍,或遇相觸突,或身神散弱,或愆負所貽,輕者因而獲免,重者多見死亡,猶如燕簡輩事,非為虛也,必應死,亦不可,要自不得不救爾。
附方
《古今錄驗》:療妖魅貓鬼病人不肯言鬼方,鹿角屑搗散,以水服方寸匕,即言實也。
治卒魘寐不寤方第五
卧忽不寤,勿以火照,火照之殺人,但痛嚙其踵及足拇指甲際,而多唾其面即活。又治之方:
末皂角,管吹兩鼻中,即起,三四日猶可吹。又,以毛刺鼻孔中,男左女右,展轉進之。
又方,以蘆管吹兩耳,并取病人髮二七莖,作繩納鼻孔中,割雄雞冠取血,以管吹入咽喉中,大效。
又方,末竈下黃土,管吹入鼻中。末雄黃并桂,吹鼻中,并佳。
又方,取井底泥,塗目畢,令人垂頭於井中,呼其姓名,即便起也。
又方,取韭搗以汁,吹鼻孔。冬月可掘取根,取汁灌於口中。
又方,以鹽湯飲之,多少約在意。
又方,以其人置地,利刀畫地,從肩起,男左女右,令周面以刀鋒刻#7病人鼻,令入一分,急持勿動,其人當鬼神語求哀,乃問:阿誰,何故來?當自乞去,乃以指滅向所畫地,當肩頭數寸,令得去,不可不具請問之也。
又方,以瓦甑覆病人面上,使人疾打破甑,則寤。
又方,以牛蹄或馬蹄,臨魘人上,亦可治卒死。青牛尤佳。
又方,搗雄黃,細篩,管吹納兩鼻中。桂亦佳。
又方,萬蒲末,吹兩鼻中,又末內舌下。
又方,以甑帶左索縛其肘後,男左女右,用餘稍急絞之,又以麻縛腳,乃請問其故,約敕解之,令一人坐頭守,一人於戶內呼病人姓名,坐人應曰:諾在。便蘇。
卒魘不覺,灸足下大指聚毛中,二十一壯。
人喜魘及惡夢者,取火死灰,著履中,合枕。
又方,帶雄黃,男左女右。
又方,灸兩足大指上聚毛中,灸二十壯。
又方,用真麝香一子,於頭邊。
又方,以虎頭枕尤佳。
辟魘寐方,取雄黃如棗核,繫左腋下,令人終身不魘寐。
又方,真赤罽方一赤以枕之。
又方,作犀角枕佳,以青木香內枕中,并帶。
又方,( )治卒魘寐久,書此符於紙,燒令惡#8,以少水和之,內死人口中,懸鑒死者耳前打之,喚死者名,不過半日即活。
魘卧寐不寤者,皆魂魄外游,為邪所執,錄欲還未得所,忌火照,火照遂不復入,而有燈光中魘者,是本由明出,但不反身中故耳。
附方
《千金方》:治鬼魘不悟,皂莢末刀圭,起死人。
治卒中五尸方第六
五尸者飛尸、遁尸、風尸、沉尸、尸注也,今所載方兼治之,其狀腹痛脹急,不得氣息,上衝心胸,旁攻兩脅,或磥塊涌起,或攣引腰脊。兼治之方:灸乳後三寸,十四壯,男左女右,不止,更加壯數,差。
又方,灸心下三寸,六十壯。
又方,灸乳下一寸,隨病左右,多其壯數,即差。
又方,以四指尖其痛處,下灸指下際數壯,令人痛,上爪其鼻人中,又爪其心下一寸,多其壯,取差。
又方,破雞子白,頓吞之。口閉者,內喉中,搖頓令下,立差。
又方,破鸚子白,頓吞七枚,不可再服。
又方,理當陸根熬,以囊貯,更番熨之,冷復易。雖有五尸之名,其例皆相似,而有小異者。飛尸者,游走皮膚,洞穿藏府,每發刺痛,變作無常也。遁尸者,附骨入肉,攻鑿血脈,每發不可得近,見尸喪,聞哀哭便作也。風尸者,淫躍四肢,不知痛之所在,每發昏恍,得風雪便作也。沉尸者,纏結藏府,衝心脅,每發絞#9切,遇寒令#10便作也。尸注者,舉身沉重,精神錯雜,常覺昏廢,依節氣改變,輒致大惡。此一條,別有治,後熨也。凡五尸,即身中尸鬼接引也,共為病害,經術甚有消滅之方,而非世徒能用。今復撰其經要,以救其敝。方:
雄黃一兩,大蒜一兩,令相和似彈丸許,內二合熱酒中服之,須臾差。未差更作,已有疢者,常畜此藥也。
又方,乾薑、桂分等,末之,鹽孔#11指撮,熬令青,末,合水服之,即差。
又方,搗蒺藜子,蜜丸,服如胡豆二丸,日三。
又方,粳米二升,水六升,煮一沸,服之。
又方,猪肪八合,銅器煎小沸,投苦酒八合,相和,頓服,即差。
又方,掘地作小坎,水滿中,熟攪,取汁服之。
又方,取屋上四角茅,內銅器中,以三赤布覆腹,著器布上,燒茅令熱,隨痛追逐,驢下癢即差。若瓦屋,削取四角柱燒之,亦得。極大神良者也。
又方,桂一赤,薑一兩,巴豆三枚,合搗末,苦酒和如泥,以傅尸處,燥即差。
又方,烏臼根,剉二升,煮令濃,去滓,煎汁凡五升,則入水一兩,服五合至一升,良。
又方,忍冬莖葉,剉數斛,煮令濃,取汁煎之,服如雞子一枚,日二三服,佳也。
又方,燒亂髮、熬杏人等分,搗膏和丸之,酒服桐子大三丸,日五六服。
又方,龍骨三分,藜蘆二分,巴豆一分,搗和,井花水服,如麻子大,如法丸。
又方,漆葉,暴乾搗末,酒服之。
又方,竈肝一具,熟煮切食之,令盡。亦用蒜齏。
又方,斷鱉頭,燒末水服,可分為三度,當如肉者,不盡,後發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