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填完那张年度绩效考核表之后,像刘明这样的普通员工就再也没听到有关绩效考核的事情,他们对于考核结果是好是坏一点儿也不知情。难道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不需要通知员工吗?
专家提示
TIP1
考核结果关系到员工利益
从绩效考核的目的来看,主要是两种:以员工绩效改进为目的的考核与以员工薪酬管理为目的的考核。现实中,绩效考核的结果往往同时实现这两个目的或应用于这两个方面。而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会直接对员工的绩效改进或薪酬多少产生影响。因此,员工对考核结果的确认,事实上是员工与用人单位针对工作的一种沟通和对沟通结果的确认。员工确认签字,则表示双方针对沟通内容已经达成一致。
TIP2
签字确认要慎重
绩效考核是企业对员工管理的一种手段,绩效考核的结果也会应用于对员工管理的各个方面。当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员工工作胜任度的考核依据时,员工要给予充分的重视,慎重签字。即单位规定考核成绩低于多少分时,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那么,单位就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获得了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
TIP3
事先确认制度合理性
员工确认考核结果,首先要确认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而这些是作为单位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的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求、制定程序、异议程序和告知程序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参与到绩效考核与劳动定额(绩效考核量化标准的基础)等制度的制定,从而保证单位对员工要求的合理性,避免因标准过高或过于苛刻,导致考核成绩低下。
超级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