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策既是一个主观的思维活动过程,又是一个主观反映客观,并与客观相适应的过程。客观形势是我们制定政策的依据,我们一定要使制定的政策与发展变化的客观形势相符合。
在制定政策时,我们要对形势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要抓住形势的特点和发展方向,要使我们的政策符合形势发展的特点和方向。只有这样,我们的政策才是科学的,有效的,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才是顺应人心民情的,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欢迎,才能在实践中顺利地贯彻下去。否则,就会造成政策和实际的脱节、抵触和违背。这样的政策,难以在实践中贯彻执行,即使强行推行,也会造成人心不顺,给革命和建设事业造成损失,犯“左”或右的错误。
如果我们的政策是根据客观形势,科学地制定出来的,那么一般来说,我们的政策和形势是相适应的。但是客观形势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有时甚至是“瞬息万变”。尽管我们在制订政策时充分考虑到了形势变化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有时形势的变化太快或太难以预料,我们原来的政策和变化后的新形势又不相符合,不相适应了。这时,要使我们的政策同变化了的时势相适应,我们必须对原来的政策作相应的改变或调整。
适应时势,灵活善变,并不是主观随意,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而是根据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政策不得不作的改变或调整,这与我们的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原则并不矛盾。
毛泽东善于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形势,对原有的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
毛泽东刚进城时,设想在建国15年之后,中国才向社会主义开始转变。也就是说,在建国之初的15年里,不要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刘少奇在1948年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华北财经委员会的会议上,提出:民主革命胜利后,还不能马上直接采取社会主义的实际步骤。他说:“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的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倾的错误”。毛泽东赞同刘少奇的观点,他还补充说:“到底如何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也就是说,15年之后,等条件具备了,再向资产阶级展开全线进攻,一举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立即采取步骤,逐步地、缓缓地向社会主义过渡。但后来形势发生了变化,促使毛泽东改变了最初的设想,开始重新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部署。
经过三年恢复时期,我国社会情况发生了如下变化:首先,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特别是土地改革的任务完成了,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其次,人民民主专政得到了巩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有了根本好转,这就为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创造了条件;第三,经过稳定市场物价斗争和几次大的政治运动,特别是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优势进一步加强,而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性、虚弱的本质和孤立的处境也进一步暴露;第四,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已有初步开展,40%的农民加入了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出现了几百个;经过两次工商业调整,已有一半左右的资本主义工业被纳入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由于这些情况的变化,毛泽东改变了刚进城时的设想,在1952年下半年,开始考虑要立即采取步骤,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了。
1953年2月27日的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讲了在湖北视察时同孝感地委负责同志谈话的内容。他说: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10年到15年走完。我让他们把这话传到县委书记、县长。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水到渠成,防止急躁情绪。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在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根据形势的变化,改变了原来的设想。这种改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来设想,在建国后,最初的15年时间里,不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措施。改变后,认为在三年恢复时期之后,立即采取步骤,向社会主义过渡。二是,原来设想,等15年之后,条件具备了,展开对资产阶级的全线进攻,一举转变到社会主义。改变后,认为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不是一举转变,而是一个渐变的过程,需要采取逐渐推进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和政策,一步步地向前过渡,即使社会主义因素一年一年地增加,争取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完成这一过渡。
中国古代有一些很好的寓言故事,讽刺那些不顾客观形势的变化,墨守成规,不思变革的人,如“刻舟求剑”“守株待兔”等。形势变化了,我们的政策和策略,也要随之发生变化。我们要顺应时势,灵活善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今天的改革开放事业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