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来了,是吧,埃德加·林顿?”她激愤地说道。“你就是这么个东西,不需要你的时候总见着你,需要你的时候从来找不到!我想,这一来我们可就有的是悲伤啦。我看我们免不了啦。可是再怎么悲伤,也拦不住我回到我那狭小的家里去—就是不等春天结束我便要去的长眠之地!记住,不是在教堂屋檐下的林顿家人之间,而是在旷野里,竖上一块墓碑。你是愿意到他们那儿去,还是想到我这儿来,随你的便!”
“凯瑟琳,你怎么啦?”主人说道。“我对你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吗?难道你真爱那个坏蛋希思—”
“住口!”林顿夫人嚷道。“马上给我住口!你要是再提那个名字,我就立刻从窗口跳出去,一了百了!你眼下抱着的,可以算是归你所有,可是不等你再拿手碰到我,我的魂灵早飞到那山顶上了。我不要你了,埃德加。我不再需要你了。回到你的书堆里去。我很高兴你还有个慰藉,因为我对你的情意已经完全了结了。”
“她神志错乱了,先生,”我插嘴说。“她一晚上都在说胡话。不过,让她安静,好好护理,她会复原的……今后,我们一定要当心别惹怒她。”
“我不要你再来出什么主意了,”林顿先生答道。“你了解女主人的脾气,却怂恿我去惹她生气。她这三天的情况,一点也不向我透露!真是冷酷无情啊!就是病上几个月,也不会变得这么厉害呀!”
我开始为自己辩解,心想别人撒野使性子,却来责怪我,未免太冤屈了!
“我知道女主人性情倔强,专横,”我嚷道。“可我不知道你想助长她的凶暴脾气!我不知道为了迎合她,我就得对希思克利夫先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尽了一个忠实仆人的职责来告诉你,也得到了一个忠实仆人的报偿!好啦,这就教训我下次小心点。你下次就自己打听去吧!”
“你下次再到我面前搬弄是非,我就辞掉你,埃伦·迪安,”他答道。
“那么,我想你宁可不闻不问这件事啦,林顿先生?”我说。“你允许希思克利夫来向小姐求爱,而且每逢你不在家,就让他趁机溜进来,故意挑拨女主人与你不和,是吧?”
凯瑟琳虽然神志错乱,却在留神听着我们谈话。
“啊!内莉当了内奸啦,”她激愤地嚷道。“内莉是我暗藏的敌人—你这个老巫婆!这么说,你真在寻找石镞伤害我们啦!放开我,我要让她懊悔!我非叫她嚎叫着认错不可!”
她眼睛里迸射出疯狂的怒火。她拼命地挣扎着,想从林顿的怀里挣脱出来。我不想等着出事,便自作主张去请大夫,走出了房间。
我穿过花园往大路上走时,就在墙上钉马缰钩的地方,看见一个白白的东西在乱动,显然不是风吹的。我尽管急匆匆,还是停下来查看一下,免得事后再去想入非非,认为那是个鬼魂。
眼看不如用手摸一摸,我大为惊讶而惶惑不安地发现,伊莎贝拉小姐的小狗范妮给吊在一块手绢上,几乎奄奄一息。
我连忙放开小狗,把它拎到花园里。小姐去睡觉的时候,我还看见这狗跟着她上楼的,因而我很奇怪,它怎么会跑到外面来,是哪个坏蛋这样对待它的。
我松解钩子上的结时,仿佛一再听见远处有马蹄奔驰的嘚嘚声,可是我脑子里头绪纷纭,也顾不得想一想当时的情形:尽管时值凌晨两点,在那个地方听见这声音,是很令人奇怪的。
我走到街上,凑巧遇见肯尼思先生刚从家里出来,去看村里的一个病人。我把凯瑟琳·林顿的病状叙说了一番,他当即就陪我往回走。
他是个心直口快的粗人,毫无顾忌地表示,他很怀疑病人能经受住这第二次打击,除非她能老老实实地听从他的指示,不要像上次那样。
“内莉·迪安,”他说,“我总觉得这场病另有原因。田庄上出什么事啦?我们这里听到些奇怪的说法。一个像凯瑟琳那样身强力壮的女人,是不会为点小事就病倒的,而且这种人也不该生病。这种人得了发烧之类的病,那是很难治好的。这病是怎么开始的?”
“主人会告诉你的,”我答道。“不过你了解厄恩肖一家人的凶暴脾气,而林顿夫人比他们谁都凶。我可以这么说:事情是由一场争吵引起的。她情绪一激动,就发作起来了。至少,她是这么说的,因为她到了急眼的时候就跑掉了,把自己锁在房里。后来她就不肯吃饭,现在她时而胡言乱语,时而像是在梦幻中,虽然还认识周围的人,但是心里充满了种种稀奇古怪的念头和幻觉。”
“林顿先生会觉得很难过吧?”肯尼思探问道。
“难过?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心都要碎啦!”我答道。“你尽量不要吓唬他。”
“唔,我告诉过他要小心,”我的同伴说道。“他无视我的警告,只好自食其果了!他最近不是跟希思克利夫还很亲近吗?”
“希思克利夫三天两头地到田庄上来,”我答道,“虽然主要因为女主人从小就认识他,而不是因为主人喜欢他来玩。如今他也用不着再登门了,因为他对林顿小姐有些非分之想。我看不会让他再来了。”
“林顿小姐是不是讨厌他呢?”大夫接着问道。
“她不跟我讲心里话,”我回道,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
“不错,她是个诡秘的人,”他摇摇头说道。“她心里怎么想的嘴里从来不说!不过她真是个小傻瓜。我从可靠方面得来的消息说,昨天夜里(多好的一个夜晚啊!),她和希思克利夫在你们房后的田园里转悠了两个多钟头。希思克利夫硬要她别再进去,干脆骑上他的马,跟他一起跑掉!据向我透露的人说,小姐只得郑重担保准备一下,等下次见面时再走,这才把他支吾过去。至于下次是哪一天,那人没有听见,不过你要劝告林顿先生留神点!”
这消息使我心里充满了新的恐惧。我撇下肯尼思,差不多一路跑了回来。小狗还在花园里狺狺叫唤。我稍微停了停,给它打开门,可它并不往房门那里去,却东跑西颠地在草地上嗅来嗅去,若不是我把它抓住,带进家里,它准会溜到大路上去。
我上楼一走进伊莎贝拉房里,心里的疑虑便给证实了:房里没人。我要是早来几个钟头,林顿夫人的病情也许会阻止她莽撞行事。现在能有什么办法呢?即使马上去追赶,也不见得能追上他们。无论如何,我可不能去追他们,而且我也不敢惊动全家,把家里弄得乱作一团。我更不敢把这事报告主人,因为眼前的不幸已经够他受的了,哪里还经受得住另一起灾难!
我看我只有默不作声,听其自然了。等肯尼思一到,我就神色慌张地去通报。
凯瑟琳惊忧不安地睡着,她丈夫终于使她从极度的亢奋中平静下来。这时候,他正俯在她的枕边,注视着她那神情痛苦的面容上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
大夫亲自检查病状后,抱有希望地对他说,只要我们能在她四周始终保持绝对的安静,她的病就会好转。他又对我说,病人面临的危险,倒不见得是死亡,更可怕的是终身神志错乱。
那一夜我没合眼,林顿先生也没合眼。实际上,我们压根儿没上床。仆人们起身都比平时早得多,在家里走动时都蹑手蹑脚,做事碰到一起时都低声交谈。每个人都在忙碌,惟独不见伊莎贝拉小姐。大家说起她睡得真香。她哥哥也问起她起床没有,好像急着要找她,而且对她如此不关心嫂嫂,感到很气恼。
我哆哆嗦嗦,唯恐主人派我去叫她。不过,我用不着第一个去报告她私奔了,我总算逃过了这个苦差。原来,有个愣头愣脑的女仆,一大早给差遣到吉默顿去,这时张着嘴呼哧呼哧地跑上楼,冲进房里,大声嚷道:
“哦,天啊,天啊!咱们以后还要出什么乱子呀?主人,主人,小姐她—”
“别嚷嚷!”我连忙喊道,对她那样大吵大闹,感到十分恼火。
“低声点,玛丽—怎么回事?”林顿先生说。“小姐怎么啦?”
“她跑啦,她跑啦!那个希思克利夫带她跑啦!”女仆气喘吁吁地说。
“哪会有这种事!”林顿嚷道,急得忽地站起身。“这不可能—你脑子里怎么会生出这个念头?埃伦·迪安,去找找她—令人难以置信—这不可能。”
他说着,把女仆拉到门口,再次要她说明,她凭什么这么说。
“唔,我在路上遇见一个来这儿取牛奶的孩子,”她结结巴巴地说道,“他问起田庄里是不是出事了—我当他是指女主人生病了,就回答说:是的。他随后说:‘我猜想有人去追他们了吧?’我愣住了。他看出我对这事一点摸不着头脑,就告诉我说,半夜没过多久,有位先生和小姐在离吉默顿两英里远的一家铁匠铺那里停下来打马掌!铁匠的闺女起来偷偷看看他们是谁:她马上就认出他们俩了—她注意到那男子—她敢肯定那是希思克利夫,再说谁也不会认错他—他付了一个金镑,放在她父亲手里。那小姐拿斗篷遮住脸;可她想喝点水,喝的时候,斗篷滑落下来,她把她看得一清二楚—两人骑马往前走的时候,希思克利夫抓住两匹马的缰绳。他们掉转脸背对村子,沿着坑坑洼洼的道路飞奔而去。那闺女没告诉她父亲,可她今天早上却把这事传遍了吉默顿。”
为了虚应一下,我跑去望望伊莎贝拉的屋子,回来时,证实了女仆说的话—林顿先生又坐到了床边。等我一进来,他抬起眼睛,看出了我神色茫然的意思,便垂下眼睛,既没有吩咐什么,也没吭一声。
“我们要不要设法去把她追回来?”我问道。“我们该怎么办?”
“她是自己要走的,”主人回答说。“她有权利爱走就走—别再拿她来烦我啦—今后她只在名义上是我妹妹。不是我不认她这个妹妹,而是她不要我这个哥哥。”
他在这件事上就说了这么几句话。他没有再问过一次,也没有再提起她,只是吩咐我,等我知道她有了新家,不管在哪里,把她在家里的财物都给她送去。
第十三节
两个月了,逃亡者仍然不见踪影。在这两个月里,林顿夫人经受而又抗住了一场人称脑膜炎的最凶恶的冲击。就是做母亲的护理自己的独生孩子,也不及埃德加照料妻子来得更尽心。他日夜守护着,耐心地忍受着一个神经脆弱、丧失理智的人所能带给他的种种烦恼,虽然肯尼思说过,他辛辛苦苦地从坟墓里救出的这个人,日后只会成为他持续不断的焦虑的根源—事实上,他是在牺牲自己的健康和精力,仅仅保住了一个废人而已—但当凯瑟琳被宣告脱离危险时,他感到不胜感激,万分欣喜。他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地坐在她身旁,看着她渐渐恢复健康,而且心里满怀着希望,幻想她的心理也会恢复正常,她不久就会完全像过去一样。
她第一次离开卧房,是那年的三月初。早上,林顿先生在她枕头上放了一束金黄色的番红花。她的眼睛已有好久不曾透出喜悦的光芒了,眼下醒来看见这些花,两眼顿时露出了喜色,急忙把花拢在了一起。
“这是山庄上开得最早的花呀!”她惊叫道。“这些花让我想起了轻柔的暖风,和煦的阳光,快融化的残雪—埃德加,外面在刮南风吧?雪快化完了吧?”
“这儿的雪全化完了,亲爱的!”她丈夫答道。“在整个荒野上,我只看得见两个白点—蓝蓝的天空,百灵鸟在歌唱,小河小溪涨满了水。凯瑟琳,去年春天这时候,我正渴望把你迎进这个家—可是现在,我又巴不得你待在一两英里以外的那些山上。那里和风宜人,我看会治好你的病。”
“我只会再去那儿一次!”病人说。“那时你就会离开我,让我永远留在那儿。明年春天,你又要渴望把我迎进这个家,你回想起来,就觉得你今天是快乐的。”
林顿对她不惜给以最温存的爱抚,还想用最亲昵的话语引她高兴。但她木然地望着花,泪花敛聚在眼睫毛上,顺着脸颊往下直淌,她也不在意。
我们知道她确实好些了,并由此断定,她所以落得如此沮丧,主要是由于长期关在一个地方所致,若是换个场所,也许会好一些。
主人叫我在好多个礼拜无人进出的客厅里生起火来,再在窗口的阳光下摆一张安乐椅。然后,他就把夫人抱下楼,她在那里待了好久,只觉得暖烘烘的,十分舒适。而且正如我们所料,周围的东西使她恢复了生气,这些东西虽说都很熟悉,但却不会引起她所厌恶的病房里的那些凄楚的联想。到了晚上,她似乎筋疲力尽了,但是,任你怎么左说右劝,她也不肯回卧房去,在来不及另布置一间屋子之前,我只得把客厅里的长沙发铺起来用作她的床,等那间屋子布置好再说。
为了避免上下楼太累,我们就收拾了这间屋子,就是你现在躺在这里的这一间,与客厅在同一层。过了不久,她又变得强健了些,可以扶着埃德加的手臂,从这一间走到另一间。
啊,我心想,她受到这样的服侍,是会复原的。而且还有个双重理由期望她复原,因为依赖她的生存而生存的,还有另一条小生命。我们都希望,林顿先生不久就会心花怒放,一旦生下个继承人,他的地产就不至于落到一个陌生人手中。
我应该提一提伊莎贝拉走了六个礼拜之后,给她哥哥寄来一封短信,宣布她和希思克利夫结婚了。信似乎写得干巴巴、冷冰冰的,但在下端却用铅笔密密麻麻地加了几行,隐约表示了点歉意,如果哥哥对她的行为感到气恼,就请看在手足的情分上,原谅她吧,并说她当时也是没有办法,如今走到这一步,她也没法回头了。
我相信林顿没有回这封信。又过了两个礼拜,我收到一封长信。我感到很奇怪,这封信居然出自一个刚度完蜜月的新娘的手笔。我把信念了一遍,因为我还留着它。如果死者生前让人看重的话,其任何遗物都是珍贵的。
信是这样的:
亲爱的埃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