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纺织企业1999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及费用为600万元,销售税金17万元,其他业务利润50万,营业外收入40万,营业外支出2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1999年的应交所得税。
[解]应纳税所得额外负担二产品销售十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及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000-600-17+50+40-20=453(万元)
应交所得税=453×33%=148.99(万元)
[案例]某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按季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该企业第一、二、三季度报算得的企业应纳所得税分别为33万元、33.3万元、29.7刀元。在第四季度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季度利润亏损100万元。该企业年度终了如何同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结算?
[解]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3÷33%+33.3÷33%+29.7÷33%-100
=100+110+90-100
=200(万元)
年度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200×33%=66(万元)
企业已纳所得税:33+36.3+29.7=99(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企业多交的所得税33万元。
一、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核算和反映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科目是:“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
当企业核算应交所得税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当企业向税务交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企业自查或由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隐瞒销售收入,乱列成本和费用,漏计有关项目利润等不正确核算行为,进而影响应交所得税核算的准确性时,区分两种情况调整有关账户。
企业尚未编制决算报表,则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应付福利费”、“盈余公积”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企业已编制决算报表,则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再贷记其他科目。
当企业因迟交税款等违章行为受到了滞纳金、罚款、罚金等处罚时,不得从利润中列支,而应通过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核算和反映。
二、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本期生成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
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我国境内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外再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计征地方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合的,按2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
在确定和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选用普通税率或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属政策性减免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税款。当外商投资企业遇到困难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批准减免税,如获批准,就可免交或少交所得税。
[案例]某外商投资企业在第一、二、三季度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40万元、70万元、100万元,年度终了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请计算在每个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以及年终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率为33%)。
[解]第一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二第一季度实现的纳税所得额X税率=40×33%=13.2(万元)
第二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二个季度累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第一季度已缴的所得税=70×33%-13.2=9.9(万元)
第三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三个季度累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第一、二季度已预缴的所得税=100×33%-(13.2+9.9)=33-23.1=9.9(万元)
年度应交所得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20×33%=39.6(万元)
年度终了应补交的所得税
=39.6-(13.2+9.9+9.9)=6.6(万元)
该企业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应再向税务机关补交6.6万元所得税,完成全年度应纳所得税任务。
三、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相同,即:当企业计提税金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应由税务机关退补税款时,用红字记账: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第5(节)关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一、关税的计算
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关税采用比例税率,具体分为进口货物税率、出口货物税率及入境物品税率三部分。
对部分进出口货物规定的减免税保税货物及暂准进口的货物暂减免税;协定规定的减免税;实际并未或并非进出口货物的损失或损坏的进口货物的减免税;小额物品的免税;国际组织赠送物品及货样的免税。此外,还包括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税。这些内容本书前面已作讲述,在此不予赘述。
二、关税的会计处理
关税的会计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自营进口业务
当进口物资时,借记“进口商品采购——自营进口”科目,贷记“应交税金——进口关税”科目。
企业缴纳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代理进口业务
外资企业代理进口时应代付进口关税,这时应借记“应交税金——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向委托单位收取该项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进口关税”科目。
专项进口业务
计算应纳税款,借记“专项外汇进口销售”科目,贷记“应交税金——进口关税”科目。
交纳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6(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应纳税款=计税依据×税率=(实缴增值税额+实缴消费税额+实缴营业税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税率表如下: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及附加”、“经营税金及附加”、“营运税金及附加”、“运输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第7(节)资源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一、资源税的计算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征资源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采取定额税率,从量征收。
对资源税国家规定了具体的税目和其相应的税额幅度。具体的税额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制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无权修改税目和税额幅度,税目和税额幅度和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减征或免征资源税情况有: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征资源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免锐。
[案例]某省矿务局××年10月份对外销售煤炭1000吨,该矿所在省规定,煤炭适用资源税,定额税定额为2.00元/吨。试计算该矿务局当月应纳的资源税额。
[解]应纳税额:1000吨×2.00元/吨=2000元
[案例]某省是产盐区,该省某盐厂在前年共销售盐5000吨(其中固体盐4000吨,液体盐1000吨)。该省规定固体盐适用的资源税定额为每吨25元,液体盐定额为10元/吨。请计算该盐厂的年应纳税额。
[解]该盐厂该年度应纳资源税额为:
4000吨×25元/吨+1000吨×10元/吨
=100000元+10000元=110000元。
二、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月末,企业计算应缴纳的资源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缴纳资源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案例]某煤矿某年1月份对外销售煤炭500吨,该省规定煤炭适用的资源税的定额为2.00元/吨。请计算该矿该月的应纳资源税,并进行会计处理。
[解]该矿应纳税额=500吨×2.00元/吨
=1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1000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用土地增值额减扣减项目后的余额乘以适用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总额)X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1000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第8(节)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一、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用土地增值额减扣减项目后的余额乘以适用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总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①纳税人建筑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②因国家建设需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在计算提取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居民住宅楼一幢,取得收入1000万元,而其中购买建楼的土地使用权、建筑成本和其他税费合计为400万元。请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账务处理。
[解]①首先计算增值额:
10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
②增值税超过扣除项目百分比:
(600-400)/400×100%=50%
经计算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百分比没有超过50%,因此适用30%的税率。
③应纳税额为:(600-400)×30%=6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交纳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现金——应土地增值税6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第9(节)企业纳税的综合会计实务
南方公司是一家生产摩托车的企业,1999年该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购买原材料共4500万元,进项税额为765万元,货款及进项税额以银行存款支付给对方。
②购买机器设备一台,设备买价100万元,购买设备税金17万元,运费及安装费用10万元,货款、税金及运费以银行支票支付,设备安装完毕,且交付使用。
③盘盈固定资产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
④该年度企业领用原材料,价值共计4300万元。
⑤发放工资2800万元。其中直接人工费2400万元,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的工资部分为400万元。同时按14%提取职工福利经费共392万元,按2%提取工会经费56万元。
⑥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共150万元,其中计入制造费用部分为100万元。
⑦发生其他制造费用80万元,其他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120万元。
⑧企业取得长期投资收益为40万元。
⑨企业出售不需用设备一台,售价5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1万元。
⑩该企业共生产摩托车12000台,国内销售8500台,单位售价8500元,出口2000台,折合为人民币,单位售价8600元。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2台。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5台,库存1493台。
(11)以银行存款分别支付增值税4642615元,消费税7230950元,所得税4391145元。
根据以上业务,计算并做会计分录。
第1笔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4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50000
第2笔业务,按现行会计制度处理,购买设备税金17万元不作应交税金处理。
对第10项,企业销售产品,销项税金为:
8500×(8500+2+5)×17%=12292615(元)
会计分录如下: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292615
同时,出口应退税金为:
(2000/12000)×(43000000/45000000)×7650000=1218333.33(元)
当企业接到海关退税时,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218333.32
(8500+2+5)×8500×10%=7230950(元)
其中在建工程的2台消费税为1700元,捐赠摩托车5台消费税为4250元,国内销售8500台消费税为7225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225000
在建工程1700
营业外支出4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230950
另外,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为:
(43000000+24000000+3920000+1000000)×(8500+2000)÷12000=62930000(元)
而企业的产品销售利润为:
8500×8500+2000×8600-62930000
-4000000-560000-500000-800000-1200000-7225000=12235000(元)
税法规定,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时,按成本价结转,企业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按销售处理计算所得的利润。
所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12235000+200000+500000+400000-10000-5×8500=13306500(元)
应交所得税为:14075500×33%=4391145(元)
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439114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391145
上交税金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642615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23095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391145
贷:银行存款1626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