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账户属负债类账户,用来核算应缴增值税。该账户的借方记录企业采购材料时向供应单位支付的进项税款,贷方登记企业销售产品时向购买单位收取的销项税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三、销售过程业务的核算
销售过程业务的核算,主要涉及收入的实现,货款的收取,营业费用的发生,税金的计算与缴纳,成本的确定与结转,以及利润(或亏损)的确定等。
假定前进厂本月发生有关销售业务如下:
【例1】销售A产品40件,每件售价300元,增值税额2040元,价税合计14040元,已收到存入银行。
这项经济业务说明,企业因销售A产品获得收入12000元,应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贷方,应交增值税2040元,应记入“应缴税金”账户的贷方;同时,价税款14040元已存入银行应记入“银行存款”的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例2】销售B产品50件给甲单位,每件售价240元共计12000元,销项税款2040元,货款尚未收讫。
这项经济业务说明,企业已销售B产品,销售收入已经实现12000元,应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贷方,应缴增值税2040元,应记入“应缴税金”账户的贷方;同时,因价税款项尚未收讫,应记入“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应收账款”账户也是销售业务核算中所应设置的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经营收入发生的应收款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运杂费等;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应收款项。月末借方余额表示应收但尚未收回的款项。
【例3】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A产品20件,每件售价300元,按规定计算应缴增值税1020元,产品已经发出并收到购货单位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7020元。
这项经济业务说明,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A产品,产品已发出并收到商业汇票,销售收入已经实现,应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贷方6000(20×300)元,应交增值税1020元,应记入“应缴税金”账户的贷方;同时,应收票据增加,应按应收票据的金额7020元记入“应收票据”账户的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 70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
“应收票据”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收到的应收票据;贷方登记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全额和持未到期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票面金额。月末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
【例4】根据合同规定,前进厂预收乙单位购买A产品10件的部分货款计1000元,已存入银行。
这项经济业务说明,预收款项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1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预收账款 1000
“预收账款”账户的借方登记向购货单位发出产品销售实现的货款和退回多付的货款;贷方登记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和购货单位补付的货款。月末金额一般在贷方,表示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
【例5】根据合同规定前进厂将10件A产品发给乙单位,每件售价300元,交增值税510元,同时收到乙单位2510元的汇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510
预收账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
【例6】企业收到销售B产品50件的货款,价税合计14040元,现已存入银行。
这项经济业务说明,企业收到销售B产品的货款,应收账款减少,应记入“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同时,银行存款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应收账款 14040
【例7】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产品的广告费300元,搬运费100元。
这项经济业务说明,因销售产品而支付的费用,应记入“营业费用”账户的借方;同时,银行存款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例8】前进厂专设的销售机构中,本月应付销售人员的工资4300元,福利费700元。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 5000
贷:应付工资 4300
应付福利费 700
【例9】前进厂本月份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600元。
本月应缴的销售税金,应记入本月份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由于此项税款尚未缴纳,是企业的一项负债,故应贷记“应缴税金”账户,实际缴纳时,再借记“应缴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600
贷:应缴税金——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1820
其他应缴款——应缴教育费附加 780
第4(节)收入再多,也还要看回款——应收账款管理
这里所说的应收账款是指因对外销售产品、材料、供应劳务及其他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及其他单位收取的款项。
一、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
发生应收账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商业竞争。这是发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存在着激烈的商业竞争。竞争机制的作用迫使企业以各种手段扩大销售。除了依靠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广告等外,赊销也是扩大销售的手段之一。对于同等的产品价格、类似的质量水平、一样的售后服务,实行赊销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额将大于现金销售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额,这是因为顾客将从赊销中得到好处。出于扩大销售的竞争需要,企业不得不以赊销或其他优惠方式招揽顾客,于是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由竞争引起的应收账款,是一种商业信用。
第二,销售和收款的时间差距。商品成交的时间和收到货款的时间常不一致,这也导致了应收账款。当然,现实生活中现金销售是很普遍的,特别是零售企业更常见。不过就一般批发和大量生产企业来讲,发货的时间和收到货款的时间往往不同。这是因为货款结算需要时间的缘故。结算手段越是落后,结算所需时间越长,销售企业只能承认这种现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资金垫支。由于销售和收款的时间差而造成的应收账款,不属于商业信用,也就不是应收账款的主要内容,因此这里不再对它进行深入讨论,本书只论述属于商业信用的应收账款的管理。
既然企业发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是扩大销售,增强竞争力,那么其管理的目标就是求得利润。应收账款是企业的一项资金投放,是为了扩大销售和赢利而进行的投资。而投资肯定要发生成本,这就需要在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所增加的赢利和这种政策的成本之间作出权衡。只有当应收账款所增加的赢利超过所增加的成本时,才应当实施应收账款赊销;如果应收账款赊销有着良好的赢利前景,就应当放宽信用条件增加赊销量。
二、信用政策的确定
应收账款赊销的效果好坏,依赖于企业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期间、信用标准和现金折扣政策。
1.信用期间
信用期间是企业允许顾客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企业给予顾客的付款期间。例如,若某企业允许顾客在购货后的50天内付款,则信用期为50天。信用期过短,不足以吸引顾客,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会使销售额下降;信用期过长,对销售额增加固然有利,但只顾及销售额增长而盲目放宽信用期,所得的收益有时会被增长的费用抵消,甚至造成利润减少。因此,企业必须慎重研究,确定出恰当的信用期。
信用期的确定,主要是分析改变现行信用期对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延长信用期,会使销售额增加,产生有利影响;与此同时应收账款、收账费用和坏账损失增加,会产生不利影响。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可以延长信用期,否则不宜延长。如果缩短信用期,情况与此相反。
【例1】某公司现在采用30天按发票金额付款的信用政策,拟将信用期放宽至60天,仍按发票金额付款即不给折扣,该公司投资的最低报酬率为15%,其他有关的数据见前面的表7-3。
在分析时,先计算放宽信用期得到的收益,然后计算增加的成本,最后根据两者比较的结果作出判断。
第一,收益的增加。
收益的增加=销售量的增加×单位边际贡献=(120000-100000)×(5-4)=20000(元)
第二,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增加。
应收账款应计利息=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资本成本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日销售额×平均收现期
30天信用期应计利息=(500000/360)×30×(400000/500000)×15%
=5000(元)
60天信用期应计利息=(600000/360)×60×(480000/600000)×15%=12000-5000=7000(元)
第三,收账费用和坏账损失增加。
收账费用增加=4000-3000=1000(元)
坏账损失增加=9000-5000=4000(元)
第四,改变信用期的税前损益。
收益增加-成本费用增加=20000-(7000+1000+4000)
=8000(元)
由于收益的增加大于成本增加,故应采用60天的信用期。
上述信用期分析的方法是比较简略的,可以一般满足制定信用政策需要。如有必要,也可以进行更细致的分析,如进一步考虑销货增加引起存货增加而多占用的资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