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乡村成为我们的“精神家园”
段崇轩
城市在神速地膨胀、发展,无数的农民、农民工义无反顾地投入它的怀抱;乡村在急骤地萎缩、衰落,一个个村庄成了老人、孩子留守的“空巢”。这就是中国当今的现实,我们已进入一个城乡一体化、城市高速发展的时代。然而,被誉为时代的镜子的文学,却呈现出一种迥然不同的景象。在整个文学创作中,乡村小说依然长盛不衰、一路飘红。2008年举行的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四部获奖长篇小说就有《秦腔》、《湖光山色》等三部作品写的都是农村题材即是明证。城市小说虽然热闹,但总是难成正果。这是一个有点蹊跷、值得探究的文学现象。而在全部乡村小说创作中,又似乎有两种创作走向:一种是秉承既往现实主义创作路子,反映当下农村社会的变革、困难以及各种问题,突出的是农村“变化”的一面,可以称做现实乡村小说;另一种则是超越现实,从形而上层面,选取和表现乡村世界的自然风景、传统文化、民情风俗、人伦亲情以及农民的精神性格等,侧重的是乡村“凝固”和“渐变”的一面。这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人文的乡村世界;也是一个纯洁的、美好的、精神的乡村世界。这样的乡村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普遍存在,但在今天已然难以寻觅,因此它更是作家的一种回忆、想象和创造。我们似可把它名为精神文化乡村小说。
20世纪90年代以降,中国社会加快了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科技文明的历史转型。伴随着这样的社会进程,那些敏感的、有思想、有实力的作家,就开始了他们重新发现和书写乡村的创作之旅。这一探索一直持续至今,产生了一大批力作和精品。其实这一探索从新时期文学就开始了,但到20世纪90年代之后才成为一股强劲的潮流。从表面上看,这样的精神文化型乡村小说,似乎同历史发展是疏离、对峙甚至“反动”的。但从深层看,它恰恰是对现代工业文明(包括城市文明)的一种质疑、审视和校正,是对传统文化(包括乡村文明)的一种开掘、重构和弘扬。它所呈现的“乡村”,已不再是对现实、对历史的简单摹写,而成为精英知识分子乃至全民族的“精神家园”,其思想内涵和精神指向,是极为丰富和深远的。现实的乡村需要改变贫穷落后的状况,实现现代化。而精神的乡村,需要从“故土”中汲取精华,以建构一方心灵的绿洲。
城市是由乡村孕育和催生的,是更高一级的文明形态。但城市膨胀到一定限度,就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冷酷的、机械的“怪物”,背离了自然特征和人的本性。在这样的时候,人就会重新返身自然、回归乡村,即便是“肉身”回不去,也要作“精神”的“皈依”。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以来,我们的不少作家都表现了人们的这种精神动向。红柯的《大漠人家》描绘了一幅令人惊叹的大西北风景画:辽阔的沙漠、壮丽的日出、万物的生长。一位孩子由爷爷带领在神圣而有趣的起土豆劳动中,情感、心智和人格在不知不觉中葳蕤成长。写的是人与自然、人与劳动的关系。范小青的《蜜蜂圆舞曲》叙述的是在一个叫笠帽岛上的养蜂人的故事。
在这个花香鸟语、蜜蜂成群的小岛上,人与蜜蜂可以对话,蜜蜂有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语言,花、树、鸟与鸡、鸭、狗各安其所,其乐融融。作家把自然、村落写成了一种有生命、有个性、有感觉的活的存在。人只是自然中的一个种类,他只有顺应自然才能生存,违背自然就会受到惩罚。在这里,不管是红柯的大漠,还是范小青的笠帽岛,都同钢筋水泥构建的现代城市形成了鲜明对比,其中寄托了作家对自然、乡村的情感与怀恋,体现了作家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对人与自然、乡村的新的思考和认知。
乡村是一方自然之境,也是一个文化载体。中国乡村历经数千年,形成了自己独特而庞杂的文化传统、民情风俗。尽管近现代以来的战争、革命、运动,已把它冲击得支离破碎,但它或变异或沉潜,余脉不断。对这种传统的东西,现当代文学中多持审视、批判的态度;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文学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虽然还有审视和批判,但更主要的是一种发掘、保护、复兴的姿态了。乡村中的文化传统,既有来自历代统治阶级的正统文化思想,如儒、道、释,是为“大传统”。也有源自民间的思想、习俗、艺术等,称做“小传统”。贾平凹1990年发表的中篇小说《美穴地》,写的就是中国乡村中的看风水文化,这种古老的文化来自《易经》,它不仅盛行于民间,也流传于统治阶层,在今天依然有重新复活的势头。作品中的苟、姚、柳三家,都在用心良苦地找“吉穴”。坟地的选择竟神奇地影响了三个人家的兴衰沉浮、人物命运。这自然有一些封建迷信的嫌疑,作家的态度也有点暧昧,但墓穴的确定与家族的兴衰之间的神秘关系,确实是一个值得破译的文化之谜。郭雪波的《天音》发掘和表现的则是草原上的民间文化,说唱艺人老孛爷弹唱的民歌,深情、悲怆、激越,象征了蒙古族人的精神性格,但它已不再有传人和听众了。它同要沙化的小屯将一齐消失,但作为一种民族的精神文化遗产,值得后人铭记和珍藏。
汪曾祺说:“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中国乡村的民情风俗,是极为丰富多样的,它是一个地方精神文化的形象显现,是一方乡民生存、智慧、审美的结晶。铁凝《砸骨头》中居士村一带的“砸骨头”风俗,是一种“乡村版”的“决斗”方式。一桩纠葛难决高下,两位男人就奔赴河滩,用鹅卵石作武器互相猛砸,以此来决定输赢,显示了燕赵乡民好胜斗勇的精神性格。温亚军《成人礼》里孩子的“割礼”风俗,既是促使一个孩子身体上的成长,也是激励一个孩子精神上的自强的隆重仪式,它对于一个乡村孩子来说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分界。乡村中的节日风俗,近年来在小说中多有表现,最突出的是郭文斌的节日系列小说。《吉祥如意》写端午节,作家逼真而完整地描述了西部农村这些重要节日的具体内容和详细程序,不仅具有思想和审美意义,同时具有民俗价值。这些民情风俗是美丽的,也是永恒的。
城市是一个以个体为单元的组合社会,乡村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群体社会。城市可以培育人的独立自主精神,但同时也可以造成人的自私、寡情和孤独。乡村的群体社会也许会压抑、扼制人的个性和创造,然而也有助于塑造人真诚、仁义、奉献的精神性格。作家们痛感现代社会的冷漠、虚伪,人的精神、心理的异化,把他们的笔触深入乡村社会,表现了民间可贵的人伦亲情,塑造了农民纯朴的精神性格。广袤土地上的一个个乡村,不管走到哪里,你都会感受到一种温暖的人间亲情。河南作家张宇的《乡村情感》,表现了两位曾经舍生忘死闹革命的老农民,晚年对国家的深深忧患、对朋友的无私相助,可谓“忠肝义胆”。黑龙江作家迟子建的《亲亲土豆》,讴歌了农村夫妻之间面对绝症,那种刻骨铭心、相依为命的亲情和爱情;广西作家东西的《没有语言的生活》,描述了瞎子、聋子、哑巴一门三残,相濡以沫,用爱心共渡艰难人生的感人故事;江苏作家毕飞宇的《哺乳期的女人》,礼赞了小镇女人惠嫂对非亲非故的孩子旺旺的那种纯洁的母爱情怀;山西作家王祥夫的《上边》,刻画了刘老汉夫妇对已成为大学生的“养子”拴柱的那种贴心贴肺的爱子之情。这种人伦亲情是平凡的、世俗的,但又是珍贵的、博大的,是现代社会最为匮乏的。乡村社会也许是贫困、落后的,这正是今天我们要努力改变的。但乡村社会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形成了农民丰富多样的精神、心理和性格。铁凝的《孕妇和牛》中那位俊俏、温顺的怀孕少妇,从未走出过平原,又不识字,但她的淳朴善良、她的殷殷母爱、她对文化的敬仰,却使我们心生感动和敬意。
在建设“新农村”、城乡协调发展的时代进程中,乡村作为现实的和精神的“重镇”,确有许多值得我们发掘、承传、重构的东西。乡村的现代化需要城市拉动,城市的人性化也需要乡村滋养。城市与乡村的互补与融合,才可能建成人最理想的家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