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呢?会不会像我这样百无聊赖地生活着?有时候兴奋不已,有时候莫名其妙地感到绝望。可是我想,无论如何,我都会陪在他身旁。在他失落的时候想尽办法让他拥有快乐的力量。可惜我终究不是一个姑娘,我不能给任何人带去希望。
阿呆虽然在外面和那些城乡结合处的野狗乱搞男女关系,可是它也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绝不带女朋友回家过夜。我知道它是怕我看到了会感到孤独。我常常站在它的角度思量我们俩这有爱无性的生活。有时候我会假装睡着了,在阿呆外出的时候悄悄地跟在它后面。
阿呆进学校很容易,只需要侧侧身子,就可以从校门下面的缝隙里钻进去。而我就难了,一开始是翻墙,后来被门卫发现了,挨了顿臭揍。我说我是来找狗的,他说我是小偷。没办法,我只好给了他一些钱,堵上了他的口。其实阿呆到学校的小岛上也没什么事,就是坐在岛上望着湖水发呆。所以后来我就不进学校了,躲在角落里等它出来。我猜测,阿呆肯定看过了很多次爱凋谢,但是仍不甘心在孤独里冬眠。
阿呆是只颓废的狗。郁郁寡欢是它的基本生活状态,遇到我那天,纯属抽风。我想让它积极乐观起来,可是它一点也不配合,我带它去晨跑,它总是慢悠悠地在后面晃悠。后来我烦了,就开始给它制造麻烦。白天我故意把食物摆在很高的地方,夜里我把它装在篮子里挂到墙上。有一天醒来,我发现篮子掉在地上,阿呆不见了,篮子挂在很高的地方,阿呆摔下来一定受了重伤。
我开始寻找阿呆。如前所述,阿呆是不堪忍受我的折磨才愤然出走的。愤然是我想象出来的,或许阿呆只是感到失望而已。它一开始一定觉得我这个男人与别的男人与众不同,所以才舍生忘死地追随我。可是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它发现其实我与芸芸众生没有什么区别。不但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比那些芸芸众生更恶劣更变态。
我去了以前阿呆常去的地方,大学里的人工湖、第一次遇见它的那条尘土飞扬的路。我没有看到阿呆的身影,却看到了我很久以前的女朋友。她居然还认得我沧桑的面孔,她告诉我,她终于学会了恨一个人。说完那句话她就走了,留我在原地发呆。我不知道她说的那个人是我,还是别的什么人。可是我想,她应该去学的是遗忘,而不是恨。就像我小时候不应该去学音乐而应该去学画画一样。人活着,应该学一些自己感兴趣并且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否则,就是一种浪费。
阿呆应该是离开这座城市了。人们常说,爱上一个人时会爱上他所在的那座城市,失去一个人时会离开他所在的城市。阿呆是一只非正常的狗,有时候可以跑得和出租车一样快,有时候需要踹一脚才能磨蹭几步路。我不知道它离去的方向,算不出它一日的脚程,我想象不出它在离我多远的地方。
我走在路上东张西望,看到人了就拦住人家的去路,以极其悲凉的口气询问对方,有没有见过一只神情和我一样沮丧的小狗。每个人都会被我问得不耐烦,骂一句神经病然后扬长而去。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一定会有人告诉我阿呆在什么地方。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那么每个路人都会投来同情或鼓励的目光,给我继续寻找下去的力量。
我回到家中,翻出所有的积蓄,变卖了所有的家具。我决定远走他乡,在我经过的地方画上阿呆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认识这只善良的小狗,它曾为了我肝肠寸断遍体鳞伤。等到我推开家门,却看到阿呆正坐在通往楼顶的楼梯上。它看到了我,马上跳下来,舔我那落满了尘土的鞋子。我想,它是想告诉我,它需要的只是一场出走,而不是永远的背离。
十八岁那年
那年暑假,父亲和他新结识的女友去外地旅行,我懒得当电灯泡,就没有跟着。那段时间我情绪糟糕透了,连我最喜欢的作家写的小说和最欣赏的导演拍的电影都无法吸引到我,做什么都觉得无聊。可是什么都不做更无聊。因为是夏天,天气闷热,不适合逛街。上网聊天逛网站吧,又遇不到有趣的人,偶尔遇到一个,人家又觉得我无趣。总之,那阵子我一听到哪儿刮台风哪儿有地震了,我就郁闷,咋我住这地儿就这么风平浪静呢?
不过那阵子我做得最多的事情还是上网。本来我是不爱在QQ群里待着的,嫌里面烦。可那阵子不知怎的我就向人要起群号码来了。给我群号码的是个神人,有三百多个群。我进群里之后,也不怎么说话,偶尔插一句,也没人搭理我。
那天夜里我看一群文艺青年在聊轮回,就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据说杨广轮回之后变成了杨玉环。我把这话发出去就后悔了,那群文艺青年都是鼎鼎大名的神人,我说那么浅薄的话一定会被嘲笑的。谁知他们停顿了几秒钟后,有人接着说:而宇文成都变成了语文课本。
于是我就注意起说这话的人来。他们实在是神侃,从轮回扯到公蚊子不咬人,咬人的都是母蚊子。关于蚊子的性别我还真没研究过,这也是第一次听人就这个问题发表看法。我只听说过母螳螂交配后要吃掉自己的老公。后来他们聊的话题越来越深刻越来越专业,我就困了。睡觉前我把说宇文成都变成了语文课本的人加进了好友名单。
等我醒来的时候那群神人已经散了,唯独被我加成好友的那位头像还亮着。我就发消息问她无聊了怎么办?她说洗脚,洗干净了,就光着脚在地板上走几圈,然后再洗。我说你变态啊,她就不理我了。
我是个有心理障碍的人,无论我多么喜欢一个人,如果她不理我,我也绝对不会主动去理她。最多就是常在她周围晃悠,吸引她的注意。可是这招在网上就不奏效了,对方一沉默,我就尴尬了。我打电话问给我群号码的朋友,希望她能熟悉这个叫光子的姑娘。沉默是金,幽默是白金。这年头姑娘们都可劲装忧郁,幽默的姑娘就像女明星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了。
朋友说光子和我们在一座城市里,觉得好玩的话就约出来见见。这对我来说可真是个惊喜,下雨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让朋友约了她,一起去KTV唱歌。
该怎么描述光子的相貌呢?她比我想象的要娇小,二十四五的样子,眼睛忽闪忽闪的,睫毛很长。总之我很喜欢就是了。后来我提到她,就说:那真是个柔媚得可以把人融化的姑娘啊。在KTV里我一反常态,不唱二手玫瑰的不正经摇滚而是点了阿哲的《别怕我伤心》。
我唱得那叫一个投入,那叫一个惆怅。连她们俩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她们走后我又唱了几首,然后把没有喝掉的啤酒拎在手上结了账。回到街上的时候还不到二十二点,我拎着酒朝灯光照射不到的地方走,就到了河边。
尽管是雨季,河里却没什么水了。岸边的柳树倒是翠绿,树下坐着几对情侣。我很无耻地在他们中间坐了下来,反正是夜里,月亮躲在云里,谁也看不到谁。我是靠着一棵大柳树坐的,粗糙的树皮弄得我背上痒痒的。我感觉有一对情侣就坐在树的另一面,我可以清楚地听到他们的私语。男的问女的:你说李白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女孩想了半天说不知道。男孩就得意了,说:紫烟呗!日照香炉生紫烟。
我突然就觉得生活挺美好的,小口小口地把啤酒吞进肚子里。风里的凉意逐渐浓厚的时候,我就回去洗洗睡了。
次日上网再遇到光子,话就多了。见过面的网友到底比没见过的多一份亲切感。她告诉我她靠给杂志画插图写游记为生,只是暂时停留在这座城市。她是一个人住,本来想养几条金鱼或者小狗的,后来想想不久就要离开,送人不舍得,带着麻烦,于是就只买了一个鱼缸,养了几棵水草。
于是我去百度搜索她的名字,就看到了她写的一些游记。很苍凉的笔风,看起来和她的年龄很不相称。当然这是我后来才得出的感慨。当时我只看到她去过那么多地方,心里就有些羡慕,我暗想以后我也得像她那样,自由自在,四处游荡。那时也不明白她所说的“每到一处,就要租下一所房子,把住的房间涂成自己喜欢的颜色。等摸清这座城市的脉搏了,就到陌生的地方去。体验从陌生到熟悉的距离,在一次次蜕变中老去。”原来是件很寂寞的事情。
又隔几日,朋友说光子生日,问我是否同去光子家玩耍。我自然应允了,可一时间想不到带什么礼物好。像她这般千山万水走遍的女子,应是什么都看淡了。打车去朋友家的路上,看到路边有卖小乌龟的,眼前顿时一亮,我想光子的鱼缸不是空着的嘛,就送她这个吧。然而到了朋友家,却发现她和我想一块去了。可是光子只有一个鱼缸啊。
朋友说,光子是个很不错的人,看得出来你喜欢她。可她是行者,是过客,不可能为你停留的。
我说,我也没想过她能为我停留下来,随缘吧,你不要说破。这对小乌龟我来送,你就给她买点护肤品吧。
见到了光子,她亲手把小乌龟放到鱼缸里,鱼缸一下子生动起来。看得出来,光子是喜欢我的。然而只是姐姐对弟弟的那种喜欢。在她眼里我是一个即将读大学的少年,虽然父母过早的离异让我看起来比同龄人成熟一些,可举止言谈间,仍带着几分稚气。关于这个荒谬的世界,关于她为什么要行走,我是无法理解的。她即使要找个归宿,也是找那些历尽沧桑的人。我纵然不甘,也只能埋怨父母晚生了我几年。
光子许完愿,朋友就推说有事提前走了。我这么孤僻的人之所以能和朋友相处这么久,就是因为她事事都让着我,就算不认可我的想法,也会给我机会让我去把握。
吃完蛋糕光子又打开一瓶红酒,她看起来有些惆怅,许是又添了一岁的缘故。人都是渴望被疼爱的,尤其是女人。我就讲一些学校里的笑话给她听,她心不在焉地听着,突然就说:给你看看我的画吧。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的画。她的画分两种,一种拿去换钱的,就是那些和文字很搭配的插图;另一种就是画给自己看的。我自然喜欢后者。那种赤裸裸的没有丝毫秘密的画,可以直抵她的心,自由得那么自然。虽然不能说超脱尘世吧,起码是狠狠地触动了我的心,且为我以后要走的路,定了一个大致的方向。
我陪着她聊天喝酒到深夜,很奇怪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却能一直说下去,那种与君笑醉三千场不诉离伤的感觉很让人痴迷。后来她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找了条薄毛毯给她盖上,然后环顾四周,想为她做点什么。可是窗明几净的,并没有可做的事。然而我不想回去,也没有一丝睡意,就拿了条椅子坐在阳台上看星星。夜色很凉,侵蚀着我每一寸裸露出来的肌肤。我突然就想一直这样坐下去,抬头是遥远神秘的苍穹,回头是我喜欢的人均匀的呼吸。
天快要亮的时候,光子醒了,起来找水喝。喝完水就不睡了,陪我在阳台上坐着,问我以后的理想是什么。我突然就冒出一句顾城的诗: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光子就笑了,在我的额头上轻吻一下,说:你还挺有志向的嘛。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每天想的,都只是我的男朋友,和他周围的一切。
然后彼此就沉默了。不约而同地抬头看天,有些星星已经看不见了,因为天要亮了。星星是属于夜的,就像光子是属于路上的一样。
没有在光子家吃早饭,我就回去了。路上看到早起的老人在打太极拳,我突然就想,我老了以后,会在哪里呢?这座城,终究不是我要长待的地方。
回到家栽在床上就睡着了,连澡都没洗。一觉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想给光子打电话,突然想起没有她的电话号码。于是问朋友,朋友说,光子是不用电话的。于是上网,打开QQ就看到了光子的留言。她说:我要走了,本来想让你送的,可是怕离别的情景会把你这个小鬼弄哭,所以我就一个人走了。你要好好的啊,也许有一天,我会再来看你们的。
于是就像电影里那样,我飞快地跑下楼,可是一时又打不到车,把我急坏了。最后终于到了火车站,光子正在候车厅里安静地看书。我心里突然就难过起来,我以为她会站在广场上东张西望,渴望看到我来相送的身影的。
我们这里是座小城,火车站也很小,所以不用买票也可以进候车厅。我在候车厅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就在这时候,广播里传出了火车要到站的提醒,于是我就看到光子收拾好行李,往检票口走。我很想像电影里那样,跑到她旁边,把脖子上戴的妈妈签完离婚协议离开这座城市时留给我的可以保平安的玉佩送给她。
可是我终究没有过去。
从火车站回来的时候我没有坐车,懒散地走着,心里闷闷的。路边的音像店里,传出歌手张宇沙哑的歌声:“都说要忘了她,曲曲折折后各自走天涯……”
是那首《单恋一枝花》。
一次关于出走的想象
我追随想看雪的女友来到一座以煤炭闻名全国的北方城市读研。女友看到雪的同时看上了一个不怕冷的北方男子。
失恋后我开始怀念从前。像一个垂暮的老女人回忆她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她如花的容颜。如果说考研是一场战争,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她说她对那个在零下七摄氏度的天气里,上身只穿一件薄毛衣下身只穿一条牛仔裤,皮肤粗糙声音洪亮的北方男子是爱,对我这个缩在肥大的羽绒服里的小男子只是喜欢。她的狡辩让我弄清了爱和喜欢之间的距离,不过二十厘米。那男子一米九,我一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