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黑社会火拼的时候,警察往往不会贸然出现,绝大多数是在双方损耗殆尽,彼此战火宁息的时候才会出面制止。但现在的情况却刚好相反,偏偏有一个不要命的警车闯进来。
这警察到底想干什么?明明已经跟上头打过招呼了,竟然还有多管闲事的,难道是一个四六不懂的小白?这样的警察也并不少见,警察局里总会有喜欢管闲事的,伸张正义的,不识时务的英雄好汉。
“都给我住手,先不要轻举妄动,我去看看再说。”伴随着寸头男的一声喝止,所有人终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缓缓放下手里的钢刀,但依旧将江帆团团围住,不露丝毫缝隙。
得以喘息的江帆松了一口气,将钢刀支在地上支撑着疲惫的身体,嘴里呼呼地喘着粗气,额头上躺着汗水与血水混杂的东西,流在脸上乌黑一片,看起来既恐怖又恶心。
不得不说,这一仗他确实累得不善,前后算起来足足有一个小时左右。一个小时可不是闹着玩的,正常人跑步一个小时都会累得虚脱,何况是与一群恶徒械斗,稍不注意便会被砍得血肉模糊。更重要的是,打仗的过程中必须全神贯注,保持精神状态高度集中,属于体力和脑力相结合的过程。
如果江帆不是一个身经百战的特种兵,现在要么被砍死,要么已经累死了。幸好在体能达到极限的时候,来了一场及时雨。江帆感激得痛哭流涕,顺着人群中的缝隙向外张望着那辆警车里的人,那是救命恩人啊!
红蓝交替的警灯闪烁不止,庄严肃穆的感觉中又带着强烈的压迫感,刺眼的车灯对着人群的方向,晃得人睁不开眼睛。那辆警车就这样停在众人的面前,面对一群持刀狂徒,睥睨天下的霸气十足,正义的能量源源不断地从警车里透出来,仿佛有无穷无尽的正能量。
三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警车依旧安然停在那里,纹丝不动,看起来很诡异的场景。由于灯光过于刺眼,谁也看不清楚车里面有多少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总之,看起来神秘又诡异。
寸头男嘴上说过去看看,但脚下纹丝未动。说到底他不过是一个黑道混混,面前代表正义和光明的警察,他还是心有抵触的。不过大话已经说出口,总不能让手下的兄弟们看笑话,等了十分钟后,所以他还是颤颤巍巍地走了过去。
正当此时,车门也打开了,一个绝色美女不紧不慢地下了车,一身警服英姿飒爽,秀气的双眉透出缕缕威严,绝美的脸蛋儿面沉似水,高挑颀长的身材威武霸气,一股无声的压迫感袭来。
世间美女千千万,唯有琳琳最好看。这女警察除了范琳琳,还能是谁?
“你是谁?来这里干什么?”寸头男鼓足勇气,尽量控制着不住颤抖的小腿,仔细端详着面前有些陌生的女警察。
“这话应该由我来问吧!”范琳琳圆睁秀眸,眸子里闪出一丝寒光,双手向前一指表情错愕的众人:“你们在这里做什么?众目睽睽之下,竟然敢当街持刀,未免太过嚣张了吧,不把警察放在眼里么?”
“我们在办一些私人问题。”仔细观察好半天,寸头男发现警车里只是这位女警察一人,心里顿时底气十足,音量也缓缓提高:“警察同志,你可以去别的地方转转,这里没什么事情。”
正常情况下,这句话足以打发走经验丰富的警察,毕竟谁也不想多管闲事,以免惹火烧身。不过范琳琳也不是善类,怎么会被一个小混混唬住,她冷冷一笑,目光灼灼地道:“马上给我解散,不然我将会以聚众闹事罪拘捕你们。”
“警察同志,没有搞错吧,我们什么事都没做呀,在大街上溜达不犯法吧。”寸头男撇撇嘴,一脸无赖的表情。
“少说废话,马上解散,不然别怪我不客气。”说话间,范琳琳从腰间摸出闪亮的手铐来,抬手丢在汽车的机盖上,如同香港电影里演得一样,仿佛让这群黑道混混束手就擒。
“哼哼,警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有本事把我们都抓起来吧。”寸头男毫不示弱,瞪着眼睛回击道:“我们大哥现在正跟张局长喝茶呢,如果有疑问的话,你可以请示你们张局长。”
怪不得如此嚣张,原来是早有准备。范琳琳心头一惊,轻轻回头瞄了一眼车后座,随后便关上车门。车上坐着两个人,一个是昏醉不醒的穆婉婷,一个则是身负重伤的华子,之所以范琳琳迟迟没有下车,正是在听华子叙述着情况。
她心里焦急江帆的安危,哪里会管这群黑道混混什么来路,大声嚷道:“不管你认识谁,跟谁有关系,扰乱社会治安就在我的职权范围内。现在我命令你,马上疏散人群,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这美女警察是有备而来还是个愣头青啊?瞧这小妮子生得花容月貌,怎么偏偏不识好歹呢。寸头男心里思忖着,硬是挤出一丝微笑,不急不缓道:“警察同志,听我一句劝,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该管的事情千万不要瞎管。瞧你年纪轻轻的,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别因为一件小事毁了前程。”
“别废话,快点解散,听见没有?”毫无征兆地,范琳琳一脚踹在寸头男的小腹上。
“啊!”寸头男做梦也想不到这美女警察脾气会如此火爆,竟然敢主动袭击自己。他身材本就单薄,之所以能当上小头头,完全是凭借聪慧的头脑。被范琳琳狠狠踹了一脚,他向后仰了几个趔趄,差点坐在地上,幸好身后有个机灵的小弟伸手扶了一把,要不然脸就丢大发了。
“******,警察敢打人!”寸头男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旋即大手一挥,扯着嗓子道:“兄弟们,给我上,干倒这警察,出了事情我担着。”
“呀呀呀!”
既然大哥发话了,小弟自然毫不顾忌,顿时有十几个混混持着刀跑过来,随后又缓缓退了回去。
确实不能怪这些小混混,他们没办法不后退,一把黑漆漆的枪正对着他们的脑袋,好像随时都会结果每个人的性命。在灯光的掩映下,那把枪更显得恐怖异常。
刀枪无眼,但枪可能更实惠些,杀人更痛快更决绝。虽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没人敢轻易开枪杀人,但谁敢断定眼前的美女姐姐是不是二愣子,万一走火了呢?更重要的是,人家是堂堂的警察,开枪杀人也有光明正大的说法,有可能会说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愿意当出头鸟,别看黑社会的小混混平日里嚣张霸道,关键时刻谁也不想当傻子。
寸头男也傻眼了,他根本想不到看起来慈眉善目的女警察竟然敢掏出枪来,他不住地向后退,哆哆嗦嗦地大声喊着:“大家别害怕,她不敢轻易开枪,警察杀人是要判死刑的。大家给我上,齐心合力抓住她。”
“我靠!你怎么不上!”一个混混破口大骂了一句,随后众人七嘴八舌地嚷嚷起来,对着寸头男无情地批判和鞭策起来。
黑道上历来讲究规矩,大哥发话小弟向来惟命是从,但要看大哥说的是什么话,要大家去送死的话,可没人会听的。
亲眼目睹眼前的一幕,范琳琳嘴角泛出一丝得意的笑容,提高嗓门道:“赶快给我散开,不然我开枪了!”心道:早知道这玩意好使,何必浪费口舌呢!
“别别别,别开枪,我们散开就是了。”说话间,上百人提着刀迅速地散开了,眨眼间跑出了街口,连影子都找不到。
“你呢?还打算跟警察公然对峙么?”范琳琳一抬枪托,指了指气得浑身抖栗的寸头男。
面对这样一个彪悍泼辣的女警察,寸头男哪敢答话,二话不说便仓皇而逃,跑路的同时,嘴里还不住地对着前面的混混们骂骂咧咧。
一场超大规模的户外械斗终于宣告结束,人群散开后,站在街道中央的江帆丢掉手中的钢刀,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地面上,浑身乏力地喘着粗气。他衣衫褴褛,浑身血迹斑斑,像是从地狱里走出的恶魔,哪里还有半点平日里玩世不恭的模样。
见到江帆这幅模样,范琳琳心头最柔软的地方不由一动,眼波流转间,一汪晶莹的泪滴挂在眼圈打转,快步走上前去,一把扶住江帆的胳膊,柔声道:“你还好吧!”
江帆硬是挤出一丝微笑,双眼充满感激之情,轻声回应着:“我还好,谢谢你!”
这句感谢并不是虚伪的客套话,而是发自肺腑的感激。短短几日间,已经被范琳琳搭救两次了,而且都是在千钧一发的危机时刻,倘若没有范琳琳及时赶来的话,他恐怕已经变成冤魂野鬼了。
“别说客套话了,赶紧走吧,不然待会那群混蛋杀回来,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了。”范琳琳胳膊一使劲,硬生生将江帆拖起来,架着他的胳膊往警车那边走。
“又是你,为什么每次都是你。”江帆不住地摇头,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既感激又有些无奈。堂堂一个特种兵战士,经历过生死考验,从战场中摸爬滚打过来,竟然三番五次被一个小警察搭救,不管从哪个角度讲,也有些羞愧。
“废话,除了我还能有谁?”范琳琳圆睁双目,轻轻剜了江帆一眼,旋即又展颜一笑:“我早就说过,你离不开我,现在发现了吧!”
“发现了,你就是传说中多管闲事的警察,哪里都有你的影子。”这种时候,江帆还能开玩笑,不得不佩服他的心态。
“滚蛋!没人管你了!”范琳琳冷哼一声,狠狠地推开江帆的胳膊,自顾自地上了警车。
“哎呦!”江帆嘴角一歪,感觉浑身酸痛,踉踉跄跄地爬上了汽车,嘴里小声嘀咕着:“好霸道的女警察,不过我喜欢。”
一句喜欢道出了铁血男人的真性情,一次悍不畏死的营救证明了女警察的抹抹柔情,或许只有在生死时刻才最能考验人心,最能考验吹弹即破的爱情。
PS:抱歉,因昨天停电断更,今天两章奉上,请书友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