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柯达公司在生产照相感光材料时,工人需要在没有光线的暗室里操作,为此培训一个熟练的工人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没有几个工人愿意从事这一工种。但柯达公司很快就发现盲人在暗室里能够行动自如,只要稍加培训和引导就可以上岗,而且他们通常要比常人熟练得多。于是,柯达公司大量招聘盲人来从事感光材料的制作工作,把原来的那一部分工人调到其他部门。这样,柯达公司充分利用了盲人的特点,既为他们提供了就业机会,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不能不归功于“掌门人”高明的用人策略。
有一句名言说得好:“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财富。”实际上,用人之“短”正是对“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财富”这句话最好的理解。换句话说,某些人的“短”处正是某个岗位所需要的,甚至是本职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举个例子来说吧:让一个“满嘴跑火车”、口无遮拦的人去当保密员,或让一个“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闷葫芦”去做公关工作,岂非荒唐的用人之道?相反,如果将上述两种人的岗位调换一下,岂不就变“短”为“长”了吗?善于使用别人的短处,这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能力、一种方法,需要积极地思考和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做到。
因此,我们可以说,人之所长要用,要善用;人之所短也要用,要会用。如果能够运用得当,后者并不见得比前者的效果差。作为企业管理者,应学会针对不同人的个性、能力等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使其能迅速对号入座,从而可以人尽其才,实现企业高效率、高效益和长足的发展。
现代管理最大的失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古语有云:“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运用到当今的企业管理中,已然有了更多的衍生词,比如“用人不疑,疑人照用”、“用人需疑,疑人需用”,这些都是对传统“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观点的颠覆。
那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究竟有没有科学性呢?现代企业到底应该如何用人,是秉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还是另辟蹊径,寻求其他方法呢?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中国传统的信任方式,运用在企业管理上,就是要放手让下属去大胆尝试,不要什么都管。这似乎是现代企业最时尚的管理方式。
现代化的企业不同于传统的手工作坊,有着组织、计划、协调、监控、人际、信息、决策等大量而复杂的管理工作。试想,企业领导者如果只相信自己,不相信别人,什么都想过问,什么都想管,其结果只能是什么也管不好,什么也管不了,企业就会漏洞百出。用人而又不信任人,这是企业领导者用人的大忌。三国时期,北方袁绍作了盟主,兵多将广,地域辽阔,就因为他不信任部下,致使他手下名将张合、李典等纷纷择木而栖投降曹操,最后,强大的袁绍终被曹操所灭。
在企业管理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最大的分量不是有效地分配人力资本,更多的是一种精神激励。每当老板们对自己的员工宣称自己的用人标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时,受重用的员工便会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们突然觉得自己受到了信任,所以就会心甘情愿地为老板效力。
尤其是在企业初创期,企业里有多少员工,老板一目了然,对于员工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的情况也都了如指掌。这个时期,应当采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人才策略。因为对于小范围、小团体来说,老板依靠此策略可以来笼络人心,用领袖魅力吸引下属的忠诚与奉献。所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企业的初创时期、人员并不多的情况下非常适用。
从上述角度来讲,企业应该宣扬“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用人原则。
但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说得过于绝对,它与当今企业实际的管理要求相脱节。如果哪个老板“用人不疑”,企业肯定会被整得一塌糊涂,如果老板“疑人不用”,那公司里除了老板自己,恐怕再也找不到让他不疑的人,这样的话,公司里的其他人都得卷铺盖回家了。因此,企业用人现实的做法应该是:用人一定要疑,疑人也要充分用。
某企业的张老板在北京请客,席间作陪的有张老板熟识的一位教授、某杂志社的主编以及跟随张老板多年的职业经理人韩先生。在用餐快结束时,张老板有事提前离开酒席,离开时交待由他的副总韩先生买单。结账时,服务员说一共消费了590元,韩先生竟然当着教授和那位主编的面说:“请帮我开870元,税由我承担。”晚上回到家里,老教授总觉得不对,应该给张老板打个电话。于是,他拨通了张老板的手机,说:“老张,我今天看到一问题,我觉得很严重,我认为我应该告诉你,否则,我会睡不着觉的。但我又很为难,不知道当不当说,是关于你的副总韩先生的问题。”“有话就直说吧,他是我多年的部属了,不管有什么问题,我想我应该能解决好的。”“那我就说了,你知道吧,今天晚上你请我们吃饭只花了590元,他却吩咐服务员开了870元的发票。我觉得他是你身边的一条蛀虫啊,这个人用不得。”“嗨,就这事啊,这不是什么大事。他为什么不多开一千两千的?他不敢。这几百元,就当奖励他吧。他不但会开票,而且还很会做事。我只怕那种只会开票不会做事的人,而且那些连票都不会开的人,我根本就看不上。这叫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案例中的韩先生知道老板对自己有疑,也知道老板会用他,所以他的行为总是在老板能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不敢越界。天下所有做老板的,都知道有些员工喜欢利用职务之便占些小便宜,想杜绝是不可能的,如果因为有这些怀疑而不用能干之人,公司将会失去得更多。因此,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即使做不到“用人不疑”,也一定要做到“疑人也要用”。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建立起自己的人才队伍,否则只会落得最后剩下老板一杆枪的地步。
此外,老板用人不能绝对不疑。如果老板从不对员工有疑,就会让坏人有机可乘,使公司失去控制。
另外,当企业在试用一个还不是很了解,甚至是还不很成熟的人时,“用人要疑”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不仅是企业对这个人负责,而且这样做能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要想很好地做到“用人要疑,疑人也用”,需要企业有一套合理的监督管理制度。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权力会滋生腐败,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会造成腐败,有了好的机制和制度,坏人就不敢做坏事;没有好的机制和制度,好人也会变成坏人。当然,怀疑不能太过分,过分的怀疑而没有制度上的空间,会造成人人自危,不敢做事,捆住手脚。
综上所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用人要疑,疑人要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相对的,需要灵活把握,否则就要犯错误。
第一,对自己的判断不要绝对化。
人是多面体的、多棱角的,内心世界是复杂的,一般人很难用立体的、透视的、多方位的眼光分辨,往往看到的只是一个方面。如对“可疑”之人到底了解多少,判断是不是准确,可疑程度如何,有时候连自己都没有把握。一次、两次交道说明不了问题,短时间接触则更说明不了问题。没有把握,就不要轻易下结论。
第二,对周围人的判断要兼容并蓄。
用人时,要多听听周围人的意见。当多数人对一个人的判断和自己对一个人的判断有出入时,就要问一个为什么,不要固执己见,不妨再观察观察、再考验考验,然后再下结论。
第三,在对人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有时候有些事还要人干或者是人要找事干,常常是没有合适的,就不得不用不太合适的,因此不能拘泥于“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换句话说,在特殊情况下,“疑人”还是要用,用人还是要“疑”。
第四,对人的看法不能一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