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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补心

丁榕

第1章

梦境?幻境?

我轻悠悠地飘进紧闭的朱红色的大门,我像是一阵风,我的身体这样轻、这样软,我几乎融化在阵阵茶香中了。

我回来了呵!我可爱的茗人轩。

我一扭腰,身体就旋上了半空,轻轻地抚摸茗人轩的牌匾,那刚劲的字划是他的笔迹。

我回来了,我挚爱的人。

我的身体拂过铺着雪白桌布的圆桌,拂过朱红色的靠椅。我轻轻抚过吧台旁两株茂盛的金针凤尾葵。他没看见它们在我手下轻颤吧。我轻轻地一笑,扑进他怀里。哦,我熟悉的怀抱。我轻轻伏在他胸口上,听他略显急促的心跳。我柔白的手掌贴在他黝黑的脸颊上,那白与黑的对比鲜明而感人,却又奇异的和谐。他的脸棱角分明又不过于刚硬,那曲线与我柔软的手掌完美地贴合。我的手眷恋地滑过他的脖颈,轻轻地贴在他胸上。

我就这么靠着他,偎在他的怀抱里,听他的心跳。以最舒适、最喜欢的姿势依偎着他一如以往。

“咣当”一声门开了,虎子哥面色惨白,跌跌撞撞地冲进来,“白……白云……她……玉瑛她……”。

“叮呤呤……”电话不识趣地来凑热闹。

抬手止住虎子的话,他面无表情地拿起电话。

“喂?”那淳厚磁性的声音,那么迷人的声音呵,我勾住他的脖颈,在他的喉结上轻轻印上一个吻,同时也听见电话那边阴冷的声音。

“今晚拿那东西来玉潭洞换你太太和你的伙伴,不然的话……哼……哈哈……”那阴邪的声音让我不禁一颤。

“喂?你是什么人?”白云的声音听不出一丝波澜。

“咔。”我贴近话筒,却被猛力挂断电话的声音震得耳膜发麻。

白云平静地放下电话,淡淡地对虎子道:“你下去吧,我知道了,玉瑛被人绑架了。”

虎子哥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惊讶于他的无动于衷。

我偷偷地一笑,他全身的肌肉在一瞬间蓦地僵住,他颈侧的血管爆起,手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他的心跳得比刚才还快。只有我知道他的愤怒和悲伤呵,只有我知道,虽然他只是静静地、冷冷地站在那儿,但我知道,他已是濒临爆发的火山了。

我轻抚他的胸膛,他今天穿的是我最喜欢的那件黑绸衬衫。

“唔,白云……”虎子哥迟疑地叫了一下,“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他冷冷地摆摆手,我重新偎回他的怀抱。

不错。他们下手的方向并没有错。我就是他的弱点,我是他最爱的女人,可他会拿那东西去救我吗?

风从洞开的门吹入,我不由自主地飘起来,我的手指一寸一寸地滑离他,他看不见亦感觉不到。也好,不要让他看到我悲伤的脸。

当我从窗棂飘走的时候,我在想:在他心里究竟是我更重要些呢,还是他的事业更重要些?我不想他去救我,因为我已经死了。我又有一丝期望他去救我,虽然我已经死了……

醉马街,扬州最热闹的地方之一。白天,宽阔的街道两旁摆满货摊,商贾云集,天南地北的珍奇货物应有尽有。扬州人总爱说,在醉马街上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晚上,沿着醉马街的小巷进去,彩灯高悬,莺声阵阵,空气中弥漫着花香、酒香、脂粉香混合的特殊香味,别说是人,就连马也薰得醉了。

醉马街上原本最有名的妓院是寻芳园。

在这妓户云集的地方,为了自家的生意众妓院无不想方设法争奇斗胜。今天这家打出“六大名花”的招牌,那家明天就打出“七仙女”来叫阵,比姑娘、比门面、比衣装、比排场,更要比一比的是院里来了哪些高官显贵,赏了多少雪花白银,以此才能显示自家姑娘的身价,招来更多客人。

原本是没有哪家敢跟寻芳园比的,因为怎么比,寻芳园就是比别家强。

比姑娘,寻芳园里的花魂姑娘一连十四年夺了花魁。老?谁敢说花魂姑娘老?做了十四年花魁,总也有三十来岁了吧,可她那美如天仙的容貌,如黄莺出谷的声音,让男人一见一听立刻就飞了魂儿,谁还记得她有几岁。更别说她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正史野闻无一不晓,各地风土人情无一不知,再加上她口齿伶俐、长袖善舞,在这图新贪鲜的醉马街,硬是大张花帜十四年;而且寻芳园坐在旁台上招徕客人的最低层的姑娘都比别人家的漂亮,比姑娘?省省吧。比门面,寻芳园占地数倾,分了听雨、拈香、摘星、揽月、掬花五楼,春夏秋冬四院,百花、瑶宫两阁,雕廊画栋。看看人家这楼台、人家这假山、人家这碧波莲池、人家这九曲小桥,谁家比得上?!

衣装、排场更没得比,本地的、路过的,显贵巨富都以能与花魂姑娘共度一夜为荣,只是花魂姑娘她极少留宿。寻芳园里其他的姑娘也不错,既然来一回,入宝山岂能空手而归?这些客人捧出的金银财宝让寻芳园像有个聚宝盆似的。有本钱,姑娘们的新衣首饰就可以按初一十五添置,而且还是最流行的式样。姑娘们打扮得漂亮撩人,那些寻芳客们自然又捧出更多的银子。

那时候,寻芳园里的人出门见了同行,都可以鼻孔朝天直走过去。

可现在?唉,自从四年前花魂生病开始,她失去了花魁的称号,寻芳园从此也失去了花街柳巷中首屈一指的地位。花魂的病拖了两年,花了无数的钱、吃了无数的药;最终,芳魂一缕随风去。本来寻芳园有个叫玉瑛的女孩儿是做为花魂的接班人来养的。可是据说那女孩儿是花魂的女儿,花魂一死,她悲伤过度,哭了三天三夜后一病不起,瞧遍了扬州城的名医,没一个人能治得了她的高烧,就这么烧了几天。醒来之后,这么个花容月貌、冰雪聪明的女娃儿就成了疯子,浑身脏臭,见谁都又抓又咬,以至于人见人厌。

鸨母周大娘更是欲哭无泪,幸好寻芳园还有紫莺、青霞、绿珠几个女孩儿。周大娘也顾不了她们年纪尚幼,统统拉出来帮她撑场面,但仍然止不住寻芳园日趋衰落的势头。

周大娘是风月场中的老手,自然很明了物以稀为贵的道理。男人的贱脾气,越难得到越要去争。紫莺、绿珠都给人梳拢过了,已经正式挂牌接客。只有最出色的青霞,周大娘死死将她捏在手里,这是她的王牌,她自然要在最有利的时候才打出。

我和他的相遇,就在这夜夜笙歌的寻芳园。

就在周大娘雄心勃勃要用青霞帮她重振寻芳园声威的时候。

遍地堆着轻絮,风中荡着杏香,江南的春城,柳如烟,花似锦。

几辆马车从路的尽头转出,像是从鹅黄的柳烟中升起一般。

马是通体枣红,修身细腿,胸挺颈直。勒口缰绳都无一不精致。

车是上好的楠木雕成,描着金,漆着朱,以粉蓝的织锦为帘幕。精致而富丽。

最前面的一辆车上,一个俊朗的少年坐在车辕上,剑眉星目,一身利落的青布短衣,胸前的绊扣大得夸张,使得这身短衣衫看起来分外精神。

“虎子哥,快到家了吗?”清脆的声音未落,一只雪白的小手挑开车帘,露出半张娇俏的脸来,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呀眨的。她大概十二三岁的年纪,梳着双髻,说不出的可爱。

“快了。”那少年一扬鞭,那马便“哒、哒、哒”地小跑起来,后面的车夫也催着马紧紧跟上。

进到城里,那马不用少年勒缰,自己就慢下来,极小心地从曲折的街道中穿过,从人流的缝隙中穿过,停在一扇朱漆的大门前。

角门门扉半掩着,午后的阳光在门内投下短短的亮影。

那少年跳下车来,从车后拿出一个小脚凳,那女孩儿早心急地挑开帘子,“快点儿啊……虎子哥……快点儿。”

那少年跑过来,还没放好脚凳,那女孩儿已抓着他的手臂从车上跳了下来。她转回身,抬高手候着。

一只纤纤的手从帘内探出,轻轻地扶在车框上,手型优美,润白如玉,那手指节上都几乎没什么纹线,指甲饱满,修得整整齐齐,涂着丹蔻,另一只手俏生生地伸出,恰似一朵迎风微颤的白兰,轻轻地搭在那小丫头的手上。

车里人探出身,一只小脚轻轻踏在脚凳儿上,脚长不过三寸,套着一双粉红色的绣花鞋。鞋面上绣了一双春燕翩然若飞,尖尖细细的鞋尖上缀了一朵琉璃花,颤颤微微,像是正迎风绽放。

路边竟有几个好奇的行人围过来。

“这是……”

“老土了不是?这是寻芳园的。”那人伸出大拇指,“青霞姑娘。”

“果然是花中状元啊!”

“可不是吗。”

那女郎竟不介意围观众人的低语,掩口轻笑,引得一群人都失了魂。待醒过神来,那女郎已扶着小丫头风摆杨柳地走到门内,那围观的一群人看得痴了,呆呆地望着,竟毫不理会身后几辆马车里陆陆续续走下来的那些人从他们身边穿过,许久才散去。

一个三十多岁的高瘦汉子揉着眼懒洋洋地从侧门内转出,一见众人簇拥着的青霞竟是一怔,接着立刻回过神儿来,像吸了大烟似的一下子精神起来,大叫一声,转身跑进门内,“青霞姑娘回来了。周大娘,青霞姑娘回来了。”

后院左侧一座小楼的门“嚓”地一下子打开,一个半老的女人冲出来,皱皱的紫红色丝睡袍正歪歪地挂在身上,她俯在栏杆上拼命探出身子,睡袍差点儿从肩上滑下。

“周大娘。”那小丫头离老远就大叫,“咱们家青霞姑娘被选为花魁了。”

“什么?哈!哈,哈!”那女人大叫一声,双手一边将散乱的头发往上绾,一边大喊:“老张,快去挂灯笼,挂彩带;老赵,快去把那串鞭炮拿出去放。老李……老王……”

那一夜,如同过节般热闹。青霞姑娘成了今年的花魁,寻芳园今年必然会热闹一年。每个人荷包里的银子都会多上一些,有谁会不高兴呢?只除了我,这个被锁在柴房里的疯子。

我不是个美人儿,尤其是现在。我浑身恶臭地趴在墙角,身上糊满秽物,谁见了我不是掩鼻绕道而走?

不过,我娘,我外婆可都是大美女哟!

当年,外婆若不是太美,外公瑞王爷也不会一见之下惊为天人,将外婆从宫中偷出来。若不是八国联军打进了北京,老佛爷和皇上仓皇出逃,上上下下一片混乱,外公也偷不出外婆。即使能偷得出来,只怕也有天大的麻烦吧。要知道,他偷出来的可是皇上的女人,虽然外公是皇上的亲弟弟,虽然皇上还不曾见过外婆。

由于外婆太过美貌,一进宫就被小心地隔离开来加以训练,皇后准备利用她与珍妃争宠,可人算不如天算,白白便宜了我那色胆包天的外公。

外公虽带走了外婆,却只能把她偷偷藏起来,做个见不得光的女人。

其实外婆倒也不是旗人家的女孩儿,她本是秦淮一人家的孩儿。要知道,祖上曾有的风光已是过眼云烟,宗族的身份让他们有献女儿给皇上的义务。不献吧,蔑视朝庭,这罪过不小;献吧,人是进去了,即没有足够的美色可以倾倒皇上,又没有艳惊四座的技艺压过群芳,还没有多少钱贿赂当权太监,更没有多少权势让人忌惮。女儿进宫,还不就是受苦吗?

侯门一入尚且深似海,何况是皇宫呢,只怕活着进去,到死都不一定能出来吧!

于是呢,有些旗人家不愿送女儿到宫中受苦,就买来穷人家标致的女童养着,待选秀女的时候,就充做自家的女儿。这女孩儿若在宫中自己争不到什么利益,或者被折磨,那也不是自家的骨肉,可以不必心疼;若是侥幸能受些恩宠,自家倒会沾许多光。

外婆是幸运的。她跟在外公身边的几年,是她一生中最快乐幸福的日子。有时我想,若是重来一次,只怕外婆还是会选择生下娘——这个有她心爱男人血统的孩子,而宁肯不要自己的生命吧。

外婆的难产去世让外公痛不欲生,他虽给娘最好的一切,却不愿见这个害死他心爱的女人、却也流着她血液的孩子。相似的容貌总勾起太多的回忆,让人越发痛苦。

那一年袁世凯称帝,大清的皇族本已是树倒猢狲散,这会儿一方面想争回些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人人自危,纷纷巴结他。

外公也迫于形势,送了一对一尺高的白玉美人过府。谁知第二天,袁府的总管却亲自把玉美人给送了回来。外公大惊,再三询问之下,那总管才懒懒地开口道:“您家里有真的玉人儿,干吗送假的过来?!”

外公一夜之间愁白了头发,再怎么疏远,那也是自己的女儿,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的骨肉。可若不答应,最后的结局也不会改变,只怕空搭上一家人的荣华富贵甚至性命。要知道,袁世凯想要的,哪一次不是不择手段也要弄到手?娘在得知外公将她许给了袁世凯那老贼后,当夜便收拾好行李逃出了家。

我猜外公一定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不然他若存心看住娘,娘又怎么会跑得出来呢?

书里总讲:落难的小姐总能遇上好心人相救。可娘既没有遇到一对慈祥的老夫妇收养她,也没遇上个好男人呵护她。颠沛流离了一段日子之后,她被骗卖到寻芳园来,从此做了花魁。取“冷月葬花魂”之句,自名花魂。这花魁一做就是十四年,直到她死前两年,那名头才被人夺去。

说实话,我为娘骄傲。

我自小便被当做娘的接班人来养的。娘亲自教我进退应对,琴棋书画也各有专门的先生来教。但我从小就知道,娘有多渴望我能脱离这个火坑。我生下来先天不足,体质很差,娘一直精心为我调养,直到十二三岁,我身体健壮了,娘开始多方努力,试图将我送出去。鸨母死活不肯放人,又遇不上可以放心托付的人,我得以在母亲身旁一直到她过世。

我并不怨母亲没能送走我,相反,我庆幸自己能够陪在娘身旁。

只是,以后的一切都靠我自己了,我只能自己救自己了。

“落尽梨花春又了”,紧接着,便是“风老莺雏,雨肥梅子”的夏了。

我隔着柴房门宽大的缝隙,郁闷地望着门外菲菲的细雨。江南的初夏就是这个样子,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紧不慢地一连下一两个月,让人急不得恼不得。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个青霞让我恨得牙痒痒,我真的很不明白,我现在早已不是那个容貌比她美、书读得比她好、琴弹得比她动听、舞跳得比她惑人,样样都压过她的玉瑛了。我现在的样子连路边的野狗都会唾弃,她已是花魁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俩远日无怨,近日无仇,她有什么理由非要害我?

那天的阳光好暖。我干了一整夜的重体力活,终于将墙角的洞挖通了。这也意味着,我可以在雨季到来之前,能顺利地逃走了。否则,泥地上的痕迹会让我很快被抓回来。

我心里终于能舒一口气了。

放松使我失去了警惕,终于让她有机可乘。迷迷糊糊之中,我惊觉有人靠近,刚睁开眼睛就见她抬起脚来踩我的手。

疲倦和春季乍暖还寒的凉风让我浑身酸软,没能躲开她大力的踩踏,但我抽回手的速度和力道也将她带倒。

没有人听到我的痛叫,只有她的娇呼让人探出头来。

一见跌倒的是花魁,立即有人冲过来。她根本不用说什么,只是指着我,眼中泛着泪光,就自然有人为美女出头。

老王上来就给我两拳,虎子哥冲上来护住我,却招来一阵责打。总算看在月姨的面子上,手下还算留情。

我早就知道这世上没有道理可讲,没有人去问那“高贵”的青霞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最角落的柴房,也没有人怀疑我这颈上栓着铁链的疯子怎么能将她弄倒。

我早就看惯了人情冷暖。我娘还没去世那会儿,人人当我日后必定会成为花魁,谁不尽心巴结?现在,我只是路边的烂泥,可以任人践踏。

我并不怨恨,我只是气老王居然责打虎子哥。

旁人欠我的,我必定要他付出代价,心里早没了宽容和怜悯,我只是一只小兽,为了生存,我可以去“吃”人,因为别人也是这样“吃”我的。我一定要替虎子哥报仇的。我可以吞下自己受的气,但我决不容许有人因我而欺侮我亲如兄弟的虎子哥。

我要报复,这是我昏迷前惟一的念头。

我病了,长时间的精神紧张和体力透支让我的身体很虚弱,月姨衣不解带地照料了我三天三夜。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干干净净地被包在棉被里,月姨就坐在我的身边,抚摸着我的头发,连日的劳累让她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自己的粪便将自己弄得脏污不堪,我必须让所有人远离我才好行事。

月姨居然没再为我清理,所以我猜,她有可能明白了什么,这让我心惊不已。但月姨什么也没说,只是更尽心地为我调养身体。

这几年我已习惯浅眠,一有风吹草动便能让我惊醒,我看见月姨或虎子哥守在我身旁。若非她母子二人护着我,只怕我早是枯骨一堆了。生病倒是我最舒服的时候,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稍稍放松下来,依靠他们。

否则,只怕我真的会崩溃。

一个月后,我终于康复了,甚至更健壮了些。我的手已不再是青紫的芭蕉,但还是不能太用力。月姨偷偷在柴堆下塞了一个小包,里边有一堆首饰,其中竟有两件价值连城的佳品,还有我娘生前总佩着的一块玉。那自然是给我的。

我将所有人骗了两年,最终还是没能瞒过待我亲如女儿的月姨。就在我将一切都安排妥当的时候,该死的梅雨居然提早来了。我别无它法,只能等。只能等,等……

“我的珠钗哪儿去啦?我那用十二颗南海明珠串起来的珠钗。该死的,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下贱货,居然敢偷老娘的东西……”周大娘骂街的功夫让人叹为观止,沉闷的午后居然让她给搅得沸沸扬扬的。

风紧张地贴着墙边溜过去;树吓得浑身颤抖,就连知了都吓得不敢再大声叫。

一个个小隔子间的门里都伸出睡眼惺松的脑袋,大家一时都搞不清状况,只能看着周大娘嘴里喷着居然比雨丝还稠密的唾沫星子。

好不容易等她骂完第一章,大家趁她喘气喝茶的空档赶紧七嘴八舌地议论。

待到第二章节告一段落,一个声音大喊:“那还能咋办,挨屋搜呗。”

“好啊。”

“就是,搜不就得了。”大家一致认可。

周大娘想想确也别无它法,也就停下嘴上的功夫,率领“亲卫队”——她的两个贴身丫头挨屋搜查。

这一搜改变了寻芳园好多人的命运。

搜查的结果让人大吃一惊,而周大娘——我想,如果可以重来一次的话,她一定宁肯吃个哑巴亏,让自己气得内伤,也不愿搜出这不堪入目的东西——在新任花魁的绣房里搜出了半块带血的锦帕,上面还题了首艳诗。

“哎哟哟,我说我这几天找不着这帕子呢。原来是落到你这儿了。呵……呵……”周大娘遮掩地干笑着。

她随机应变的本事确实不差,能在这转瞬之间权衡出利弊做出决断,心思也不能说是不快,可她脸上那强挤出的笑容实在是比哭还难看。

大家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周大娘软硬皆施,严令当时在场的人严守这个秘密,否则就动用最残酷的刑法。

每个人都明白,捧住青霞不倒,寻芳园才有可能重振往日雄风,寻芳园里的每个人都会沾些光儿。于是,在共同利益的趋使下,从无秘密可言的寻芳园竟第一次守口如瓶。

周大娘一夜之间白了鬓角。要知道,青霞的梳拢价已抬到一千八百大洋,足够买十个标致姑娘了。每日捧着银子只求见她一面的人能从醉马街这头儿排到那头儿,还得看她青霞姑娘愿不愿意见。现在若是传出这个杨州花街最有名的清官儿竟与人有私,不但青霞的身价会一落千丈,只怕整个寻芳园从此再也抬不起头来。

很可笑是不是?对于一个妓女来讲清白的名声居然也如此重要。青霞暗地里受了责罚,她的贴身丫头被周大娘另寻名目弄得死去活来,可青霞死都不肯透露那个男人是谁。我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对那个男人如此死心塌地的拼命保全?

只要守得住秘密,障蔽外人的眼并不是件难事,只是周大娘必然损失一大笔钱。眼看到口的肥肉居然吃不到,周大娘不对青霞恨之入骨才怪。

钗子是在老王屋里搜出来的。周大娘不顾他涕泪横流的喊冤,狠狠地抽了他一顿鞭子,把对青霞的气发泄在他身上。

当时,我心里是偷笑的,我替虎子哥报了仇,并且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牵出了青霞的丑事儿,我幸灾乐祸。可当我在他房里醒转,看着自己遍身的红痕时,我懊恼得想把舌头咬断。

我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那天下午我就觉得不对劲儿。平日里,这是姑娘们收拾打扮准备晚上上工的时间,应该是一片嘈杂的,可今天,百花阁里不时传出阵阵哄笑。女人尖细的笑声中夹杂着男人爽朗的笑,那笑声那么温暖,那么干净,像是从门扉中漏过的阳光,姐妹们的笑声也不是平日接客时虚假的娇笑,那是这么多年我从来未听过的真心的快活。

我有些好奇是谁驱散了近几日笼照在寻芳园的乌云,但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这个世界并不属于我。

当天边最后一缕红霞燃尽时,深蓝的夜幕笼罩在天空,雨季刚过,天地间都像被仔细清洗过了一遍,月光出奇的美。

“春月姐姐,今天下午那两位先生说他们是演什么电影的。什么是电影啊?”我听得出是梅萼的声音。

“谁知道。哎,你说……要是演什么的,应该是戏子吧,可瞧这两位文质彬彬的。”

“是呀。”还不待春月说完,那梅萼就来插话:“这两人好奇怪呀。说是演那个什么扇子什么桃花的,在咱们这儿花了大把银子却只是看房子、聊天,也没见他们动哪个姑娘一指头。那个杨先生真逗,说出话来简直笑死人。”

“哎。”春月轻叹一声,接着傻傻地笑着,“那白先生可真俊,人又好,要是他要我呀,倒贴我都愿意。”

“春月姐姐想小白脸儿了。”

“什么小白脸儿,他呀,是小黑脸儿才对。”

笑闹声渐渐远去,我轻轻将憋在胸口的一口气吐出,小心地将身体移开。

月光顺着墙角的洞照进院子,在暗影里形成一个奇特的亮圆。

我将砖一块块重新码好,用与灰泥同色的纸卷塞好砖缝,洒上灰土,最后,将移开的柴草一点点重新搬回。

我溜回柴房,重新扣上铁链。

我想笑、我想唱、我想跳,我几乎压抑不住内心的雀跃。明天,就在明天,我就能够逃走了。以前我逃过几回,可身体太弱,又没有周详的计划,我都被捉了回来,幸亏由于我的疯病,别人没有怀疑我是有目的的,只是用这锁链锁住我。这回计划很周详,我想我一定逃得掉。

我会找到她吗?她一定会很吃惊,但她一定会待我很好的。

我确信,一定会。

我细细地又想一遍我的计划中有没有什么遗漏:明日四更以后,也就是大家睡得最熟的时候,我就把藏在角落里的被子搬出来,堆成一团;然后,我会从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挖好的洞中钻出去,到河里洗一个澡,洗去我一身的恶臭;接着,换上我已藏在树洞中的男装,对了,还有假胡子和瓜皮帽。收拾完,赶到城门,应该是五更,城门刚开,出城,城外会有一辆马车等我。我会坐上马车,到红菱镇,时间该是中午吧。然后,另找一辆马车赶到杨柳庄,绕了一大圈了应该不会再有人找到我了。从杨柳庄我会再搭一次马车,赶一晚上的夜路,这样,后天一大早我就赶到付家庄了。

她见到我会是什么表情呢?她会抱着我痛哭呢还是会大笑?我兴奋得睡不着觉,直到天亮,才又迷迷糊糊地坠入梦乡。

“杨帆,你看,这里的柴房都与平常人家的不一样。”门吱嘎一声被推开。

“白云,你有没有闻到什么东西这么臭。”

我一听到门响就立刻清醒过来。望向门口,只觉得一阵目眩。

我看不清他的脸,上午明媚的阳光从他背后洒进来,他那么高大挺拔,看起来就像神祗一样。我直直地看着他,看着他一手撩起袍角一手掩鼻,迈过门槛。不知为什么,我居然没有平日见到人的紧张恐惧,我不知心底那一丝奇异的期待是为了什么。

摇摇头,我摇去不该有的迷惑,但显然没有成功。我看着他一只脚已跨过门槛,我的心快提到嗓子眼儿了,我几乎想出声示警,可是喉咙干干的,发不出一丝声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

果然,“咔吧”一声,他迈进柴房的那只脚踩断了陷坑上的小木片儿,他赶紧将另一只脚迈过来,试图衡住前倾的身体。很不幸,不出我所设计,他仓皇迈进的那只脚并未能让他稳住身体,反而因为踩中了一块瓜皮而向前滑去。

又能看到有人表演大劈腿了。可这次我心里没有一丝幸灾乐祸的感觉。

“小心呀!”门外那人大叫,以至于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没看见他用什么办法收回那条腿。要知道,我这招可是屡试不爽的。

等我迅速将视线再放回他身上时,只见他像个试飞的雏鸟般徒劳地挥舞着他的胳膊,向后三圈向前两圈,然后,“叭”的一声,他呈大字趴在我面前。尘土飞扬。

我忍不住出声轻笑。他惊诧地抬头看向我,然后,我们两个都愣住了。那么明亮的眼睛,那么熟悉的眼神。

我就这么望着他,他就这么望着我。呆呆地,好像时间停止了,好像这世上只有我们两个,好像我们就这样已互望了几百万年,几千万年。好像,我又感受到,心上有一处空空的缺角亟待填补。

他任由自己趴在地上,伸出手,轻轻地抚上我的脸颊,像蝶儿轻轻栖在花瓣上。我心中一颤,一种异样的感觉从头卷到脚,我紧张得无法呼吸,仿佛我们盼了几百万年,几千万年,终于能够相互碰触了。

他的手那么暖,那么温软而有力。轻轻贴在我的颊上,带着他的体温和心跳,那本应是细不可闻的心跳声,可在我耳畔却轰然作响,仿佛千百个浪头同时袭来,将我淹没。我几乎喘不过气来,四肢百骸失去所有的力气,只能无助而脆弱地望着他,不由自主地轻颤。

“白云,你没事吧?”

一声高喊将我从迷障中惊醒。我用力将手划向他的脸,他本能地将脸一偏,伸出手臂来挡。我怔怔地看着自己脏污至极的手被他挡住,但那黑黑的指甲太长,顺势在他颊上划出一道血痕。

我不知道心里那酸酸楚楚的感觉是什么,可我必须保护我自己。

我抑制住心底的难过,手顺势抓住他的腕,张口咬住他的手臂。他的肌肉真结实,我的牙被硌得好酸。

我等着他将我甩脱,我已为身体与地面猛烈地撞击做好了准备。

怎么?怎么等了半天还不见动静,抬眼望去,又撞进他深深的眼波里,他只是怔怔地望着我。

我看着他颊边缓缓流下的血滴,我第一次希望自己是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哪怕是个妓女也好。

脸上什么凉凉的东西滑过,我一低头,他深蓝色的袖子竟染上两点湿痕。

我哭了?我以为,娘死的那晚我已哭干了泪。我为什么会哭?最苦最难的日子已熬过了,我很快就可以逃脱了,我怎么会哭?为了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我为什么会有这么酸酸楚楚的感觉,好像所有的委屈都可以向他倾诉。

我怔怔地抬眼望着他,对身边的混乱毫无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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