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龙
星期天,春风拂面,晴空万里,我们一家三口兴致勃勃地去公园游玩。由于平时工作忙,我难得陪妻儿玩一回,因此那天妻子特别高兴,儿子更是高兴得手舞足蹈。在通往公园被苍松翠柏掩映的石子小道上,我和妻子一人领着儿子的一只小手,边走边在小道上洒满笑。对面走来一对恋人,小道很窄,我就抱起儿子尽量往旁边靠给人家让路,可是尽管如此,我的肩膀还是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我回头去看,见小伙子也正怒气冲冲地回头看我,那样子好像是我和他有什么过节,只要我稍显不满,他就会立刻赏我一顿老拳。我感到莫名其妙,想说上句又忍住了,因为一来人们走路时彼此蹭蹭碰碰是很正常的事,二来我怕因此破坏了一家人的好心情,于是我扭过头去,只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继续说说笑笑地往前走。
在骑脚踏车的时候,我正和妻子边蹬车边逗儿子玩,忽听“咚”地一声,我们的身体一震,儿子一个前扑,头重重地磕在脚踏车的扶手上,“哇”地一声哭喊起来。我连忙回头——简直是邪了门,竟然又是那对恋人!这次我忍无可忍了,因为他们显然是有意撞我们的车。
“你们要干什么?”我怒不可遏地问。小伙子瞪着虎视眈眈的眼睛正要开口,被姑娘拦住了。姑娘说:“对不起,他今天心情不好,请多包涵。”“简直岂有此理!”我气愤地说:“他心情不好那是他的事,干嘛要把气撒在别人身上?干嘛要让别人的心情也不好?”
妻子怕我们打起来,边哄孩子边劝我,同时快速将脚踏车骑到终点。可是,这一天已经被那小子给毁了。不仅我的心情,妻子和儿子的心情也被糟踏得一塌糊涂。我们哪还有兴致再玩下去,只得一边揉着儿子头上的包,一边愤愤地离开公园。
这件事不禁让我想起去年的大年初三。那天,我们几个同事相约到另一个同事家拜年。主人炒了几个菜款待我们。两瓶老窖下肚以后,大家觉得喝得差不多了,正要起身告辞,一位老兄却嚷嚷着要再喝一瓶。见没有人应,他忽然痛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我们看不起他。主人抹不开面子,只好又去买了一瓶酒来,不想那位老兄抢过酒瓶,一扬手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说:“既然看不起我,这酒喝着还有什么意思?”气得主人差点儿和他打起来。那天的结局当然是大家不欢而散。
其实,我们都知道那位老兄心情不好,因为他年前刚刚离了婚。可是他实在不该把这种坏心情传给别人,因为离婚的是他,别人并没有义务承担他的烦恼,他更不该把烦恼宣泄到别人头上。大过年的,大家聚在一起就是为了高兴,而他那么一闹,别人都被连累得不痛快。还有公园里的那位小伙子,他也许挨了上司的训斥,也许做生意亏了本,可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他有什么权力把自己的坏心情传染给别人,甚至把别人当作出气对象呢?
人这一生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恐怕连自己也数不清,学会平衡和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也是一种涵养,对人是一种公德。如果我们一有烦心事就唯恐别人不知道,就大肆破坏别人的心情甚至伤害别人,那么别人只会看不起我们,因为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神经太稚嫩太脆弱,我们自己也早晚会因此而吃苦头。至少,被人指斥为“缺德”,是一点儿也不冤枉的。
有一句话很是流行了一阵子,并被印在T恤上,“烦着呢,别理我!”我忽然觉得倘若这句话何是变成了流行语录,没有被一些时髦客或无聊之人滥用,那么对说这句话和穿这种T恤的人倒真的应该肃然起敬,因为他们无异于在说:“离我远点儿,我的心情不好,可别污染了你们。”也就是说,他们不想把自己的烦恼痛苦强加于不相干的人。本来嘛,把坏心情污染给了别人,自己就会好受些吗?实在未必。说不定,即惹恼了别人,又会给自己增添新的痛苦新的烦恼,这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