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民国议会名存实亡。该约法第四章规定成立立法院,立法院为民国议会。立法院议员由各省人民选举产生,总人数为275人,职权是议决法律、预算、答复大总统的咨询,收受人民请愿事件。当发现大总统有谋叛行为时,立法院可以在总议员4/5以上人数出席,出席议员3/4以上人数通过的情况下,对大总统提出弹劾,由大理院受理诉讼,但大理院是否受理,却要由大总统决定。所以,立法院的弹劾权是有名无实。立法院的议员名义上是民选的,但袁世凯所说的"人民"是有着严格限制的。1914年10月27日,袁世凯公布的《立法院组织法》和《立法院议员选举法》,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却有具体的资格限制。如在京师有选举权的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勋劳于国家者;(2)任高等官吏满一年1~.2I-者;(3)硕学通儒;(4)有工商业资本一万元以上者;(5)有一万元以上不动产者;(6)八旗王公世爵世职;(7)本国或外国高等专门学校三年以上毕业者;(8)高等专门学校充教员二年以上者;(9)华侨在国外有商工业资本三万元以上者。这些条件,对于当时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具备。因此,所谓"民选",实际是徒具空文。但是,即便是这样一个严格限制选民的所谓"民选机构",袁世凯也恐其碍事,始终没有把它建立起来,而是由参政院代行其职权。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为了适应袁世凯独裁统治的需要,《中华民国约法》在压抑民权方面是特别卖力的。袁世凯撕毁自己曾宣誓遵守的《临时约法》的行为,引起国人的强烈不满,许多人著文进行抨击,说《中华民国约法》是"假总统政治之名,而行独裁政治之实",此"乃承激革新之后,而生出一大反动"。在袁世凯的高压统治下,敢于发表此等见解,也表明国人的不满程度。
袁世凯设置政事堂
袁世凯统治时期,废除责任内阁制,设政事堂以代国务院,成为总统府的办事机构,长官称国务卿。
年5月1日袁记《中华民国约法》公布后,政府机构进行了重大改组。所设新机构多由前清制度脱胎而来,作派模拟帝王。南京临时政府所创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遭到破坏。袁世凯公然说,他的地位和权力与《临时约法》毫不相干,而是清帝禅让给他的。袁记约法规定:"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大总统对国民之全体负责",不对任何民意机关负责。袁世凯意在建立独裁制度。
北洋政府建立后,政府政事的中枢表而在国务院,实则在总统府秘书处,为改变这种局面,袁世凯于1914年5月4日撤销国务院和秘书处,在总统府内成立了政事堂。"凡一切军国大事皆由政事堂议决施行",这相当于前清的军机处。通过政事堂,袁世凯把行政权总揽手里,他下达命令原来钤用大总统印,现加"政事堂奉策令"之类的字样。而钤政事堂印,这颇似前清"内阁奉上谕"的文牍格式。政事堂设国务卿一人,赞襄大总统政务,承大总统之命监督政事堂事务。国务对大总统负责,对任何机关任何人概不负责。从而解决了大总统和国务总理的权限之争论,集权于大总统。
袁世凯任命徐世昌为国务卿。徐世昌,字卜五,号菊人,又号叟斋,直隶天津人,小官吏家庭出身。青年时代结识袁世凯,结拜为兄弟。此后,他考中举人、进士。由袁世凯保举,他先后担任练兵处提调、兵部侍郎、巡警部尚书、民政部尚书及东三省总督、军机大臣、内阁协理大臣等要职。民国建立后,他以遗臣自命,退居青岛,暗中参与袁世凯的各项重大决策,有"海滨宰相"之称。他一出任国务卿,总统府上下称他为"相国"。他与袁交往20余年,深知袁是玩弄政治阴谋的高手。袁在许多方面高他一筹。他上任之初,有人建议他发表施政方针,以慰国人之望。他表示为政不必多言,说:"往日阁员入阁之初,多所发表,而实质上则多一事不能行。今大乱之后,惟求休息,余既未敢多言,惟择其可行者行之,不可行者勿行。行而有成效者善也,否者即为恶也,视其结果何如耳。今纵讥余无所表现,余决不辞,或者各方面所以必须余出之意,即在此无所表见之中。"
除国务卿之外,政事堂还设左右丞二人,地位略低于国务卿,职责为"赞助国务卿,预闻政务",实则直接对袁负责,其性质类似前清"军机上行走"。袁任命杨士琦为左丞,右丞则由钱能训担任。另有政事堂参议林长民、曾彝进、伍朝枢、方枢、李国珍、许士熊、张国淦、徐佛苏等8人,负责审议法令,而不能预闻政务。政事堂直辖法制、机要、铨叙、主计、印铸、司务六局:"法制局局长施愚(后为顾鳌),机要局局长张一,铨叙局局长夏寿康(后为郭则{罢),主计局局长吴廷燮,印铸局局长袁思亮,司务局局长吴笈孙。机要局和主计两局为新设机构,其余四局为原属国务院的机关。
国务院存在时,总长主持各部政务,并预闻国家大政。按1914年袁世凯颁布的修正各部官制规定,各部"直隶大总统",只有执行部务之权,而不能预闻政务;除例行公事得自行处理外,一切须经国务卿核准。因此,各部总长对于国务卿实为一种从属关系。各部总长为:外交孙宝琦,内务朱启钤,财政周自齐,陆军段祺瑞,海军刘冠雄,司法章宗祥,交通梁敦彦,教育汤化龙,农商张謇。以上各部长、局长,除汤化龙、张謇属进步党外,其余都是北洋派。
政事堂设在总统府遐瞩楼(在勤政殿旁),为徐世昌赞襄袁世凯的办公处,故左为机要局,右为左右丞休息所。5月4日,袁世凯亲临政事堂训话,宣称"本大总统当与诸君以‘洁己自爱,开诚布公’八字共勉","以共挽狂澜,维持大局"。在动听言词的掩饰下,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派会聚一堂,开始了"屈天下人奉一人"的新步骤。
年5月8日,袁世凯迫于形势,仍改政事堂为国务院。
讨袁宣言发表
5月至1916年5月,孙中山为揭露袁世凯复辟帝制的罪行,号召武装讨袁,三次发表《讨袁檄文》和《讨袁宣言》。第一次讨袁檄文于1914年5月发表于革命党人在上海创办的《生活日报》,题为《孙文檄文》,胡汉民编《总理全集》等书即将此篇檄文称作《讨袁宣言》(但将发表时间误作1915年12月),此即第一次讨袁宣言。此次讨袁檄文发表于袁世凯镇压二次革命之后,正当袁氏疯狂破坏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解散国会、废弃《临时约法》、大倡尊孔复古逆流、大搞封建专制独裁、猖獗不可一世之时。当时虽有少数革命党人对袁世凯称帝野心有所察觉,但多数人尚在袁氏制造的扑朔迷离的政治氛围中认不清庐山真面,而孙中山的檄文却一针见血地抨击袁世凯"背弃前盟,暴行帝制"的种种罪行,揭露袁之"暴戾更甚于清":"自袁为总统,野有饿莩,而都下之笙歌不彻;国多忧患,而效(郊)祀之典礼未妄(忘)。万户涕泪,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耶?既妄(忘)共和,即称民贼。"又指出袁世凯破坏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四大罪行:其解散地方自治会,使人民不得安;解散国会,使国家"无正论";滥用公款,谋杀人才,又陷国家于危险之地;假借革命党罪名而滥杀无辜,则使无数"良懦"受冤狱之苦。认为"有此四者,国无不亡!"而这一切,均为博袁世凯"一人皇帝之雄"。孙中山愤怒表示"誓死戮此民贼,以拯吾民",并号召一切"爱国之豪俊共图之"。两个月后,1914年7月8日,孙中山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首举讨袁义旗,准备发动"第三次革命"。为达此目的,决定建立中华革命党自己的军队——中华革命军,孙中山以中华革命党总理任中华革命军大元帅。为解决中华革命党的建军指导思想及一系列军事问题,孙中山于1914年秋主持制订了一部完备的军事著作——《革命方略》,确定以"推翻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启发人民生业,巩固国家主权"为中华革命军的最终目标。《革命方略》共分六编,其中第六编《文告》中首篇为《中华革命军大元帅檄》,此即孙中山第二次讨袁檄文。这篇檄文声讨袁氏罪恶,言词较第一次檄文更为尖锐,开首即称"袁贼苦吾民久矣!世界自有共和国以来,殆未有此万恶政府危亡祸乱至于此极者"!又揭露袁氏自窃夺总统权位以来,毁弃约法,解散国会,停罢地方自治,"裁并司法,生杀由己,予夺唯私","侦谍密布于郊区,盗匪纵横于邑都",假中央集权之名,行奸雄窃国之实;继而又大倡尊孔复古逆流,妄行帝制,致使殉国烈士饮恨九泉,首义元勋流亡海外,窃国者竞以自由幸福非吾中华国民所应享,此真天下之奇耻大辱。他大声疾呼:"袁贼妄称天威神武之日,即吾民降做奴隶牛马之时!"号召天下志士群起讨袁,表示"虽肝胆涂疆场,膏血润原野",也在所不辞。1916年5月9日,孙中山又在上海《民国日报》再次发表讨袁宣言,题为《孙文宣言》,世间流传之所谓《第二次讨袁宣言》即指此。此时反袁的护国战争已进入高潮,滇、黔、桂、粤、浙等省已宣布独立,袁世凯在护国军的打击和全国人民的反对下,被迫于3月22日宣布撤销承认帝位案,但是仍想依靠北洋军,继续保持总统权位;而南方护国军坚持要袁退总统位,提出拥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恢复《临时约法》和旧国会的政治主张。同时,南方护国军也已表现出愿与除去袁世凯的北洋军阀重新携手的迹象。在这种情势下,孙中山发表第二次《讨袁宣言》,对滇、黔独立讨袁给予赞扬,对独立各省要求恢复约法和国会的主张给以肯定和支持。同时,孙中山明确指出:"袁氏推翻民国,以一姓之尊而奴视五族,此所以认为公敌,义不返兵",号召全国人民起来把反袁斗争进行到底,"除恶务尽",并尖锐指出,这场斗争"不徒以去袁为毕事",而要永远铲除帝制,"袁氏未去,当与国民共任讨贼之事;袁氏既去,当与国民共荷监督之责,决不肯使谋危民国者复生于国内。"这种认识已有铲除一切封建军阀的思想,较梁启超进步党及其他反袁各派对护国战争的认识要高明得多。孙中山先后发表的三次讨袁檄文和宣言对于揭露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阴谋,呼唤全国人民奋起讨袁起了巨大的警醒和动员作用。在其号召下,中华革命党组织了中华革命军东南军、东北军、西南军、西北军,先后在广东、湖北、湖南、江苏、浙江、山东、奉天(辽宁)等地进行过40余次反袁武装起义,虽然都未能取得胜利,但是由于它发动的时间最早、斗争最为坚决,对全国各阶层的反袁斗争起到了召唤、激励和推动的作用,特别是中华革命党在广东和浙江的反袁斗争曾直接配合了护国军驱走此二省的袁氏政权,而实现了二省的独立。
中华革命党成立
"二次革命"的失败,在国民党人中造成严重创伤。当时的情形是,党人星散,军队溃灭,地盘沦丧,革命党人在国内已无立足之地,悲观失望情绪严重滋长。亡命日本的革命党人,意见纷歧,心灰意冷,"几于一蹶不振"。有人已至缄口不谈革命,有人甚至对革命完全绝望。惟孙中山先生不为失败所吓倒,在挫折面前,百折不回,仍然"精神贯注,猛力向前"。他总结了"二次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认为它的失败,"非战之罪","亦非袁氏(指袁世凯)兵力之强",而是"同党人心之涣散"所致,党员虽众,声势虽大,而意见分歧,步骤零乱,缺乏团结自治精神,以致"党员类于散沙","党魁有似于傀儡",号令不能统一,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失败。为此,他决心解散毫无战斗力的国民党,重组新的有战斗精神的革命党,以便恢复同盟会时期的革命精神,再度举起民主革命的旗帜,发动反袁的"第三次革命"。鉴于前车之失,孙中山提出了三条建党方针:(1)改变不服从领袖的心理,绝对服从党魁命令;(2)改变以前散漫状态,强调组织系统严密、队伍团结;(3)正本清源,排除一切不革命、不纯粹的分子。按孙中山的理想,新建立起来的政党应当是一个"有统一的组织、坚固的宗旨,党员有纯洁的志趣",朝气蓬勃,具有旺盛战斗力的革命党。1913年9月27日,孙中山亲手拟定入党誓约,严格规定,凡欲入党者,无论其在党的历史及资格有多久,皆须重写誓约,加按指模,以示坚决。其誓约全文如下:"立誓人某某,为救中国危亡,拯生民痛苦,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务达民权民生两主义,并创制五权宪法,使政治修明,民生乐利,措国基于巩固,维世界之和平,特诚谨矢誓如左:一、实行宗旨;二、服从命令;三、尽忠职务;四、严守秘密;五、誓共生死。从兹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孙中山于1914年7月8日在日本东京精养轩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新党成立,定名为中华革命党。大会通过了《中华革命党总章》。孙中山当场宣誓加盟,并就任总理职务。总部陆续颁布了79次委任令,委任了832名各级干部,其中总部人选为:总务部正副部长为陈其美、谢持;党务部正副部长为居正、冯自由;财政部正副部长为张人杰、廖仲恺;政治部正副部长为胡汉民、杨庶堪;军务部正副部长为许崇智、周应时。在总部直接指导下,国内18个省成立了支部,海外建立了39个支部和45个分支部。海内外组织系统建立后,新党员不断增加,逐渐发展到一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