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儒学:斋夫六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斗级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六两;殿夫一名,银四两,闰年俱无加。看守布政分司门子一名,按察分司门子一名,每名银二两,共四两;水口驿馆夫二名,黄田驿馆夫一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三十二两四钱;杉洋、捕盗、秀峰、上洋、石出五公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一两,共五两;豫洋、竹园二公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二两,共四两,嵩溪公馆门子一名,银一两;魏、熊二公并李延年三祠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一两,共三两;山川、社稷、邑历三坛坛夫各一名,城隍庙门子一名,每名银八钱,共三两二钱;县前、万安、谷口、汤寿、牛头五渡渡夫各一名,每名银三两,共一十五两;朝天渡渡夫四名,每名银三两五钱,共一十四两,闰年俱无加;又收渡船工料银一两五钱。县前铺兵五名,曹洋、茶亭、崎岭、汤寿四铺,每铺兵三名,共一十七名,每名银五两二钱,共八十八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四钱三分三厘四毫;常濑铺兵八名,朱坑、秀岭、谷口、豫阳、竹园、云顶六铺,每铺兵六名,共四十四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三百一十六两八钱,闰年每名加六钱;秀峰、幽岩、樟峰、杉洋四公馆,径递公文夫各一名,每名银二两,共八两;黄由、上洋、县前径递公文夫三名,每名银三两,共九两,闰年俱无加;杉洋馆弓兵三十名,每名扣银三两六钱,共一百八两解布政司充饷。
闽清县每丁派银四分四厘二毫二丝一微,每石派银一钱三厘一毫八丝一征六纤,该银六百九十二两八钱;闰年每丁加二厘五毫五丝二忽五微九纤二渺,每石加五厘九毫五丝六忽四纤八渺,该银三十九两九钱九分一厘七毫。
都察院:祗候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
察院: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总兵府: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布政司:富户一名,银二两。
分巡福宁道:门皂、弓兵银一十两七钱,闰年加八钱九分一厘七毫。
本府:门子一名、皂隶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大储库库夫一名,银三两六钱,闰年加三钱。
司狱司狱卒二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九钱。
本县:祗候五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六十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二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八十两;门子三名、皂隶一十四名、库夫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四十四两,闰年每名加六钱;禁子三名,每名银九两,共二十七两,闰年每名加七钱五分;预备仓斗级一名,银二十两。(内给七两二钱,余存备查盘搬运人夫纸札等用。)
本县儒学:斋夫四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四十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每名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斗级一名,银七两二钱;殿夫一名,银四两,闰年无加;看守按察分司并府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三两,共六两;看官船夫五名,每名银三两六钱,共一十八两;山川、社稷、邑历三坛坛夫各一名,城隍庙门子一名,每名银八钱,共三两二钱;西河渡渡夫一名,银四两五钱;梅埔渡渡夫一名,大箬渡渡夫一名,每名银五两,共十两;龙冈渡渡夫一名,银三两六钱,闰年俱无加;县前铺兵三名,每名银五两四钱,共一十六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四钱五分;牛头铺兵三名,梅花铺兵五名,瓮口铺兵四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八十六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永福县每丁派银七分五厘一毫五丝四征二纤四渺,每石派银一钱七分五厘三毫五丝一忽七微八纤,该银七百八十六两六钱;闰年每丁加四厘四毫三丝六忽一微五纤八渺三尘八埃六沙,每石加一分三毫五丝一忽三纤六渺二尘三埃四沙,该银四十六两四钱三分三厘三毫。
总兵府: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分巡福宁道:门皂、弓兵银一十两,闰年加八钱三分三厘三毫;本府库夫半名,银三两六钱,闰年加三钱。
本县:祗候五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六十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二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八十两;门子三名、皂隶一十四名、库夫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四十四两,闰年每名加六钱;禁子三名,每名银九两,共二十七两,闰年每名加七钱五分;预备仓仓夫一名,银二十两。(内给募役银七两二钱,余存备查盘搬运人夫纸札等用。际留仓斗级一名,银三两六钱,解布政司充饷。)
本县儒学:斋夫四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四十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斗级一名,银七两二钱;殿夫一名,银四两;看守布按分司门子共一名,银一两八钱;山川、社稷、邑厉三坛坛夫各一名,城隍庙门子一名,每名银八钱,共三两二钱。(内二两四钱充饷。)平政渡渡夫一名,银一两二钱;县前、汰口、葛岭、峡山、创岭五铺,每铺兵三名,每名银五两四钱,共八十一两,闰年每名加四钱五分;际门巡检司弓兵三十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百一十六两。(内一十五名全追充饷,该银二百八两,实在一十五名,每名扣一两八钱充饷,该银二十七两,共一百三十五两解布政司,每名实五两四钱,该银八十两。)闰年每名加四钱五分。
福清县每丁派银九分三厘八毫二丝六忽一微五纤,每石派银二钱一分八厘九毫二丝七忽六微八纤一渺,该银四千九十一两四钱;闰年每丁加四厘一毫七丝一忽四纤八渺五尘,每石加九厘七毫三丝二忽四微四纤六渺五尘,该银一百八十一两八钱八分三厘三毫。
都察院:祗候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
察院:皂隶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总兵府: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布政司:祗候五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六十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一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皂隶三名、弓兵一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四十三两二钱,闰年每名加九钱;上解户一名,银三十六两。
按察司:祗候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马夫二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八十两,闰年无加。分巡福宁道:门皂、弓兵银二十五两,闰年加二两八分三厘。
运盐司:祗候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门子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本府:祗候九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一百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三十名,每名银四两,共一百二十两,闰年无加;皂隶二十三名,大储库库夫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八两,闰年加六钱;长夫一十五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一百八十两,闰年无加。
司狱司狱卒一十四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一百五十一两二钱,闰年每名加九钱。
常丰仓仓夫三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六十两。(内每名给一十两八钱,募后余存备查盘搬运人夫纸札等用。)
税课司:巡栏二名,每名银一两,共二两,闰年无加。
本府儒学:斋夫二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二十四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看守、书手、库子一名,每名银七两二钱,闰年无加。
镇东卫经历司:祗候二名,每名一十二两,共二十四两,闰年每名加一两。
本县:祗候九名,每名一十二两,共一百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四十名,每名银四两,共一百六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五名、皂隶二十二名、库夫六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百三十七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禁子五名,每名银九两,共四十五两,闰年每名加七钱五分;预备仓仓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内每名给一十两八钱,募役余存备查盘搬运人夫纸札等用。)福清、万安二仓斗级十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七十二两,闰年每名加六钱。
本县儒学:斋夫六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斗级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八两八钱;殿夫一名,银四两,闰年俱无加。蒜岭仓仓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充饷;海口河泊所课夫二名,每名银三两六钱,共七两二钱。看守布按分司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三两六钱,共七两二钱。镇东文庙门子一名,银二两;宏路、蒜岭公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四两,共八两;常思、渔溪二公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三两,共六两;山川、社稷、邑历三坛坛夫各一名,城隍庙门子一名,每名银八钱,共三两二钱;宏路、蒜岭二驿馆夫各二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四十三两二钱;县前、常思、磨石、太平、高车、全应、玻黎、渔溪、苏溪、蒜岭、宏路一十一铺,每铺兵五名,共五十五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三百九十六两,闰年每名加六钱;店头铺兵四名,薛田、三山、桃林、后坑、城西、溪共六铺,每铺兵二名,每名银五两四钱,共三十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四钱;牛田铺兵三名,每名银五两四钱,共一十六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四钱五分。牛头寨巡检司弓兵一百名,头寨巡检司弓兵六十名,泽朗寨巡检司弓兵四十名,共二百名,每名银七两二钱,该银一千四百四十两,今追充饷一百一十名,该银七百九十二两,每寨在各三十名,共九十名,每名又扣一两八钱充饷,该银一百六十二两,共九百五十四两解布政司,每名实五两四钱,共四百八十六两,闰年每名加四钱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