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闽县举人林庭桂妻。庭桂,文安公长子也。郑氏,府同知必显之女,素闲家训。夫病,割股和粥以疗,年二十二守节,卒年八十余。文安公子九人,郑氏处诸妯娌,和而有礼,咸敬而法之。知府叶溥奏旌焉。
邓氏,闽县人郑坦妻。年十六归坦,未几坦卒,戚党怜其少,微讽以言,郑氏即引刀断其两耳。性聪慧,凡《列女传》、《孝经》,皆能口诵。以坦弟之子云镐为后,虽甚爱而不姑息,日夜课令就学。有司闻其贤者,莫不致礼焉。邓氏年八十余卒,诏旌其门。后以嗣子云镐贵,赠宜人。
曾氏,闽县人,学正罗惟远妻也。年二十七而寡,以子一狱鸟贵,封恭人。曾性明哲,知大义。惟远有前妻,子一狱鸟,抚之犹己出也。一狱鸟性病头疡,臭秽不可近,亲为洗涤疗治,盖宗党咸难之。惟远素慷慨乐施,每顺承不违。惟远死,有姻家常负惟远金二百余,不肯偿。及一狱鸟贵,曾氏缘惟远雅意,取券焚之。
陈氏,闽县人林焯妻。焯为吏客死,家贫甚。陈氏年二十九而寡,携孤童懋和归乡里,抚而教之。嘉靖间,以子贵,封安人。后懋和官至方伯,陈氏年八十余而卒。始懋和微时,亲故莫有恤之者,及其贵也,陈氏不以前事芥蒂,周恤林氏宗党恩意尤至,盖士大夫所难者。
叶七娘,闽县翁文熺妻。隆庆三年,海寇劫其乡海屿,虏男女七十余人,叶不肯行,贼以刃迫之。呼曰:“吾死不从贼。”贼怒,断其两臂而死,官为给葬。
王琼妹,福清王汝采女也。莆人陈商聘之,未娶而商卒。女告其母,奔陈为持丧,居数岁;会嘉靖末倭寇其乡峰头,琼妹被执,不辱,拾刀自杀。贼义而敛之,并释诸同虏者。
林烈女,名宾,侯官人。少许聘同邑黄材,未及娶而材卒。烈女年十八矣,闻之号恸,奔材殡所,誓天不贰。材家贫,烈女脱簪珥易棺葬之,独居纺绩,其节尤著,诏旌之。
二陈烈女,俱福清人。陈兰女许聘林招德,未娶而招德溺死,女即矢志归林,孝奉尊嫜,虽凶年而养未尝缺,精于女红,独处一楼,日夜抒轴声不绝。邑人益重其贤,布数尺争市之,号曰节女布云。
陈镜女,亦许聘施元衡,将婚而夫卒。镜女闻之,即自缢,母救而止之。遂适施,纺绩奉姑舅,与兰女同节。嘉靖间,有司上其事,得旌。兰女以居远乡,犹未之举。
廖贞女,吉安罗文毅公传:贞女名璧,闽县人。父元熙与彭岳素厚善,许女其子梦槐。明年,岳死,女为去容饰不御者,心丧然。年十八,归彭有期矣。梦槐舟行溺死,女闻讣哀愤,即欲自经,母防视弗获。乃请于祖母及母,往视殓,抚尸恸哭,声酸裂尸,若为更生,泫泫且出泪,口鼻血迸流。廖氏挽之还,踊而呼:“父母既以儿许人,复何归乎?”父母遂不忍复有言。贞女舅岳,故江西人也,娶于罗,客闽,复纳薛氏,举梦槐。岳卒,后罗与薛时不相能,贞女泣谏曰:“新妇所恃为命者二姑,今二姑不一心若此,新妇将何依耶?”言讫又恸哭。二姑感动,亦哭,遂和好无间。时彭氏家落。梦槐又无兄弟可赖恃,闻者莫不心恻叹嗟。洪先曰:“岳所娶即予从姑,余姑产一子,携入闽夭死,岁时音问,恒为之悲,故闻贞女甚悉,兹事盖传实也。”贞女于万历五年卒,年五十六。七年,诏旌。
林氏二烈女,长金小,次玉小,闽县人,熹女也。金小年二十嫁连江郑辉,育一子矣。玉小笄而未嫁也。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寇,至其村壶江。金小适归宁,与妹扶母乘舟避之。贼突登舟,二女恐见恶,皆自投于江。金小且死,置其子谓母抱还郑,玉小则脱簪珥与母,闻者莫不酸哀。数日,二尸逆流而上,其父收葬之。
贞 女
闽县有林氏名顺,故民文炤女,幼许郑鸣鹤;黄氏名坤姐,幼许林启愚;彭氏,幼许李科。侯官有陈氏名庄卿,金华知府京孙女,幼许周大乐;林氏名绶,御史瑭孙女,幼许张组;廖氏名以庄,生员世经女,幼许周文;李氏名珊,故民彬女,幼许邵文典;林氏名富姐,幼许黄廷桂。连江有林氏名顺德,知州金女,幼许孙梦弼;陈氏,故民宗权女,幼许黄应龙。永福有黄氏名淑真,知县楷女,幼许方时兴。福清有魏氏名聚金,生员奇春女,幼许林一莲;郑氏名勤娘,故民筹女,幼许严仕擢;陈氏名细举,幼许郑从岳;林氏名细娘,幼许王一法。福州卫有李氏名芸卿,指挥澍女,幼许叶露泽。皆未婚而奔其丧、之死矢靡忒者,观风使者先后上其事,诏各旌其门。独闽县林氏顺未旌,而督学宪副耿定方匾曰:“贞孝”。其彭氏、黄氏坤姐、侯官林氏富姐、永福黄氏淑真、福清陈氏细举、林氏细银,俱未旌。
林贞女菜姐,其妹仁姐,闽县人,参政舜道女也。贞女许嫁长乐中丞陈省子长源,于归有日矣。长源死,贞女欲奔其丧,父母不可,日夜号泣,矢志靡他。其妹友厥姊,姊不茹荤,己亦不茹荤,姊病不能寝,己亦不敢寝,积劳瘁先卒。贞女益愤郁,呕血数升而绝。将死,曰:“葬我,必之长乐。”时万历五年六月也。士大夫闻之,姊贞而妹友,即烈丈夫难之矣。参政友人林燫哀其志,为楚歌以吊:“兰生兮葳蕤,沐芳馨兮为谁施?指苍天以为正兮,矢肝胆而陈词。曰余未见君子兮,心既许而不移。之死匪他兮,幸父母焉听之?躬自悼兮遂余志。夫何女弟之婵娟兮,友因心而独至。羌日夜其唁余兮,忘寝食与劳瘁。彼鹡鸰之在原兮,痛婉娈之永弃。余既悲余命之不辰兮,又重之以惨伤。涕阑干而横流兮,魂怳怳而飞扬。掩浮云而上征兮,求灵修于帝傍。过宋都兮吊伯姬,航淇水兮讯共姜。历九疑之巑岏兮,谒帝女而浮湘。形蘧蘧而不可化兮。又难以假翼于凤凰。吁嗟!父母养我不卒兮不如无生,览女图以自镜兮,吾慕夫古之人有行。虽归骨于山麓兮,惟皇穹照余之精诚。千秋兮万礻冀,安节兮令名。”后三十余年,有贞女林氏,名玙芳,即太宗伯燫孙女,户部员外郎世吉女也。幼许潮阳令吴万全之子尔雅,未婚而尔雅卒。女年十有六,即欲奔其丧,父母难之。女重违父母命,从此斋素自持,誓必为吴门鬼。间有从臾者,闻之辄歔歔泣欲死,泣而滨于死者屡,父母知其志坚不可转也。盖足不履阈外者十有二年,临卒,曰:“葬归于吴。”合掌念弥陀十数声而瞑。往尝读宗伯所吊林贞女辞,每为之泫然泪下,乃今宗伯有孙女,岂不与大参之女较烈齐芳哉?余又闻贞女幼聪慧,其父为解《孝经》、《列女传》诸书,贞女固心则之。呜呼!是可以见宗伯于地下,无忝所生矣。
论曰:余诵《诗》至《柏舟》,未尝不废卷而叹也。夫共伯早夭,共姜矢志,死而靡他,此固操不二之心,贞从一之义者也。若女子之未字者,则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迓轮未卜,结褵未施,一失所天,甘与同死。远视共姜,其节弥贞,其心弥烈矣。呜呼!婉娈季女,目不探文史之林,足不逾闺阃之阈,乃率其秉心,为此殊行,流芳千礻冀,照耀两间,一何伟也。世有为丈夫者,载质儋爵,慕位薰心,蘅变为萧,橘化为枳,昏夜乞而白日骄,甚且谓他人父,谓他人母,有靦面目,良足哀矣。善乎先正之言曰:“天下失道,道在妇人;丈夫绝学,学在女子。”
方氏,闽县赵天麟妻。嘉靖三十八年,倭寇入其乡长湾,天麟出御贼,举家浮江。贼突至舟,驱天麟父母入水。方氏及天麟妹坤淑俱年少,恐贼污,投于江。同时有福清陈一德妻施氏,与小姑陈细娘遇贼,亦相持赴水死。
何玉真,福清林侹妻也。倭寇福清,侹父子俱执,贼质侹以求赂而不得,侹死,何遂自杀。同时有林氏者,庠生张季临妻也。亦与姑俱执,林求以身代姑免。林乃绐贼曰:“我宅前池中,大有金宝。”贼信之,林导往,至则自投于水,贼以长枪刺杀之。
石采蒿,参政璧之孙女也。幼不妄笑语。嘉靖间,倭入寇,采蒿随母避之,即系小刀衣带间,母怪问,曰:“急即死耳!”既而遇贼,赴水陷泥淖中,贼欲援之,采蒿自杀。数日,家人收其尸,色如生。
吴氏,长乐许鉴妻。嘉靖间,倭寇长乐,鉴夫妇俱见执。贼挟刃鉴,吴抱而哭,请代之,贼遂杀吴。同县时有廉氏,林师学妻;吴玉莲,陈九叙妻,俱不肯污贼死。
薛氏,福清人。年十三,许聘林以聪。聪寻染恶疾,当婚期,中外妪媪劝毋行,薛曰:“彼孤贫病困,俯仰何依乎?”不听,竟归林。十年,举一子,朝夕为夫浣濯无难色。夫卒时,薛年二十八矣。抚孤成立,复以寿终。万历中,诏旌之。人咸谓厉而生子,夫妇谐伉俪者十年,而不相传染,盖奇节之报云。
刘氏名淑真,连江黄缙妻。缙死,刘抚孤应龙,聘陈聪小为室。无何,应龙卒,尚未婚。陈奔其丧,与姑同寝处。两嫠茕茕,形影相吊。逮姑亡,而妇亦随殁。万历十六年诏旌。
叶氏名默,福清人,知州赠太子太保叶朝荣女。适林守定,逾年,守定故。氏恸哭仆地,欲以身殉。家人察其意,伺之密,父怜其志,欲归而赡之,不听。无何,其舅林质卿纳富室聘,将拥迫以行。氏度必不免,遂取刃自刎死。万历十九年,诏旌之。
林氏名懋细,福清人,教谕资澜女。年十七适郑汝舟。汝舟父天佐,为惠州府同知,携其子与妇之任。明年,汝舟还应试,数月,感疾卒。林闻讣奔丧,冯棺哭奠,闭户自刎。几绝,家人救免,药护之。乘间以指爪抉药,断喉而死。万历二十二年诏旌之。
林氏,福清人,长乐何梦卜妻。梦卜举嘉靖丁酉乡荐第二人,逾年而卒。家故贫,遗一子起渤。林年二十有四,矢志茹荼抚摩督诲。既长,补郡弟子员,为娶郑氏。无何,起渤又卒,未有子。郑年二十有六,妇姑相依为命。纺绩治生,频至不能举火,而忍饥俟死,绝无怨色。里中人莫不怜之。林七十七卒,郑拮据营葬,并葬其夫,年六十余,今尚存。
陈氏,名臾姐,长乐行太仆寺卿文沛女。适闽县林镜,大尹堪之子也。镜早夭,氏年方十九,哀恸不欲生,姑解之曰:“妇有孕,幸而男乎。固延如线之脉也。”氏闻言忍死以俟,弥月举一男,甫周而殇,氏哀恸欲绝,姑复再四解之曰:“吾虽老,尚有余年,妇念儿,则无捐生弃我。”氏遂屏荤茹素,奉姑至耄耋,未尝少懈,盖四十余年,家人不闻其声。姑卒年九十二,而氏年六十三矣。先是巡按御史何熊祥、刘应龙各匾其庐,候题诏,今年七十,尚未举。
马氏,大司徒森女,适王参知应钟子德渼。婚逾月,德渼亡焉。欲死者屡,已又念夫未有子,无为持三年丧者。迨丧毕,私治送终之具,请于父曰:“女今可以死矣。”遂绝食而卒。
闽 县
金 氏千户汤泉妻。
李 氏曾理瑶妻。
潘 氏谢巘妻,子镛。成化间,岁贡。
陈 氏举人李烜妻,烜,天顺十年,会试焚死。
黄 氏林浚妻,子庭棡。弘治间,岁贡。
陈 氏张浚妻。
李 氏林克囗妻。
吴 氏邓标妻。
王 氏杨和生妻。子永。宣德丁未进士。
潘 氏陈启妻。子傅。正统丙辰进士。
林 氏高明妻。子圭。天顺己卯举人。
邓 氏高孔文妻。
姜 氏龚廷逵妻。
王 氏举人林玠妻。子文缵。弘治乙丑进士。
张 氏陈正谟妻。子公升。嘉靖乙丑进士。
陈 氏邓炜妻。子原玉。嘉靖己酉举人。
张 氏陈台妻。
许 氏林络妻。孙堪。嘉靖癸卯举人。曾孙材。万历癸未进士。
邹 氏庄弘绅妻。子严。嘉靖癸卯举人。
张 氏县学生郑洛妻。子耀。万历乙酉举人。
侯官县
赵 氏林文明妻。
蓝 氏县学生王銮妻。
林 氏李徽妻。子源。成化辛卯举人。
王 氏府县生马谦妾。
怀安县
蔡 氏举人马俊妻。孙森。嘉靖乙未进士。
俞 氏金石妻。子文明。弘治戊午举人。
长乐县
陈 氏高伯明妻。
陈 氏谢磔妻。
陈 氏谢文爵妻,爵,磔之子
福清县
王 氏龚孟旸妻
何 氏县学生郭世治妻,子万程。嘉靖乙未进士。
卢 氏主事郭万程妻。
王 氏县学生林日休妻。子偕春,隆庆庚子举人。
谢 氏林晚翠妻。子延植,万历辛未进士。
王 氏县学生林岫妻。
林 氏郭应璧妻。
王 氏杨叔英妻。
吴 氏何仪凤妻。
吴 氏林世蓁妻。子尚义,万历乙酉举人。
林 氏何尚友妻。
以上已旌者四十人。
闽 县
钟 氏林廷振妻。子深,成化庚子举人。
邓 氏举人余庭彬妻。
高 氏举人郑世泽妻。子余庆,正德丁卯举人。
叶 氏刘文斌妻。孙世扬,正德丁丑进士。
陈 氏知府孟玘继妻。子嵩,弘治己卯举人。
何 氏县学生林广妻。
朱 氏林泽妻。泽,广之子。
唐 氏陈煇妻。
叶 氏陈泰妻。
胡 氏陈瑶妻。
王 氏陈住妻。
王 氏刘璁妻。
林 氏叶淮节妻。
陈 氏陈贤妻。
李 氏赵懋妻。
吴 氏教谕李廷韶妻。
郑 氏副使陈叔绍妻。
林秀卿杨文正妻。
杨 氏陈珍妻。
陈 氏县学生官鼎妻。
李 氏陈绍惠妻。
黄 氏林世融妻,布政泽女。
罗 氏杨珙妻,教谕泽女。
陈 氏沈聪妻。
曾 氏府学生黄涣妻。
林 氏陈凤岐妻。嗣子联芳,嘉靖丙辰进士。
陈 氏叶英妻。子继熙,嘉靖庚子举人。
李 氏县学生蒋国华妻。
张 氏邓魁妻。
刘 氏赠太常少卿谢蕡妾。
谢 氏举人甘一夔妻。
陈 氏举人林允大妻。
余 氏林世显妻。
欧 氏周韶妻。
邵 氏赠主事陈源清妾。
张 氏举人李鸣金妻。
陈 氏举人林良材妻。
王 氏贡士林庭奎妾。
黄 氏县学生刘尚敬妻。
谢 氏县学生邓应祯妻。
吴 氏林道行妻。
董 氏郑人彦妻。
陈 氏县学生郑鼎夫妻。
陈 氏郑蔶妻。
叶 氏张绍彝妻。
郑 氏张濴妻。
孙 氏张琏妻。曾孙炳,万历癸酉举人。
杨 氏叶干冏妻。
王 氏舒囗妻。
郑 氏林公迁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