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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缘定韶华(丛阙)

1 骑鹤下扬州

寒食禁绝烟火,扬州百姓仍成群结队往栖灵寺蜂拥而去。非去进香,为看琼花。

琼花年年如此,实无足看,众人摩肩接踵,看的是热闹,聊的是小道。

“你看你看!那是元老爷家的马车,多阔气哇!元夫人的头簪镶的可是南海明珠,又大又圆,怕不要个上万钱!”“那算什么?元老爷爱摆阔,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家财不是最多,排场偏搞得最大。看看,元家马车里铺的地毯,可是从波斯运来的上等货,皇宫里都用这个。上次那个波斯人叫的价你还记得吗?两万钱一丈哪!”

“可不是!运气这种事,还真说不清,元家十多年前是东门买豆腐的,谁知现在竟然成了富户。元夫人当初还差点叫爹娘卖到勾栏,哭得那个惨哪,整条街都听见了,今天穿得可比谁都贵气。”

“怎么?你不服气?人家元夫人可是旺夫之相!你看这眉眼,长得多有福分!不是她,元老爷哪能有今天的成就?”“旺夫又怎样?到头来还不是黄脸婆一个!元老爷哪天进过她房里啦?这男人只要一有钱,谁还管什么贫贱夫妻,一房接着一房地娶。你们不知道,夜里元夫人哭得有多伤心!”闲人甲表面义愤填膺,心中却又妒又羡。

“哟,我们不知道的事,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难不成你天天躲在元夫人床底下听人家哭呀?”暧昧言词一出,众人哄然大笑。

“你、你、你,别、别含血喷人!”那闲人甲一急,口吃得老毛病就上来了,“我、我、我就住在在元府隔墙,当然、当然听得见!”

“开个玩笑不行哪?元夫人真要找也轮不上你这副德行的!”

“其实也难怪元员外,像三夫人那样的美人儿,谁见了不动心啊?跟大夫人这么一站,简直是天差地别,任谁都会偏向三夫人的。”

“你们男人就爱帮自个儿说话!要我说呀,最惨的就是二夫人。苦了那么多年,到头来还没享到福就没了,生个儿子倒也罢了,偏偏留下个女儿让人欺负。”

“那是以前,现在元府上下,还有谁敢怠慢三姑娘?”

“是呀,自从那个算命仙说三姑娘的面相贵不可言,对元家大有好处之后,元员外就差没把她供起来,鲜花素果地朝拜了。”

“谁知道那个瞎子是不是胡说?”

“你可别小看那个算命的,人家可是袁天师的关门弟子。袁天师知道不?活神仙呀!太宗皇帝时就说会出女皇帝,你看,现在不就应验了?”

“元家姑娘我都见过,单单薄薄的,不爱说话,长得也不如姐妹好看,找个好婆家都难,哪有什么贵不可言的面相?”闲人甲又是一副知情者的居傲神态。

“你还别说,没准这贵不可言,指的就是三姑娘未来的夫婿。”

“这扬州城里称得上贵不可言的,也就只有皇甫家了,不但是首富,皇甫大公子又在太平公主府当差,连刺史大人都要礼让他三分呢!难不成三姑娘会跟皇甫府攀上亲?”

“这也难说。二公子尚未婚配,不小心看上三姑娘娶回去也没准。”

“得了吧,皇甫公子是什么人?会看上三姑娘?扬州府的多少大家闺秀都等着当皇甫家少奶奶呢,元家怎么有钱也只是商人,哪里配跟她们争?”

“是啊,二公子风流着呢,三姑娘的姿色怎么入得了人家的眼?”

“我看也不一定,没准三姑娘的长相正好对上了人家的胃口……”

讨论热烈进行,加入者越来越多,这时如若有人提醒他们元三姑娘今年芳龄十三,实在不必如此急着找婆家,恐怕会被口水淹死吧。

街谈巷议,大抵如此。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哎呀哎呀,那不是皇甫家的车驾!天,二公子骑的可是大宛名马!有钱还买不到的稀世奇珍哪!”

不知哪来的叫声中止了关于元家姑娘归宿问题的争议,众人将焦点转移到公认扬州城第一风云人物身上。

“在哪里?在哪里?让我看看。”

“找死呀,你推我干吗?”

“二公子果然是一表人才,气宇不凡哪!”

“耶!二公子旁边马上载的小娘子怎么又换啦?这回的比较文静喔。”

“哈!文静?你道那马上的是谁?王主簿家的千金!她的浪荡可是出了名的。上次不还听说她一个人跟伙富家公子在酒肆里彻夜狂饮,结果违反宵禁,差点下了狱。”

“这才是二公子的中意的那种类型嘛!够风骚大胆又不黏人。”

“长得可真不错,那双眼这个媚呀……”

“少晕陶陶的了,咱也只配在这里流流口水。人家的眼界可高着呢。没钱没势的,靠近个一丈都把你踹到天边去!”

“哇,真挺美的呢!”

“喂喂,你挡住我啦,快闪一边去!”

众人推推搡搡,原来颇为宽阔的上山道路此刻连蚂蚁都只能望人潮而兴叹,所有人似乎都很享受——倾城出动的奇观,一年只有一次,怎么能不好好八卦一番呢?

后山,清幽。

小小的澄碧湖畔立着个颀长身影,瘦削,挺拔,一袭白衫更衬托出尘气质。双手微抬,托一管比寻常乐器长上许多的玉笛。手指非常好看,修长,白皙,不着痕迹地灵巧摆弄笛孔,旋律便悠扬而出。从细致的纹理一眼便可判断出,手的主人必定养尊处优,不事劳作。薄唇轻抵吹孔,微微歙动,一曲“三弄”吹得孟春的湖面似有寒气。鼻梁直而高,但并未性格地突兀。眼睛因投入而微闭,又被睫毛遮住一些,看不真切。饱满的天庭,是命理上的聪慧福禄之相。近乎苍白的脸削弱了剑眉所强调的气势,却还不至于有阴柔之感。

青山,绿水,玉人,天籁,组成一幅美得教人叹息的图景——

“唉。”

李宜得呈大字形躺在湖边草地上,发出了第二百九十一次感想——

好吵。

以及怨恨——

还让不让人睡觉?

为什么世界上的人那么多,倒霉的就他一个?

如果不是倒霉地被偷光所有盘缠,又倒霉地吃了有迷药的稀饭昏昏沉沉被当做奴婢拉去集市上卖,最倒霉的是被眼前这个人用一片金叶子在人贩子笑得合不拢嘴众人目瞪口呆的状况下买走——他就应该已经回家孝敬老母,顺便娶个媳妇过年,再做点小买卖什么的过他的太平日子,而不是傻乎乎地跟在奇怪主子背后,日复一日地听着这些冷飕飕扰人清梦的怪声!

而这该死的一切还是他自找的!

那日主人买下了他,然后挥挥手,说:“你走吧。”虽然觉得自己不值那一片金叶子,但他还没笨到扯什么做牛做马报答大恩的鬼话把自己绑一辈子,作了个揖,转身就走。行到十丈开外,开始唱空城计的肚子提醒了他身无分文这一残酷的事实。就算一路打短工到了家,他也没脸见娘,当初出来时可是夸下海口说至少让她一年不愁吃穿的。然后他发现这个白衣书生还在视线之内慢慢晃悠,看起来很有钱,又一脸老实相,只要他再给他一片金叶子……

他就那样鬼迷心窍地冲上前去,大喊:“公子,让小人做牛做马报答大恩……”

这就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从此他就跟他往家乡的反方向走去,糊里糊涂在除夕之夜南渡黄河,想到家里等他等得心焦的娘,他就想哭上三天三夜!

更悲惨的是,四个月下来,虽然吃好穿好,却一文工钱都拿不到!

第一个月,他告诉自己,大概是每两个月结一次账;第二个月,他想,大概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到了第三个月还没动静,他悲哀地意识到,自己可能在那种肚子太饿的情况之下说了什么一辈子服侍左右之类的胡话,被主人当了真,所以才理所当然地以压榨他的劳力为己任。

他甚至没摸过那些可爱的金叶子一下,住客栈用饭都是主人自己会的账,按道理书生花销,付钱的不都是他身边的书童吗?呃,虽然虎背熊腰有一脸大胡子的书童很少见——总之,他不给他钱,会账时却又总给得太多引人觊觎,他都不知道已经替他解决多少拦路抢劫的歹人了,这人竟然一点表示都没有,怎么当人家主子的呀?怎么着也称赞几句吧,他却总不说话,站在一边看他教训完了毛贼,抬脚就走。

不过慢慢地他倒也发觉,其实他不是故意如此。毕竟一个连吃穿住行都没法自理的人,你能指望他懂多少人情人世故呢?

他们到任何一地都会重复以下情节:打听之后到最大的酒楼,挑最好的位置坐下,主人开始严肃地点那一串用水晶、八宝之类打头的菜,伙计愣了大半天才说没有这些,要不要来店里的招牌菜,于是,就被那种让人家羞愧得恨不得一辈子都不出来吃这行饭的眼神盯他个一盏茶时间,再说:“好。”到莱州时,终于让他幸运地点到了跟他所说名堂一模一样的螃蟹,哪知上了桌之后,他却指着盘中之物问可怜的伙计:“这是什么?”搞了半天才知道,他从没见过带壳的螃蟹。没得说,在一百文钱的诱惑下,伙计自告奋勇替他剥壳。当时还埋怨干吗不让自己人赚钱,但在眼泪汪汪的伙计被要求洗十遍热水五遍冷水才准动手时,李宜得心中大叹:好险!

主人会自己穿衣服和梳头,知道这个后他简直感动得痛哭流涕。虽然中衣短袄常被穿错次序,但至少外袍看起来是很整齐的;虽然鞋子几乎每天的左右脚都不一样,但至少走路的样子还是理直气壮的;虽然发簪插得“稍稍”倾斜了一点,但至少头发还是没散——总之,只是邋遢而已,真的。估计这是主人遇到他之前没被抢的惟一理由。

主人不会洗衣服,所以衣服鞋袜都是换一套扔一套的,从不穿第二遍。

主人早上起来会很自觉地打水洗脸,却从来不知道用衣服以外的东西擦脸。

主人晚上一定要向店家多要三床被子垫在身下才睡得着。

……

结论一,主人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才碰上他这么好的仆人,让他变得干干净净一路受姑娘垂青。

结论二,他李宜得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摊上这么个主儿,做白工还得忍受听不懂的噪声对他耳朵的迫害。

为什么会好死不死地让这个怪人救了他?为什么他要跟他没头没脑地走来走去?为什么他莫名其妙地成了终生仆人?为什么他不忍心抢了金叶子就跑?为什么师父骗他说不用读书学武就会很有出息?为什么他不是个女的可以跟师妹一样靠舞剑就能赚钱?

他,李宜得,穷困潦倒的江湖中人,跟了一个稀奇古怪的主子,天南海北地到处看房子瞧寺庙,离家万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却一无所得,如此际遇,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呜呜呜呜……

“在这里!”

小小的声音破坏了他全力营造的悲情气氛,望了望似乎一无所觉的主人,李宜得懊恼地看向湖对面。

草丛中,依稀有两个身影。

“他吹奏的是古曲《梅花三弄》。”最重要的是这吹奏者远远看去身形颀长优雅,背景必定不凡。

纵然压低了音量,仍可听出说话者有一副清脆的好嗓子。

“是名曲吗?”这些蚂蚁要把馒头屑背到哪里去?

有些稚气的回应声中没有好奇,平平的语调显然心不在焉。

“东汉桓伊所作,用以称颂梅花的高洁雅致,傲霜怒放。”啊,再细看发觉长得真很俊呢。

“喔。”蚂蚁得真慢。

“这位公子的笛曲不但合乎音律,回环间更自出新意,听之有寂寥肃杀之感,可谓尽得梅花神韵。”但愿没有掰错,才貌俱优又有身家的男人难得遇到,不能随便放过。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宜得发现那个好听的嗓音越来越超出“低语”的范围,就算身无内力之人——比如他家主子——也能听个一清二楚。

“是这样啊。”咦,爬不见了,“但是云起姐,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里呢?”

笛声恰歇,最后几个音符泠泠落入水中,把天真的疑问伴奏得悠扬。

“啊?这个,呃……对呀,我们躲在这里干吗?走啦。”

说话间,一团浅绛色身影从草丛中升起,年轻女子尴尬地朝湖对面一笑,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回应,神色更形无措。

很美的女人,难得的有些书卷气,但也不算极品,师妹就比她好看。叫云什么是吧?袅袅娜娜地朝主子飘来。

又是一个。李宜得坐起身子,准备看戏。

“云起见过公子。方才得聆雅奏,实是平生之幸。”云起优雅垂头,盈盈敛衽,连脸颊都是红的。

“过奖。”

“奴家亦粗通音律,不知可有幸向公子讨教一番?”嗯,处变不惊,连声音都是那么醇厚动听,自己果然有眼光!只是低着头自顾自擦拭笛子,是否无礼了些?

“下里巴人,敢扰清听。”仍是低头。

不愧是读过书的,多会说话!“公子过谦了。寒舍就在左近,不如屈尊一叙?”

将笛子插到腰后,男子抬头。

云起说不出话来了。

那是一张玉般的容颜,比适才远观时更形出色数十倍。但这还不是她噤声的理由。

呆滞。

这种神情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人脸上,但绝不该是他。那么完美的五官,一笔一划都是老天爷最精心的巧思,不容损益分毫。

却有这样的眼神。

不是遗世独立的漠然,而是精气涣散的空洞。望着她,视线却好似定在遥远的虚空,什么都看,都不看。不是傻子,傻子不会有那样的笛声和应对,反倒像……对了,像乡野之人口中的离魂症!被什么鬼祟的东西勾去了一半魂魄,镇日里浑浑噩噩,凡事不知。但是他的神志看起来很清楚……

不管了,总之少惹为妙!初时的勇气已消退了大半,她开始寻找得体的借口。

可下一瞬,又被男子弯起的嘴角摄去心魂,不愿走开——虽然眼中仍无情绪,但这一个浅笑已让整张脸整个人蓦地亮了起来。

她大概明白当年周幽王为什么会干下一堆蠢事只为博佳人一笑了。果然值得!真的好美!

男子的薄唇微动,然后吐出天籁:“呵呵呵,姑娘……”话音未落,只见那朵绛云已经成为龙卷风,刮到十丈之外,且仍在急速远离中。

“就知道。”李宜得见怪不怪地撇撇嘴。不过饶是他早已料到结果见怪不怪,还是被那文弱女子与外表完全不相称的奔跑速度吓得不清——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啊。

现在该说说他这一路上最重要的发现——主人笑起来……很恐怖。

主人长得不错——如果肯放下身为男子的一丁点自恋和自尊的话,李宜得就该承认还不是一般的“不错”。可惜的是,他的脸上从来没出现过正常的表情,也好在如此,一路走来才没出人命。更奇怪的是,惟一算是表情的表情——笑,却是吓退众家女子的主因:只要他咧开嘴,发出那种只需要照着“呵”字念三声就算制作成功的“笑声”,一切艳遇的可能都烟消云散。

高招,真是高招。

正当为他摆脱女人的手法献出崇拜之情的当儿,李宜得悲哀地发现,他家主人,只会这种笑。不管谁好意恶意地来跟他讲话,只要是他不知怎样应答的,一律回以这种招牌式的笑声。然后该人就会卷起半天高的沙尘消失无踪,害得他也一起被当做不正常的人看,一路上受尽了同情和鄙视嘲笑的目光,怎一个惨字了得!

微微抬眼,发现另一个身影没随着刚才的龙卷风飘远,反而在渐渐趋近当中。

不得了,他家主人的魅力真是无远弗届,刚走了个大的,又来个小的。看不出她长得那么不起眼,却很有胆色地在看到刚才主人的“笑”后还敢走到他身边盯着他的脸仔细观察。

“公子不会笑?”刚才蹲得有点累,还是坐下来再看好了。对于这种奇怪的人类,她一向是很有兴趣的。

男子淡淡瞥她一眼。

是让人过目即忘的普通容貌,连可爱都说不上,长大后想必也不会有多大的改善,但意态却安详得大大超出外表的稚气。

“在下方才便是笑了。唐突令姐之处,实非所愿。”

“公子的笑是学来的,而且学得不像,为什么?”

男子漠然无语。她不在意地笑笑,笑得太从容,故而并没有为平凡的小脸增色多少。

“那敢问公子做何营生呢?”

“营生?”仿佛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似的,他眼中闪过类似惊讶的情绪,又慢慢地转头,呆看湖水。

“对啊,比如种地、做工、经商之类的,如果没有营生,就赚不到钱吃饭了。”看他的样子,也该是养尊处优,吃穿不愁的,不过连什么是“营生”都没听过就有点夸张了。

没注意她眼中的少许惊讶与好奇,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难怪自己一路行来觉得历经的远不如想象中精彩纷呈,原来是还缺一个可以养活自己的“营生”!“营生”是可以赚钱的,他所携金银细软虽不少,但倘若只出不进,终有一日会坐吃山空。

千金散尽之后呢?回家吗?不,他既已出来,就没打算再回去。

该做什么呢?种地?他连五谷都不一定分得清,怎么种地?去私塾授课?不行,整日里摇头晃脑地教化顽童实在无聊。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不想在同一个地方待太久,那种被困的感觉……不想再体验了。

有没有什么营生,是可以到处跑,又不用跟太多人打交道的?

不经意瞥见树木掩映下的庙宇一角,那里有许多人正在向神明祈福,或许愚昧,至少他们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反观他,兴致勃勃地离家远行,这么长时间竟连要干什么都还没想清楚,当初的决心与企盼,不啻是空中楼阁啊。

空中楼阁,楼阁……也许,有些东西,可以不仅仅是兴趣。

她兴味地盯着男子逐渐聚焦的眼神,灵光倏忽闪现,然后又成为死水一潭。

他吐出口的答案却令她呆愣半晌。

造房子?

“公子是说,您是一位都料匠?”

看言谈举止,他可以来自书香世家,可以是巨宦子弟,可以是富商纨绔,甚至落魄王孙,怎样也看不出有百工的匠气呀。街上的行人里至少有一大半长得都比他像都料匠吧。

“造房子之人是被唤做都料匠吗?那在下便也是了。都料匠,都料匠……”男子似乎觉得这一称呼颇为新鲜,反复地在口中念叨,嘴角不自觉微扬。

原来他真心笑起来是这般好看!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一般!

呆呆地,她几乎是惊艳地盯着他造型优美的唇。有什么不懂的东西在心中萌动,落在宿世中虚席以待的某一角,然后缓缓扩张,扩张……

于是,正如刚才跑来说话般莫名其妙,男子听她脱口问道:“愿意试试吗?”

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李宜得心中的哀号从听到“都料匠”三个字起就没停过。

他原以为非富即贵,高高在上的主人,如今竟泰然自若地跟一个随便一掐就满手是油的肥老头在庙里谈他的第一笔“生意”。

“公子莫再开玩笑了。老朽家里是要盖房子,不是请塾师。”这些读书人真是闲着没事做,什么无聊的玩笑都要开。

“在下正是盖房子的。”

“你这小伙子一身细皮嫩肉,一看就是山珍海味养出来的。盖房子?开什么玩笑!”

“请容在下一试。”

元员外被他毫无生气的眼睛和语调迫得心里发毛,忍不住烦躁大叫:“你搞清楚,我要盖的不是狗屋牛棚柴房,是别业,别业!花很多钱的那种!你搞砸了我找谁赔去?桑儿,我们走。”

“我赔。”

清清泠泠的声音未曾刻意提高,却硬是阻住了牵着女儿转身欲离开的身形。早就被肥肉挤成细缝的眼睛努力做眯起状,上上下下打量他半晌。

所谓人不可貌相,也许会有有趣的事情发生,也未可知。

“我要比皇甫家更好的别业。”说罢,庞大身躯缓缓踱开。

一会儿后元桑跑回来。

他有礼地作揖致谢。

“明天成伯会带你去看地。对了,还没请教尊姓大名。”

“姓名?”男子缓缓将头转向寺外的一池澄碧,良久开口:“刘濯。”

元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哦”了一声。

她不知道他为何用化名。正如他不知道为何一个十三岁女娃的意见可以得到父亲如此的重视。

而李宜得则立在一旁,兀自愤慨:他跟了主子那么久都不知道的名字,竟然被一个小孩子如此轻易地问了出来,不公平!不公平!

对了,他得赶紧打包了。主子如果赔钱赔到当裤子,他才不甘心被卖掉!

第一个月,元家上上下下用充满不信任的眼光,追随着刘濯捧一堆书进进出出的身影。李宜得的工作是每天早上抱一叠废纸给厨房引火用。

一个月后,别业的草图放到元员外手中,员外看了后似乎有些很是惊喜,不过晚上还是可以继续听见他房里传出拨弄算筹的声音。

十天后,修改过的图纸画在了工地的粉墙上,工匠到位。

又两个月后,那位为皇甫家设计了号称“淮南第一别业”的京师名匠来到工地,嘲讽说二斗五拱的设想根本就是异想天开。刘濯与他当众激辩一整天,走时那老人失魂落魄地长揖到地,誓言从此金盆洗手,回家种地。

又两个月后,淮南富户纷纷捧着大把钱财延请刘濯,被元员外亲自拿扫把一一赶走。刘濯的栖身之地从仆佣房迁至迎宾院。

又一月后,别业内亭台楼阁基本营建完毕,元府自大江南北购置大量奇异花木山石点缀庭院。

十一月,元府在别业中席开百桌宴请扬州士绅,并准许随意赏玩园中景色,别业构造巧夺天工,众人大为倾倒。席间员外以重金酬劳刘濯,却被他坚辞不受,说道“一役成名,所得足矣”,竟然当场辞行。众人慰留未果。

“呼,他终于要走了。”云起坐在元桑屋中,带点妒意地环视这间别业中视野最好的厢房。唉,富贵命的就是不一样,不单义父,大娘三娘她们都把她当宝了。像她这种路上随便捡来的干女儿,哪有这种待遇?

“云起姐当初不还挺欣赏他的吗?”头也不抬,她边看账册边曼声回应。

“别提那件丑事了。还以为是什么好人家出身的读书人,许了他也不辱没我,谁知竟是个都料匠。”不是她势利,良禽择木而栖,像她这样的身份,要挑个合适的人来托付终身,机会可只能自己去寻。

“的确,要找你所想要的那种貌似潘安,才如子建,富比陶朱的人,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个。”这是事实。

“总会有的。我都不急。”横竖是吃人家的,嫁不嫁都一样,“不提那个。我跟你说啊,你简直不能想象刘濯笑起来的那种恐怖,明明长得挺好的一个人,竟然单凭笑声就能把姑娘家吓晕!上回隔壁李家的二姑娘,被他一笑回去后做了好几天的噩梦,差点请道士开坛作法驱邪,不过也活该她自己巴上去搭讪……”

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云起口中扬州未婚女子惨烈的倒追史,元桑心思远扬。

半年来,她其实看过无数次云起姐口中的笑。爹爹的放任让她可以自由地出入各种场合,可以看着刘濯一点一滴的进步以至后来左右逢源的创意,当然也见识了名动扬州的恐怖三笑。

看得出来,他本无意令任何人难堪,只不过心中不愿打交道又觉得宣之于口过于无礼,才用了这样的烂招。可见他虽离处事圆通还差一大截,却也不是冷漠之人。就是这样,他大多时候做出的一脸木然才显得分外奇怪。有时候总忍不住想要知道,到底怎样的经历养成他如此奇异的习性。

她知道自己对刘濯的关注比对其他人多了很多,不像平日的性情。

自幼丧母,懂事起即被当做仆佣,谈不上怨怼,毕竟做下人的又不止她一个。只要做好分内的事,便没有人刻意刁难侮辱,完全没有必要做出一副受气包的样子。

突然间地位因一个术士之言而提升了千万倍,大娘三娘姐妹们虽有怀疑却不敢造次,误打误撞作了几个正确决定后阖府上下更是敬若天人,有点烦,有点不甘愿离开那种什么都不用想只要等着被呼来喝去的生活,而去习惯周围人的热络、上等的睡房以及他人的服侍(自然早被她遣退了),但至少从此她有了更大的生活空间。帮忙采桑养蚕,播种收割,学着读书写字,打理商务,一直以来,她心中平静,活得也自在。

波动自他的微笑而起。他笑,第一次熬通宵画出满意的花厅式样时——次数很少,很浅,但是美丽真实,整个人都因此鲜活起来。

而且很少有人看到。宜得太粗心,走得近的,也只有她了。人人都知道她是爹爹派来的监工,跟前跟后是小孩心性。却不知道,有一些异样情怀在她十三岁这年发酵。

可是,他要走了,那么无牵无挂的,连财物也不取走分毫。多的是人盼他走,外头的人想把他请到自己家,爹则是怕了附近闺女隔三差五上演的花痴和人闹剧。可她仍想多留他一阵,待她长大一点点,就一点点。但没办法的,他不是会为旁人停下脚步的心软之人,何况对他来说,她也只是比那些女子无害一点而已,根本不足以左右决定。

属于都料匠刘濯的辉煌才刚开始,万千华厦将在他的尺规之下平地而起——他,终非池中之物,囿于一处划地自限只会埋没才华。

面对这一事实,她能给的,大概也就只有祝福与支持吧。

为什么不能让他对她特别一点在乎得多一点呢?是她不够好?还是他其实对天下女子尽皆无心?后一个可能性会让她觉得好很多。如果是前一个,她要怎么办?

可恼啊,才十三,就要烦心如此高深的问题,太早,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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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现代女医生意外穿越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卷入一个扑朔迷离的家族中,却凭借着医术,踏上修仙之路,手拿菜刀砍电线,你想多爽就多爽!“治跌打扭伤的狗皮膏药,呸,是灵丹妙药,换男仆三十名!”“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不举,让你做一个幸福的女人!”“夏神医,十三皇子得了相思病,请你去看看。”“不去,他那病没治了。”夏伊悄悄的收拾细软,开始了跑路,她夏伊可不想做什么皇妃,她的梦想是游戏红尘,最好,身边还能再跟着十个八个各种极品男……这是一位现代女穿越异界的故事,有点腹黑,偶尔还带点傻气,你懂的!保底一更,不定时爆发两更,那什么推荐收藏啥的涨了就爆发了,读者大大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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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寂天未来的十四祭司,遭同伴暗算,奄奄一息地被他救下。那一年,她五岁,他九岁。他是暗夜之王,却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自己养大的疯丫头,心到底是何时沉沦了?“丫头,你是我陵筱夜的女人,注定了一辈子都逃不开!”他看着她,满眼深情。她为了寻找救了自己一命的第八祭司秋之寒,强行进入了TK学院。在那儿,遇到了一个她这辈子都忘不掉的人——冥焱;还有一个单纯的小帅哥——西澈。无知校友前来刁难,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灭一双!寻找恩人之旅,进行的并不顺利,原来这一切,都是一个为她安排的陷阱。为了救他,她被迫回到寂天,三年后,失忆的她再次回归,且看她风镜月,如何走出属于自己的一身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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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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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谛山之巅。霸王将长枪插进地面,从石案上抓住一壶酒痛饮而下,看向石案对面的年轻人,道:“小子,你为何而活?”杨木微微一笑,站起身来,望着前方天地间正在厮杀的仙魔众生,举起双手朗声道:“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美女尽欢颜!”霸王嗤笑一声,拔出枪杆,身形拔地而起,重上九天。天地间,神血,魔血如同雪花般坠落。少年捏住一片雪花,眼神惘然,喃喃道:“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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