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疏:前章明厚斂則人貧,是生有為之弊。此章明有為則心欲,故喪和氣之柔。初標生死之二徒。次舉草木之兩喻。結以強大處下,戒令必守和柔。○義曰:前以賢於貴生,不為過分之養。此乃資於用弱,可以保其和柔。明堅強不可以執持,謙下所宜於從事。兵強必為國害,木槁由其氣衰。勸守沖和,戒為強大,示以張弓之喻,欲明舉下抑高,此其旨也。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疏:人之生也,和氣流行,百骸以之柔弱。人之死也,和氣流散,四支以之堅強。言此者示柔弱堅強,為生死之戒。
義曰:人稟沖氣,百骸以之和柔,百神衛於百關,六氣行於六府。所貴者存神養氣,體道懷柔。著生品於南宮,削死名於北府,延生久視,其在玆乎。如其神魄濳飛,沖和稍散,遽同草木,委化泥沙。失彼至柔,斯為痛矣。
萬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疏:此舉喻也。萬物草木氣聚而生,故枝葉敷榮而柔脆。氣竭而死,則條榦變衰而枯槁。前明有識,此舉無情。無情者以氣聚散為榮枯,有識者以道存亡為生死。
義曰:萬物與人同資於道,道以運氣,氣以致和,雖有識無情肖形各異,生之與死稟受不殊,而道在則能生,道去則為死。故經冬之草,覆之可以延期;夭脆之年,修之何妨降永。所要服勤於鍊餌,豈宜甘委於幽泉。違道強梁,可為之戒。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注:生之柔弱,和氣全也。死之堅強,和氣散也。欲明守柔弱者全生保年,為強梁者亡身失性。
疏:此結前義也。言草木生則柔脆,死則堅強。知人為堅強之行者,是入死之徒;為柔弱之行者,是出生之類。
義曰:聖人念彼強梁,重為戒訓。舉草木生死之喻,為人倫強弱之規。強梁為入死之階,所宜授革。柔弱為出生之要,必務堅持,無曠精修,自投死地。
是以兵強則不勝,
注:見哀者勝,故知恃強者必敗。
疏:此下轉結前義也。用兵有言,以慈為主。故云恃強則敗,欲明人恃強則死矣。
義曰:夫興師問罪,薄伐禦戎,先之以三令五申,教之以六技金版。既定前偏後伍,仍資地利人和,蓋不獲已而行,豈欲矜於剿戮?符堅百萬、秦繆二崤,疋馬不迴,隻輪莫返,此兵強侮敵,敗也宜乎。
木強則共。
注:木本強大,故處於下。枝條柔弱,共生於上。蓋取其柔弱者在上,強梁者在下也。
疏:木本強大,故處於下。枝條柔弱,共生於上。蓋取其柔弱者在上,強梁者在下也。
義曰:木以本大居下,固其宜然。末大於本,固非其稱。諺曰尾大不掉,國之所戒。趙氏以之傾晋,田氏以之易齊。子之致疑於燕,太叔見敗於鄭。豈非末大於本,臣強於君,守理非順也。合手曰拱。昔桑穀生於殷朝,七日大拱。秦伯怒於奏叔,墓木拱矣。皆木大合拱之謂也。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疏:結上文木根本強大,則枝葉共生其上之義。欲明強梁之人,常在柔弱之下矣。
義曰:人以謙讓能制猛毅之夫,枝惟纖柔遂居大本之上。所宜克崇謙靜,深戒剛強。吞七國之贏秦,竟亡匕鬯;統千夫之盜跖,終喪形軀。然後止水瑩心,清恬養性,處不争之地,居自得之鄉。翥景乘風,斯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