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善為士者章第六十八
疏:前章明惟大不肖,示三寶以慈之行。此章明為士不武,標四善配天之極。首標四善之行。次歎是謂不争。結善可以配天,將明古之要道。○義曰:大聖之德,與道玄同,非言理可窮,非贊美所及,而演法救代,發昏擊蒙,廣示因修,旁明證報,所以叙三寶為可保之行,敷四善為積善之階。功可配天,何争之有。次明進寸退尺,不離謙戒之規也。
古之善為士者不武,
注:士,事也。善以道為理國之事者尚德,故云不武。
疏:士,事也。武,威也。明德之君用道為理,行慈儉而育物,不威武以御人,所尚以慈,故云不武。
義曰:有道之君,其理國也,先以道化之,次以德教之,復以文撫之,示以淳和,兼以仁育,和故不尚於威武也。所謂以武為備,蓋備豫不虞,非專用之事。故曰不武,言不用武也。《易》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善戰者不怒,
注:事不得已,必須應敵,以慈為善,故不憑怒。
疏:師出應敵,事在慈哀。蚊蚋致螫,驅除而已。是知善戰在乎止敵,不在乎憑怒。故云善戰不怒。
義曰:哲后臨人,固無兵革。設有戈甲,必不得已而用之,所以高智善謀,有征無戰。苟在勝敵,非樂殺人,或以悲哀泣之喪禮處之,豈憑怒而求殺獲也。
善勝敵者不争,
注:師克在和,和則善勝。全勝之善,故不交争。
疏:善勝在夫以慈不争,由乎尚德。若用力争勝,非善勝也。今柔遠能邇,盡暢慈和,不與敵争,敵人自伏。故云善勝不争。
義曰:既不廣求殺獲,又不憑怒陵人,服之以慈,柔之以德,或射戟以和其敵,或倒戈自攻其徒,或解圍於吟嘯之間,或悛逆於干羽之際。斯謂善勝矣。
善用人者為之下。
注:悅以使人,人盡其力,必先下之,是謂善用。
疏:夫善用其人,以言謙下,人必盡力,可以成功。故《易》曰:以貴下賤,大得人也。
義曰:握髮禮賢,賢必致用。吮癕撫士,士必相驅。既感眾心,必能盡力。善用之道,其在玆乎。以貴下賤者,《易》屯卦初九盤桓,利居貞,利建侯。《象》曰: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此謂處屯之初,動則難生,不可以進,故盤桓也。利建侯者,息亂以靜,守靜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謙。民思其主之時,初處其首、而又下之,陽貴而陰賤,以貴下賤,宜得其人。此喻人君以謙為本,以下為基,而得民心也。
是謂不争之德,
疏:此結上文善士者常柔而不武,善戰者常慈而不怒,善勝者常讓而不争,善用人者常謙而為下。如是者物竭其能,人盡其用,皆由謙下之所致。豈非不争之德乎?
義曰:禮而下士,士得竭其能。悅以使人,人得宣其力。不憑怒以傷物,不矜武以伐功,以慈為先,以謙為本,不力争求勝,不尊己侮人。以此用材,人效其命,以守以戰,則固而且勝。理身理國,則壽而求寧,所向無前。是不争之德也。
是謂用人之力,
疏:夫玄默恭己,謙虛下人,人皆歡心,思竭其力,故《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是用人之力也。
義曰:聖人所教,理國修身,柔遜則德彰,謙和則人服,使人則人盡其力,弘化則化洽無疆。故曰用人之力也。悅以使人者,兌卦辭曰:兌,悅也。順乎天而應乎人,悅以使人,人忘其勞。悅以犯難,人忘其死。此歎美悅之所致,亦申明應人之德也。先以悅撫民,然後使之從事,民皆竭力,忘其從事之勞。施悅於人,所致如此,豈非悅義及人,能使人勸勉矣。是則怒而戰者危事也,武為己任者凶德也,争而勝者強梁也,虐以使人者召禍也。於身於國,何所利哉?
是謂配天,古之極。
注:善勝是不争之德,為下是用人之力。能如此者,可以配天稱帝。是古之至極要道也。
疏:此總結上來四善之行,不争之德,能行之者,可以配天稱帝,是古之至極要道。
義曰:惟后配天,代天理物,必資睿德,以致人和,且三寶以慈儉為先,四善以謙讓為要,不伐功於武勇。自叶止戈不求勝於戰爭,果能合道,然繼以為客退尺之義,是懼輕敵罹殃,兵刃將交則哀者獲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