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民间的少女出嫁时要长哭当笑,并唱《哭嫁歌》。
原来,旧时姑娘的婚事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姑娘对夫君的容貌、为人、家况一无所知,不免担心流泪。所以在封建买卖婚姻的桎梏中,姑娘的婚事不如意,“哭嫁”发自心声也是人之常情。于是,“哭嫁”便成为妇女发泄内心感情的独特表达形式,相沿成习,演化成有一定调式和韵律的哭调。此外少女每当哭到不愿嫁时,自然要通过哭嫁把媒婆骂个狗血喷头。借一曲悲歌,抒发离别亲人的痛苦心情。内容有“哭父母”、“哭兄弟姐妹”……每当听到这种惜别父母、家庭的伤感哭词,为母的往往要唱《劝嫁歌》慰藉,这样当出嫁时,母女、姐妹、姑嫂轮番而哭,你哭我泣,满堂大哭起来。这样,“哭嫁”的形式长期沿袭下来,久而久之,闵南人把是否会哭嫁,竟作为衡量女子才智和贤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