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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雨停了就歌唱(2)

在钱钟书先生的一生中,夏志清一直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在钱钟书去美国访问的时候,正是夏志清日日陪同他,让钱钟书感觉非常温暖,而在当时,夏志清与钱钟书之间发生过几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对我们认识钱钟书来说是非常有用的。

钱钟书是一个非常有骨气的人,他很有尊严,有远见,所以他的主见是建立在道理之上的,因而十分牢固。从哥伦比亚大学演讲结束之后,夏志清按礼数请钱钟书吃饭,老朋友了,钱钟书自然欣然前往。

席间钱钟书非常热情地向夏志清介绍国内的情况,尤其在文化学术方面,他称当时的中国处在学术繁荣的春天,夏志清和钱钟书不一样,他的国外留学之后没有回去,当钱钟书谈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显得非常感慨。

听到国家发生的新事情,各方面工作的新局面,他十分欣慰,含着眼泪对钱钟书说道:“这样最好,这样最好,中国身为世界级大国,不会那么容易被弄垮的,以前不会,相信以后也不会!”钱钟书正在剥一只虾,他从来没有责怪过自己的好朋友留在国外的选择,他停下手中的活,看着夏志清说道:“中国必然不会垮,因为中国的文化是博大的,只要你记住自己是黄皮肤的人,无论在哪里,就都给中国长脸了。”夏志清低下头,过了半晌,才使劲点点头。

因为当时华裔学者慕名来拜访钱钟书和来自中国代表团,夏志清也一同邀请吃饭,有人便问关于吴晗倒霉的事情,表示自己的可怜之情,余英时和费孝通当时在坐,他们没有对此作出评论,可正吃饭的钱钟书一听这话,立马正色对那人说道:“错了,不是这样的,五十年代反右运动的时候,他没有修理过别人吗?他可讲过什么情面?谁家的亲情都是亲情,放之四海,都是一样的。”说完,他也不顾对方的尴尬,问道:“你认为呢?”口气中分明带着一种强烈的鄙夷,不知道他是鄙夷提问者,还是鄙夷吴晗。

费孝通在一边,替那人不自在,只得打圆场,那人被钱钟书的话说得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只好闷头吃饭,钱钟书对这种需要“避讳”的事情,毫不留情地指出,体现出他正直不屈的性格,历史学家余英时先生日后评论此时的时候感慨,钱钟书先生不仅有一颗七巧玲珑之心,更有一颗赤子之心,刚正之心如果说学力深才能见性情的话,钱钟书的性情是特别值得人们敬佩的了。

另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钱钟书毫不隐晦地批评了冯友兰,他说道:“中国的文人,历来是讲究骨气的,刘勰在《文心雕龙》里曾经就提出文武双修的概念,当时齐梁萎靡之风,让男人没有一点男子气概,这些人都是没自己心性的人,而冯友兰比他们差不多少,没有骨气,是好听的话,他为了自己的那点利益编造事实,将人家的妻子与孩子都害死了。

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加珍贵了,一个人的恶劣,可以从对待别人生命的方面来限量!我在这里可以说,冯友兰在北京大学是被千夫所指的,他身上没有中国传统文人的骨气!”钱钟书一再提到骨气的重要,也用慷慨激昂的语气对冯友兰的作为进行了强烈的谴责,也让人们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嫉恶如仇的一面,夏志清打心底里认为,钱钟书真是好样的,他自己没有白交这个朋友,起码在道德准则上,自己应该仰视他。

夏志清和钱钟书的交情一直持续着,且非常紧密,在钱钟书先生出版了小说和理论著作之后,名声大噪,加上本来在美国各大高校的演讲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很多名校都争相聘请他去担任老师,或者去讲学,夏志清就专门写信邀请他去。在信中,夏志清将钱钟书在美国的影响力形容一番,并且含蓄地说国内的条件可能不如国外好,还说美国高校的待遇是国内的几十倍甚至更多等等。

这样的信件写了四五封,内容无非是劝钱钟书去美国,可钱钟书看完信之后,丝毫不为所动,他给夏志清的回信中说,自己已经七十多岁了,就不去凑热闹了,语气平淡,但是十分坚决,夏志清深为惋惜,对他来说,钱钟书与自己在美国享受好的生活,一起出风头,当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而他不知道,在钱钟书的心中,本土的文化气息才会让自己有更多的灵感与发现,外国,不是自己的家。

可是钱钟书能够否决夏志清的提议,却不能阻止美国高校的一次次邀请,其中最为恳切的是普林斯顿大学,他们的条件非常优厚,优厚到让人不可思议的程度--钱钟书去讲学半年,大学支付十六万美元的工资,这笔钱在当时不仅对平民百姓,就是对钱钟书来说也近乎于天文数字了。

另外,普林斯顿大学还承诺,钱钟书可以携带自己的夫人一起来,衣食住行都由学校里提供。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普林斯顿大学给钱钟书提出的工作时间十分之少,两星期一节课,一节课四十分钟,这么说来,半年的工作时间都不到十个小时!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后,很多人都怂恿钱钟书,去普林斯顿试一试,夏志清又来信,说去待半年,又不是移民到美国,而且老朋友们可以叙叙旧,乃是十分切当之事,可是钱钟书却说:“我一辈子都姓钱了,要那么多钱也没意思。”将普林斯顿大学的邀请给回绝了。

可是普林斯顿大学方面仍不罢手,继续给钱钟书提出邀请来。钱钟书干脆直截了当地告诉对方,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看了,内容不过如此。你让我去给他们讲课,我讲的课他们能听懂吗?——如果这话不是演绎出来的,钱钟书先生的文化自信当真值得我们学习,如果这一段故事是被人夸张编排出来的,那说明钱钟书先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刻薄。

另外,英国一家出版社愿意出十万美金来买钱钟书先生的英文大辞典。那本词典相当之厚,并且几乎页页记满了钱钟书先生的批语。在他们看来,钱钟书先生的词典肯定有什么“魔力”,使得他如此博学多才,可钱钟书毫不犹豫地回绝了。

哥伦比亚大学好像是冲着钱钟书去讲学的交情,也拿出优厚的待遇邀请钱钟书去讲学。这事情当然是夏志清出面帮忙说情,可是钱钟书给夏志清的回信中说:“我自从去年去了日本,常常自己思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了,就应该安安分分地呆着,不必到处乱走,卖弄学问了,更何况我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只想和家人好好呆在一起,不想太多,……古代骑马游乐的人,固然兴致高,见识多,但是常年不回家,自然是不对的,李清照曾经说过,如今自己憔悴了,头发灰白,怕人看见我的又老又丑的模样,只能在夜间偷偷出去,我的心思,你应该能体谅吧……”

这封信仍然不失钱钟书一贯的幽默。

后来,常有人质疑他文字与言语中的讽刺,他从来都是一笑置之。若用心感受他的人生,看懂他的这一系列拒绝,就会知道,他胸膛里跳动的,是滚热的红心。

4.赤子的血依旧新鲜

重新走过自己年轻时候走的路,钱钟书感慨万千。他是一个在不同的疆域、不同的生活习俗中渐染过的人。比如他有点“洋气”的习惯是在早上喝一种印度的红茶,比如他喜欢穿西装打领结,他不拒绝接受西方的东西,但也从来不忘却自己的东西,清风明月,仍然是故乡的土地使人惬意。

所以,无论是在文革还是其他时候,他从来不抱怨国内的条件。这更是因为,他最大的乐趣在于寻求真理与学问。有人曾经问过他,黑格尔怎么样。钱钟书先对黑格尔进行了一番赞美,说他的辩证法精彩绝伦,是哲学里的机杼之学问。

对方便说,那您是对他佩服地五体投地喽?钱钟书摇摇头,可惜他对中国的语言文法存有偏见,他认为中国的语言与文法太注重理性,而思辨性不强,更有甚者,就以此认为中国是没有辩证法的,中国人不会辩证思维,而我认为中国的语言文法是有辩证法的,这就是我不完全佩服他的原因。

这就是一个对中华文化充满着最深情的热爱的赤子,他从这里走出去,又毫不犹豫地走回来,不带一丝灰尘,不沾一丁点歪风邪气,不妄自菲薄,他从容地游走在中西方文化的边缘,像一只采蜜的蜜蜂,汲取人世间的精华,酿成自己甜美的蜜,让世人品尝美好的滋味。

有人说,学者是最懒惰的人,因为他们从来不从事严酷的体力劳动,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没有一点贡献。其实,他们是世界上最勤奋的人。一个民族的希望在于大生产,在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文明是维系一切的纽带,而学者就是将这条纽带打紧、栓牢,并且时刻警惕不让它松开的人。这么说来,人类的希望是在学者身上的。

整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钱钟书都是最炙手可热的话题之一,为什么?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围城》的写成与出版。1980年,围城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本风趣幽默、讽刺力量极强的小说立马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成为当时最畅销的书。

钱钟书的大名,本来基本上是在学者中间流传的。大家知道钱钟书善于思辨、中西方文学都精通,其他人基本不知道钱钟书。而在这本书出版之后,钱钟书一下子就“火”了。凡是喜爱读书的人,都以谈论《围城》为荣。但是钱钟书却不喜欢这种嘈杂无用的生活,这种名气是他始料未及的。如今经常有大量的信件涌到家中来,还有杂志社的采访,有时候竟会将他的学术计划打乱。这让他十分苦恼——他是真的苦恼,大凡真正痴心与学术的人,谁不希望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来整理自己的思绪?

钱钟书的妻子杨绛先生曾经在《记钱钟书与<围城>》里讲到,有一位英国的读者读了《围城》之后十分喜欢,热心地写信给钱钟书。钱钟书却在回信中说,比如吃鸡蛋,你尝着鸡蛋好吃,那你自己明白就得了,为什么偏偏要寻找那只下蛋的母鸡呢?今天看来,这话很有意思,但当想到钱钟书先生因为自己的时间而苦恼的时候,我们的心中应该充满敬佩之情。

第二个原因就是《管锥编》了,这部书开始的时候分为四大本,后来钱钟书补订了很多内容,有五大本,成为文艺理论里面的皇皇巨著,而这本书的写作初衷,也使人想起他对黑格尔的评价,中国的语言文法不是外国人能够轻易搞懂的,他说中国的语言文法没有思辨性,那我就偏偏写出一部具有极强思辨性的巨著来,以验证黑格尔的荒谬!

另外,从《管锥编》的完成于出版,可以管窥钱钟书先生在治学方面的严谨与勤奋,他的材料几乎都是自己笔记上的,而他记录笔记的功夫,更是几乎达到了痴迷的地步,杨绛先生在《钱钟书是怎样做读书笔记的》一文中,对钱钟书的这种读书方式做了一个简要的说明,,她写道,“许多人说,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他本人却并不以为自己有那么“神”。他只是好读书,肯下功夫,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遍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所以他读的书虽然很多,也不易遗忘。”钱钟书在很多的场合都表演过自己博闻强记的能力,如此看来,天赋固然重要,可勤奋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这是讲钱钟书先生反复精读书本的方法。

杨绛先生还提到,钱钟书先生“读书做笔记成了习惯。但养成这习惯,也因为我们多年来没个安顿的居处,没地方藏书。他爱买书,新书的来源也很多,不过多数的书是从各图书馆借的。他读完并做完笔记,就把借来的书还掉,自己的书往往随手送人了。钟书深谙‘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道理,有书就赶紧读,读完总做笔记。无数的书在我家流进流出,存留的只是笔记,所以我家没有大量藏书。”这道出了钱钟书先生读书的第二个秘诀,那就是“借”。书非借不能读也,这也说明钱钟书先生是一个善于总结精华的人。

而最能体现出钱钟书先生东西贯通的一点,就是他对国外知识的重视,杨绛先生说过,钱钟书先生的“外文笔记(外文包括英、法、德、意、西班牙、拉丁文)。除了极小部分是钟书用两个指头在打字机上打的,其余全是手抄。笔记上还记有书目和重要的版本以及原文的页数。他读书也不忽略学术刊物。凡是著名作家有关文学、哲学、政治的重要论文,他读后都做笔记,并记下刊物出版的年、月、日。钟书自从摆脱了读学位的羁束,就肆意读书。英国文学,在他已有些基础。他又循序攻读法国文学,从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而二十世纪;也同样攻读德国文学、意大利文学的历代重要作品,一部一部细读,并勤勤谨谨地做笔记。这样,他又为自己打下了法、德、意大利的文学基础。以后,他就随遇而读。

他的笔记,常前后互相引证参考,所以这些笔记本很难编排。而且我又不懂德文、意大利文和拉丁文。恰逢翻译《围城》的德国汉学家莫宜佳博士(ProfessorDr.MonikaMotsch)来北京。我就请她帮我编排。她看到目录和片断内容,‘馋’得下一年暑假借机会又到北京来,帮我编排了全部外文笔记。笔记本共一百七十八册,还有打字稿若干页,全部外文笔记共三万四千多页。”

这段话有两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钱钟书先生不只看英文的文章,他对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等语言都有相当的研究,而且是不限于文学的,政治、哲学论文他都关注,真正的学者必然有一个立体的思维。二是德国的汉学家莫宜家在帮杨绛先生整理了一次钱先生的文稿后的反应,她“馋”得第二年又来帮忙。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钱钟书先生学问的魅力,而这也正是一系列的美国高校高薪聘请钱钟书的原因,他们从钱钟书身上,看到了一个知识分子所能达到的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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