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在学校门口摆摊卖女生衣服,希望我和小花去帮忙,他觉得我们两个帅哥可以吸引到女生来购买,这是有意思的事情,我愉快的答应了。但衣服卖得并不好,对此我一点也不奇怪,那些毫无品味的服饰我都不想多看一眼,更别说还要极力热情的推荐给顾客,在我看来这无疑是对自己品味的玷污。
暑假到来前,琳突然发来信息,说娜娜丢了,找了好几天还是没有找到。我问她怎么丢的,她说是娜娜自己把门打开跑出去了,一直没有回来,可能被人掳走了。我试着安慰她,心里却想:真是只有灵性的狗,祝你好运吧。
暑假的晚饭时间,我总是情不自禁地与父亲在讨论新闻时产生争吵,妈妈说我是右派,而爸爸是左派,在她看来,反对政府的就是右派,而支持政府的就是左派。我感觉爸爸的言语像极了央视新闻里的风格,处处避重就轻,毫无道理的狡辩,轻易地就断定好与坏,掩饰一切自由的味道,每次都气得我不轻。直到有次,爸爸带着惊恐的表情问我:“你是不是信什么邪教了?”看着他不安又害怕的神情,我闭嘴了。
还是自己住比较好,小花希望继续与我住在一起,有个伴也好,我决定还是住在这一间,而小花搬到隔壁一间去住。
我把地板擦得一尘不染,添置了一些简单的家具,每次走进自己的房间,就像进入了水晶般晶莹剔透的世界,连空气都有一种清洁的冰冷,躺在地板上要比躺在床垫上来的更加惬意,我对自己的卫生状况感到不可思议。我试着学习煮饭,最喜欢做的食物是涮羊肉,既美味又简单,再就是各种稀饭,但讨厌油烟的味道,所以从来不炒菜。
银问家里要了二十万帮助丹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餐厅,有着全新的店面和不错的装修,或许是接受了衣服卖得不好的教训,这次丹在银的指导下很故意的要把店面装修的有品位,他在墙壁上挂满了西藏风光的照片,把店取名为纳木错,银说这是她最想去的地方。我和小花经常去店里吃啤酒鸭,但由于丹把价格定得比附近的其他饭馆要高,很难吸引学生去消费,所以客人并不是很多,甚至可以用冷清来形容。餐厅开了半年左右就经营不下去了,小花说丹搞不到地沟油,无法和周围的餐馆竞争,两万块钱就把店铺转让了出去,从那以后就很少再看到丹,清说他有了外遇,被银在床上逮了个正着。
忆又来找我,他一改往日学生的装扮,穿起了黑色西裤和白色衬衫,说自己在卖保险,并强烈的推荐给我。他说自己已经逐渐地融入到了学校的环境中,通过卖银饰结识了不少朋友,篮球比赛也有不错的发挥,并对自己的现状感到很满意,甚至调侃我独自住在阁楼里不接触社会,是不是得了抑郁症,或许吧,但我确实很享受这种沉浸在平静里的亢奋,那种感觉就像是每天都在胜利一样。
我带着自负的感情对周围的朋友们说自己是个LOSER,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一个穿着落魄的流浪者,虽然电影里演了无数这样的故事,最后的结论大多还是要人入世,本以为自己会接受这些看上去是正确的教育,但每每想到自己是个LOSER,内心就有无限的激烈情感要抒发。我还对小花说自己希望身边的朋友每个人都飞鸿腾达,或许他觉得我是个好人,或者很虚伪,而我只是单纯的不想与世俗同流合污。
琳男友的乐队要来这座城市演出,她随行并要独自来找我玩,她到达的那天我去公交车站接她,远远地看着她,戴了一副粉红色框架的大墨镜,穿了一件米黄色的紧身短小的连衣裙, 白色的匡威帆布鞋,非常时髦,但让我无法忍受的是那双屎黄色的长袜,配上她暗淡的肤色有种说不出的恶心感。我带她来到宿舍,立即要求她把袜子脱去,她说小腿上有块疤痕,露着不好看,我说既然长了遮掩也没用。把袜子脱去后果然好看了许多,那块并不起眼的伤疤更显得自然而大方。
坐在海边的大理石阶梯上,被雨水侵泡过的地面还湿着一半,她塞给我一只耳机,问我喜欢这音乐吗,而我完全没有心思安静聆听,问她是什么歌,她说是世界末日女朋友的,他妈的又是后摇。
在饭桌上,她像个大姐一样对我说:“出来混都不容易。”我说:“对,就是混。”
我陪她去买衣服,她把我领到藏在繁华商业街背后的一片破旧的居民楼,一楼是一些卖二手衣服的店面,那些衣服看样子已经有些年纪了,散发着湿旧复古的味道,她粗略地挑选着,而我则在店外抽烟。一家店面的老板拖出一个脏兮兮的大箱子,里面装满了国外讨来的旧帽子,她选择了一件黑色的报童帽,满意而去。
在公交车上,她坐在最后一排中间的位置,双腿略微张开,正对着过道,有个男生站在过道盯着她看,我提醒她把腿合起来,内裤都被人看去了,她毫不介意的把腿盘了起来,而这是彼此间为数不多的交流。
在人挤人的夜市,我想点根烟却找不到了打火机,她走到卖书的摊位,随意的拿了只等待出售的打火机给我,压根不搭理商贩,而在一旁身材略胖的商贩看着我俩,表情没有恶意,只是有些诧异。
回到宿舍,我早早的躺在床上睡觉,而她一直玩着电脑。看着她的背影,我们就像是两个断了联系的故事,还能在一起或许只是惯性使然。
第二天我又起个大早,看着还在床上的她,我用音箱放起了音乐,都是些流行的歌曲,好像要证明自己的生活有多么的轻松惬意。等她洗漱完毕后,我送她离开。在公交站牌前,我向她挥手再见,而她坐在公交车上,微笑着向站在窗外的我举出了一个中指,我在疑惑:是我太聪明,还是太愚蠢。
二十一岁农历生日这天正好是圣诞节,住在一起的舍友们一起吃着火锅,喝着啤酒,但我没把过生日这事告诉任何人,讨厌这种成为主角的感觉。将近凌晨,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是晴发来的,她祝我生日快乐。看到这条短信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实在有点太闲了,闲到整日忙于找事做,以至于从不回忆过往发生的事情,她还记得我,还记得我的生日,这让我感到自己确实有点冷酷无情,我回复她说:谢谢。然后我做了个决定,下学期一定要找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谈一场像故事里讲述的那样美好单纯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