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慢慢的调理下来后,王诩已经不再那样没有一丝力气了。
现在他的生活就是如同野人一般,吃的,是生狼肉,喝的,是鲜狼血,尽管这血已经是死血。
他连自己的血都敢用来解渴,更何况是狼血?
他所有的改变,从那天只能求生开始。
双手不能动?那就用嘴!从开始的一点力气都用不上,到现在,他已经可以撑起自己的身体了,尽管只是一丝,但是对于他却是最大的进步。如果那天不是逼着自己醒过来,怕是他就要陪这些狼一起埋骨在这里了。
从追杀者到品尝者,猎物却成了最后的品尝者,这样的角色转换,听着都让人觉得可笑,但是现在却是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了王诩的身上。
从这个方面来讲,王诩的运气算是非常好的,相对的,对这群狼来说,确实是十分悲哀的。再换句话说,这些狼都是王诩的仇人兼恩人。一身伤,拜它们所赐,得以存活,全赖他们,这样矛盾的关系让王诩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人世间日子一天天的过,陷害王家全家死绝的人此时生活过得可谓惬意,天天花红柳绿里窜里,芙蓉帐里睡着,美人怀里枕着。
即使这个美人一点也不干净,但是他们却是毫不在意。这些美人可都是活生生的银子啊!怎么可能在意呢?钱很臭,有人会嫌弃吗?所以,他们的脑子里就是这样的一个观念。
潞城清风瑕天字号房中。
酥魂销骨的声音不断地飘出来,一声一声都让人心悸不已,温香软玉却是最容易让人迷失的,只听里面一声女子的求饶后,便传来了一个戏谑的声音:“怎么呼。现在,额,就受不了了?大爷我,现在可是急需泻火呢。嗷唔。爽!”
“啊!”又是一声女子的痛呼,中间还夹杂着丝丝的快意,真不知道是痛还是高兴,“爷啊,您,什么事这么……嗳哟!高兴啊?”
“嘿嘿。爷的对手,那个该死的天才死了!死得不能再死了!哈哈!”男子似乎很高兴,动作也不自觉地重了,本就有点吃不消的女子又是一声痛呼,这回可是真痛了。
由于激动,男子也忍不住了,提前释放。接着滩在了床上,嘴上还是不住地说:“爷我不惜重金,请了最好的杀手,终于全解决了!哈哈,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
“唔,爷好……厉害……”
一片春光中,女子早就没了力气,最后一句夸赞也不知道到底指什么,仔细一想,反正两边都说得通,所以那位爷也就笑着接受了。
所有的准则每个世界都合适。尤其是弱肉强食。所以王诩现在决定要死命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如果没有切实的实力,就算有一天真的可以出去也绝对会身首异处的。这一点王诩绝对不会怀疑。
现在的他,身上的伤口都已经结痂,已经不会再流血了。不说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但是十之八九却是肯定的,自由活动现在已经是完全没有问题了。
反观他的这些可怜恩人,原本强壮的身体,此刻已经只剩下深深白骨。连一丝丝血肉都已经不存在了。
“可以开始练习了。”黑暗中,王诩慢慢转过身,不太大的身体透着一股子死寂,闪亮的眸中更是闪着兴奋的光。
是的,兴奋,因为他活下来了,拼尽一切做人的尊严活下来了,他现在要的,就是再一次拼命。
他的身体在恢复中,他的心境在成长中,脱胎换骨的变化在他养伤的这段时间里进行着。而他养伤的这段时间绝对不会小于五个月,每一天的好转都让他重拾一分希望加一分复仇的心。
在这近五个月的时间里,他把自己曾经所有看过的书都刻在了那狼骨上……所有的字都是他用小石头一点一点磨上去的,那些字,最大的也就比甲虫大那么一点。这地方别的东西没有,小石头可是一摸一大把的。
这些深深浅浅的的文字把18具狼骨挤得满满当当,不管你随便指出哪一段,王诩都可以倒背如流……要知道他的天才脑袋可不是白长的。当然,除了这些,王诩更是把方圆的地形都记在了脑中,这回若是再逃命,他绝对游刃有余。
此刻的王诩正走向排列着的第九具狼骨,不为别的,因为那里,记录的是他所有看过的捭阖之术。这些对于游说各地,掌控朝政有大用,但是……用于他身处的地方,就委实有点奇怪了。总不能和一群野兽说什么阴阳四时,万物至理吧?
只见王诩在第九具狼骨前蹲下,闭眼拿手去感受骨上的字。对于他来说能准确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事物已经是非常难得了,而那些蚂蚁大小的字实在是有心无力。这个地界永远没有光,能不一头撞死就算不错了。
“捭阖。”王诩平静地念出两个字,脑子里在不断地闪现着有关字词。未变声的童音竟也沾染了一点这个地方的阴寒。
“捭阖者,以变动阴阳四时开闭,以化物纵横……此天地阴阳之道,而说人之法也。”王诩缓缓地将自己的总结记在了旁边的地上,当然,地上有块光溜溜的大石头,是他三天前从石壁上抠下来的,整整18快。为的,就是记录自己的所感所言。
紧接着,他收手起身,来到第十具狼骨前,再次下蹲。
“兵家之术。”王诩嘴里轻轻吐出这两个字,眼里露出了一种超越年龄的沉稳。
接着,他的手开始一点点慢慢地摸过每一寸骨头。这些字本就来源于他,此刻只要稍稍提醒,他就可以全数想起。
“好,王诩,开始训练。”王诩眼睛微眯,然后再次张大,接着起身离开。离开之时再没有回头看过一眼这个他曾经生存养伤的地方,他小小的背影也渐渐迷失在黑暗之中。
这个时期各国战火连天他是知道的,父亲从前的君主不止一次屈尊求父亲回去他也是知道的,所以,他此刻脑子里想的,就是“如果”。
如果当初父亲回去了,他是必定会帮助父亲的,如果父亲为一方军帅,当敌人兵临城下时,他要怎么做?
正想着,眼前便出现了一群绵羊一般的生物。一样的蹄子,一样的角。王诩间眼睛一亮,快速爬上边上的一棵大树。
这五个月来,他可谓是艰辛之极啊,既要保证自己养伤不被其他吃肉的东西惦记,还要躲避那些嗅着血腥味找来的野兽。所幸这里的野兽几乎不会爬树,于是乎,王诩爬树的技巧就越来越娴熟了。五个月的时间,几乎有四个月是在树上过的,上树的技术不好怎么能行?
他刚在树上放下手,一群绵羊一般的生物就警觉地发现了,并且还动作飞快地把那大树围了起来。
一片黑暗中,王诩的目光和那群生物不止一次触碰在一起,但是,那群生物似乎一点感觉也没有,依旧对着大树滴滴嗒嗒地流口水。低吼的声音此起彼伏。
王诳毫没有在意,随手从树上扯下几条藤蔓,用力地揉搓成一条。
树下的生物见树上的东西这么久没有反应,一个个都开始急了,个别特别激动的还开始用角撞击大树。这时王诩也刚好解决完手里的事,双眉一扬,将拧好的大藤蔓往树上系了一头,另一头系在自己身上。
接下来,他整个人开始攀着树枝下坠,不多不少,刚刚好到头一只头顶。这群感受灵敏的家伙当然是立马就反应过来了,也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张开嘴就直接扑过来了,一口口白森森的牙就这么在黑暗中闪亮着。
想想看,面对数十张臭气醺天的嘴是什么感觉?对,就是痛不欲生!所以王诩直接狠狠地一拽藤蔓,在众嘴巴到来之前重新闪回了树上。
众嘴巴失去目标,结果可想而知。一票嘴咬在了一起,真可谓是“相濡以沫”。关键是那群生物都没有觉察到王诩已经回到了树上,所以独命咬着,它们那扭做一团的样子,连在树上看的王诩都觉得有点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