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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阿姐移居美国,她大我六岁,是父亲朋友的女儿。大学毕业她来美国深造钢琴,从研究生到博士,在那时的我看来,也就是一两年之间的事。那一两年内,她的父母曾催促她回家去,想她结婚,想她去音乐学院当个老师安稳的过日子。可是人的气质是看的出来的,她才没有回去的心,一心桀骜和随性的中性姑娘。她成功将父亲拉入她的战队,却和母亲僵持半年,为安抚母亲,她说她会回来,考完博士先回家解决终身大事,再回美读博。就这样答应下来,买了机票做了证明,母亲的态度有些缓和,但最后却也不了了之。回国是回国了一阵子,待上一个假期,办一餐晚宴,和她自己的朋友小聚,就再和中国挥了挥手。
我和她联络并不太多,只是在她回国的时候见过几次面,相互加了微信,能见到她偶尔发的朋友圈,窥探到她丰盛而美好的生活。关系仅仅如此,我不了解她的情感生活,至今同谁一起。联系过她,说是要来,到时候见见一叙。她说好,时间我定,地点她来。
我打给她电话,听到她那里嘈杂的人声。她说等一下,听筒那端的杂音变轻,稍稍静下来。她直截了当的问我,“想一起喝杯酒吗?”
我说好啊。她边用短信发来了她的地址,让我去找她。
她在酒吧,那酒吧的位置僻静,不深入地走进去根本想不到里面是这番境地。里面的人很多,杂乱,酒味弥漫,并不好闻。我扫视周围,寻不见她,倒是被身旁跳舞的人撞到。有男人用挑逗的眼神邀我跳舞,冷漠是天生的拒绝力,荷尔蒙不再在我的身边大量而迅速的分泌,我接着往里走去。有一条条小道通往不同的厅室,地方很大,却极其拥挤,我不能想象这样的地方会容纳多少个人。女孩儿们在这样的天气里露着肚脐和大腿,画性感的妆,穿闪光的衣服,白人深邃立体的五官使她们轻易地增添很多姿色,高挑窈窕的身材基因也使她们更为迷人。但可能因为她们都太相似了,而我的黄色皮肤和眉目间的清冷太与众不同,往前走的路上很多人同我搭讪,我听见各种嗓音的相同字句从一张张嘴里流淌出来,用英文婉言拒绝,不过后来想了一想,不如直接用中文告诉他们,我听不懂。
右肩被搭了一下,我回头看去,短发的中性女人。是我的阿姐,她叫陆遥,“遥”字是她自己改的,她爸爸给她起的是美玉之“瑶”。我倒是觉得“遥”字格外适合她,有一种长路漫漫往远方去的艰行意味,却又有一股傲气,绝不低头。并且中国有句老话,“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话大概也是当初她决定改名的原因之一吧。
“hi~”我见到她便露出笑容,她并未立即回应我,而是拉住我的手腕向她来的方向走。
“好久不见了,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还是高中生。那时我还没来过美国呢。”她带着我在座位坐下,那地方就相对宽敞了,没有那么喧沸的人群,但声音还是无可避免的往这涌来,我们之间的对话不得不提高音量。
“对啊,你和那个时候变化超多。那时候穿衬衫和七分裤,利落短发,又是棱角分明的脸,不说话其实看不出你是女孩。后来你来了这里,其实穿衣风格并没有多大变化,但又变得更加简练,倒是音乐会的时候会穿上礼服,我印象很深你穿着那身墨绿色拖地长裙,在众人之下优雅弹琴的场景,虽然只是看你朋友圈里的视频,但当时确实得到震撼。你的音乐会总是座无虚席,别人肯定你,你也怀以谦逊之心,你跟我说过你的刻苦练习,随着内心的认真弹琴,日日不间断,控制在自己正好接受的合适时间内,一个人待在琴房,用熟练的手法去弹奏感情。”我看着她轻抿着酒,如是说道。她替我要了果汁,她说我喝酒脸红,这里并不是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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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她为什么会来这里,这样嘈杂,并不适合她。
她却说这里真实,有很露骨的情和欲。大家用粉底彩妆来装饰修整自己的面部,心却是裸露的,真实,真实到让人无法接受。很多人是不喜欢真正的真实的,他们说真实很重要,但也只不过是叶公好龙,有一天他们真的见识到了这样破败的真实,也会落荒而逃。他们所标榜的真实是假的优雅。这样的地方在以自己的方式挑选应该留下和能够理解的人。“我在学会接纳这种真实,所以混迹于此。”她说这里的音乐有时确实很棒,有一些充满热情的新鲜乐队来来去去,在这里带上半个月,赚够旅途的费用再离开,这样的人很值得交谈,充满活力和新奇,他们的人生道路会很精彩,很无谓,有阻碍,跌宕才美。他们的眼神纯粹,拿起乐器的时候心无杂念,怀有梦想吧,这是年轻才有的秘诀。等过了这个年纪,心会沉下来,有些人是下沉坠落,有些人是沉静超脱,这就预示了两种不同的人生道路,后者是好的,他们懂得后退和保全,前者则太孤傲,心气太高,自信和自负只有一念之差。
“你说的没错。”我垂下头重新思考她说的话。她是会去思考很多的人,在各式的环境中用不同的状态去思考同一个问题,得出不同的答案,然后整合,重新编排,便是她将赋予的创作生命。艺术家都需要敏锐的感受力,我不是,因而我只能借来艺术家的感知,走一条捷径去靠近一种纯粹的情感艺术。
庆幸的是,我碰到过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有的专注作画,有的专注于啤酒,有的会做甜点,有的会吹有深度的牛皮,他们携带各自的艺术气息浸染我的生命,我的生命是以彩墨浸染的有趣画卷,因为见证了各式的人,每一处都别具一格。
陆遥爱喝酒,像是一种天性,又爱喝又能喝。面前那杯橘红色掺了果味的威士忌对她来说只是饮料吧,一场墨西哥日出。
“有人给你打电话。”她指着我亮起来的手机屏幕,“这再往外走会静一些。”
我拿起桌边的手机向她指的方向走,几十米外,有小小的门和暗室,清净阴湿,我接通电话。电话屏幕上是余生的名字,他问我在哪,是否回到了酒店。
我说我见一个朋友,还没回来,不必担心,已经不是小孩,遇事能沉着应对,沟通也不成问题。
他那里短暂沉默,“姜来来这里找你,不过她说不要紧,不是着急的事情。那注意安全,有事打电话,我不关机。”然后道别,挂断电话后回去。我继续和陆遥聊天,和她之间的对话是断断续续那种,中断的思考时间需要我咀嚼和思考。沉默的时候她摆弄手腕上的珠串,蜜蜡材质,颗颗剔透,难得的好物。
她见我一直看着她的手腕,问我:“喜欢吗?”
“喜欢。真好看。”
“送给你,关注和欣赏它的便是有缘人。”她摘下那串粒粒丰满的手串替我带上,她的指肚接触到我的皮肤时,我感受到有些发硬的茧。
“谢谢你。”我抬起手腕,对着灯光照看,真是好看,“我很喜欢。”
在我和陆遥聊天的同时,姜来和余生也一同说起了话。姜来本是来找我聊天,发现不在,便和余生多说了几句。说着说着发现两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生活上细小习惯,特别巧合。聊得投机便忘记时间,知道夜半,我提着包走近酒店大堂的时候,见着他们在隔壁酒店自带的咖啡厅内相谈甚欢,我的脸上不禁浮起笑意,我是一根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