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心痛还是愤怒。
心口像堵着一块大石头,压得她呼吸不顺,又痛又难受。
她转身就跑出去,跑的很快,脚下被绊了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柔嫩的脸颊被地上尖锐的石头磨出几道红色的血痕。
“哈哈哈,活该。”
“以为自己是谁呢,都这个时候了,还摆什么千金小姐的架子。”
“要不是少爷看她可怜,就连当女佣都没资格。”
身后,冷漠的嘲笑带着满满的恶意,幸灾乐祸的看着她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一拐一瘸的往前走。
黎墨凡不喜欢她。
下面的人很聪明,很快就看清了局势,知道她是个不讨喜的人,所以从没给过她什么好脸色。
她不怪任何一个人。
黎墨凡对员工虽然严厉,却一点也不苛刻,开出的薪水极其丰厚。
不管是在黎宅,还是黎氏,都没有想要离开的人。
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疏离她,冷落她,本来就是人之常情。
那一跤摔下去,脸上挂了彩,腿也疼得要命,脚踝扭到了,肿了一大块。
她拖着受伤的腿慢慢朝书房走去。
黎墨凡平在家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书房里。
林薇薇刚回来这几天,他很少去公司,几乎整天都陪着她。
等她一拐一瘸的走到书房,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
阿兴站在书房外,看到她的时候吓了一跳,赶紧扶住她,“念晨,你怎么了?”
顾念晨摇摇头,强忍着钻心的疼痛,“没事,阿兴,少爷在里面吗?”
“少爷他……”
书房的门并没有关严。
女人欢快的笑声从门缝里传出来。
“墨凡,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林薇薇的声音轻柔甜美,充满愉悦,任何一个人都能听出来她心情很好。
她身上的红点消退的很快,吃了一道药,就差不多都没有了。
她穿了一件粉红色毛衣,长长的卷发扎成可爱的花苞头,整个人显得十分俏皮可爱。
林薇薇很喜欢粉红色。
黎墨凡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也穿着一条粉红色的裙子。
最近天气转暖,窗外的常青藤长得很快,顺着墙壁爬进了窗户里。
黎墨凡站在窗边,大片阳光被遮掩在他修长挺拔的身影里。
他穿了一件薄薄的浅灰色毛衣,白色衬衣的领口上,精致漂亮的纽扣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在家的时候,他的穿着都很休闲随意。
不过看似简单的搭配,却又能从每一个细节里透出精致优雅。
黎墨凡是天生的衣架子,不管什么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林薇薇整个人都窝在他的怀里,像猫儿一样在他胸口轻轻蹭了几下,勾着他的脖子扬起头甜甜的笑道,“我可是记得很清楚呢。”
“嗯。”黎墨凡简短的回应一声,听不出什么情绪,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
林薇薇像是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眯了眯眼说,“那时候你不小心把咖啡泼在我身上了,我做梦也不会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你说缘分是不是很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