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桥西酒吧。
对于为什么叫桥西酒吧,第一次来的时候,骆家瀚就自告奋勇的去问过老板,得到的回答却是十分简单。
因为酒吧刚好在清江大桥的西边,当时懒得取名,就随意叫了这个名字。
那时还年少的四人立即觉得这老板特别个性有范,慢慢的便会常来,最后就成了他们之间的老地方。
而且离大学城近,又是江边,周围很是清静,很是适合。
对于这里,南城墨还有着不一样的情感。
站在似是重新装修过的门口,顿了顿后,他才抬脚进去。
不同于别的酒吧,这里并不闹,也没有所谓的DJ音乐和闪烁着各色光芒的热闹舞池,而是会请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歌手或是乐队来现场表演,今天请来的,似是一名民谣女歌手。
沙哑的女低音在清澈的乐声中,有着奇妙的融合,听着很是舒服。
那边三人已经到了,松散坐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看到他,便都看了过来。
南城墨视线随意的扫过骆家瀚和边少臣,最后定在一袭白衣白裤,就算在酒吧,也将温文尔雅的艺术人气息发散的淋漓尽致的发小兼好友——沈敬轩身上。
两人对视片刻,随后都露了默契笑意,轻轻碰了碰拳头。
“好久不见。”
“还活着就好。”
一边两人闻言,都是笑:“怎么说话的!”
南城墨落座,一挑眉道:“我说错了?”
虽然说南城墨才是出国一去四年不回的人,但是沈敬轩身在国内却如同不在,而且联系不定,再加上有时差,基本上每次出现,南城墨不是在忙,便是在梦乡之中。
最甚的是,有次沈敬轩演出去到纽约,难得给南城墨发了条信息,一转眼,等南城墨再等到他的回复,他便说已经在机场,要飞往别处了。
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说起这个,沈敬轩都是有几分愧疚:“那天发完短信就上场了,后来一直在跟老师讨论演出效果,等到了机场才想起这回事。”
“哈哈,”骆家瀚凑热闹不嫌事多,“他还想着你难得去一趟纽约,肯定是要做一回东道主带你吃喝玩乐,就还特意去打听了你们乐团演出的地点,可惜离得太远,赶到时都曲终人散了。”
“骆公公,曲终人散是你这么用的吗?”边少臣冷傲的脸庞亦是露了几分笑意,“这个我是不知道,只知道当时城墨还在群里发了条语音,难得骂了句脏话,后来秒撤回了,敬轩肯定没听到。”
“当真?”沈敬轩诧异的挑眉,“城墨你也会说脏话?被美帝人民带坏了吗?”
“很奇怪?”南城墨漫不经心的道,“人活在世,总有想骂的人和事。”
“啧,”骆家瀚招来侍应生点了瓶酒,目光随意一转,忽然落在某处,嘴角勾了抹怪笑,“人活在世,还该及时享乐才对……你们说那个美女,在看我们之中的谁?”
他这德行,其他三人早已知晓,这会也是见怪不怪,不过还是都往他的视线看过去。
只见吧台边一个穿着吊带衫外加牛仔短裙的女孩,正明目张胆的往他们这边的卡座看来,双眼略微转了一圈,最终定在了南城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