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大:花花有个同学叫沈佳琪,她想在我小说里有个角色,所以就写了,嘻嘻,当时她知道花花把她写成这样,给我好好说教了一番(奸笑)其实花花还是觉得,小说里的这个沈大小姐挺好的,你们觉得呢?(*^__^*) 嘻嘻……顺便提一下,邢墨初是女的,是女主,表搞错,这个名字还是很帅的吧~~撒花撒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桃夭}
“救命啊,你给本王放手!放手!这衣服可是苏州绣娘织了三个月完成的,价值不菲。”
“那这可是好东西,就用这个抵吧。”
“你拿走了,本王穿什么?…………这是什么破布,走开。”
“啊啊啊啊啊啊啊……”
……
杀猪般的惨叫声接连不断,所有人都朝着三楼的天字号客房望去,就这声儿最不和谐。
邢墨初停下了嘴,秀眉一挑,千算万算,万万想到这妞连人家衣服也不放过,哎,师父这是咋教的,这是钻钱眼儿里去了。
“倾王这是怎么了?”
这声音,有些熟悉,是谁……
“估计是遭打劫了,谁让他整天炫耀自己的家产,哈哈哈。”
“咳咳咳……”邢墨初成功的呛住了,眼泪直流。谁告诉我,他怎么会在这,我不是让人把他安排在最远的三号楼了吗?
邢墨初只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僵住。
这道欠收拾声线就清楚了,断袖王爷上官瑞阡,所谓断袖,他喜欢男人,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喜欢第一公子玉无宸,这也是人尽皆知。
当初,多少爱慕他的姑娘从远方来看他一眼,不嫌弃人家是断袖,竭尽全力想要把他这个怪癖改掉,在当时组成了一个“迁粉”团,迁,移走。宗旨就是,帮助王爷改掉断袖!还请了我来‘委婉’的劝说他。
没想到啊没想到,老娘发挥了好人精神,好心好意来劝人,偷鸡不成蚀把米,一分钱没捞着,反而把自己搭进去。啊,苍天呐,你就是天妒英才,看见我太漂亮,要扼杀我寻遍天下美男的梦想。
仍记得那个家伙刚看见我时的眼神,那眼睛的亮度,简直是沈佳琪说的一百瓦的电灯泡所不能比的,虽然不知道是啥意思,用着挺贴切。将我从头到脚扫射了个遍,现在看来,那眼神还是让我有点儿毛骨悚然。
机智的我当场决定不再劝戒,小命要紧,于是,在鸡皮疙瘩快要竖起的时候……运起轻功……跑了。
然后呢,你们猜,咋样了?
某位死断袖追着我跑了十座山,十条河,十片森林,乐此不疲,边跑边叫“小宸宸~”。
我呕~~~~
后来,为了报仇,就暗自派人强制解散了“迁粉”,将迁粉的木牌狠狠地踩了几脚。。。
“怎么办怎么办?呜呜呜,这个死断袖怎么在这儿?”邢墨初不淡定了,轻声嘀咕。找谁帮我?……对了,沈大小姐,她的鬼点子最多。
显然,邢墨初的脑子已经秀逗,忘记了自己才是最奸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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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这张有点少,但是花花想不到好办法,现在还没有发表,只是花花在自言自语而已,花花不会放弃的。。。。。。。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