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透明胶带贴在店门里面的是一张手写告示,已经随着时间泛黄褪色。它是这么写的:
征求时髦年轻的快枪手(贝斯、鼓、吉他)成立新乐团必须喜欢REM、“原始呐喊合唱团”、“歌迷俱乐部合唱团”等等。
请与店内的巴瑞接洽。
这个广告从前用一句恫吓人的后记“懒鬼勿试”做为结尾,但在招募动力过去几年后,在一次令人大失所望的回应后,巴瑞决定连懒鬼也欢迎加入,还是没有明显的效果;也许是他们连从店门走到柜台都打不起精神。前不久,一个有一套鼓具的家伙进来询问,而后虽然这组极简的主唱/鼓手二人组的确练习了几次(可惜,没有任何录音带留下来),巴瑞最后,也许他做的决定很明智:他需要完整一点的音乐。
不过,从那时候起,无声无息……直到今天。狄克最先看到他——他用手肘推推我,然后我们出神地看着这家伙盯着那张告示,虽然当他转身看我们哪一个是巴瑞时,我们马上就回复做先前的工作。他既不时髦、也不年轻——他看起来比较像个现任摇滚乐队巡回演出的经理人,而不像一张超级精选唱片封套上的明星。他有一头又长又直绑成马尾的深色头发,还有一个垂晃在皮带外争取多点空间的肚腩。
终于他来到柜台前,然后指着背后的门。
“这位巴瑞老哥在吗?”
“我去帮你找他。”
我走进储藏室,巴瑞正躺在那里休息。
“喂,巴瑞。有人来问你广告的事。”
“什么广告?”
“组乐团的。”
他睁开眼睛看看我。
“滚蛋。”
“没开玩笑。他想跟你谈谈。”
他站起身来走到店内。
“什么事?”
“那张广告是你贴的?”
“没错。”
“你会弹什么乐器?”
“什么都不会。”连巴瑞那么想在麦迪逊广场公园演出的热切渴望,都没法推动他现实一点去学个简单乐器。
“不过你会唱歌,对吗?”
“对。”
“我们要找歌手。”
“你们玩哪种音乐?”
“对,就是,你知道,你提到的那种。不过我们想比那些更实验一点。我们想保留我们的流行感,但把它向外延伸一些。”
老天保佑我们。
“听起来很棒。”
“我们还没有任何演出或其他的。我们才刚凑在一起。
找点乐子。像这样。让我们看看将来怎样,如何?”
“好。”
那个现任摇滚乐队巡回演出的经理人草草写下一个地址,跟巴瑞握握手,然后离开。狄克跟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背影,以防万一他自行焚毁,或销声匿迹,或长出天使的翅膀;巴瑞只是把地址塞进他的牛仔裤口袋,然后找张唱片来放,仿佛刚刚发生的——一个神秘客走进来赐给他他最想要的愿望之一——并非我们大多数人徒劳等待的小小奇迹。
“干嘛?”他说:“你们两个怎么搞的?只不过是个没用的车库小乐队。没什么大不了。”
杰姬住在皮纳镇,离我们长大的地方不远,跟我的朋友菲尔一起,当然了。当我打电话给她时,她马上知道我是谁,推测起来应该是因为我是她人生中惟一的别的男人,而刚开始她听起来有点戒心、猜疑,好像我想把旧事重演一遍。
我告诉她我爸妈都好,我开了自己的店,我还没结婚也没有孩子,此刻猜疑转变为同情,也许还有一丝愧疚(是我的错吗?你可以听见她这么想。难道他的爱情生活到一九七五年我跟菲尔复合的时候,就寿终正寝了?);她告诉我他们有两个孩子和一间小房子,他们俩都上班,她终究没有去念大学,就如同她所害怕的一样。为了了结这一段履历结束后的片刻沉默,她邀我到他们家吃晚餐,而在这项邀请后的片刻沉默以后,我接受了。
杰姬头上已经有几绺灰发,不过还是跟以前一样,看上去漂亮、友善又明理;我亲了亲她的脸,然后把手伸向菲尔。
菲尔如今已经是个大男人,有着胡须、衬衫、一小块秃头和松开的领带,但是他在回握我的手之前演出一段盛大的停顿——他要我明白这是象征性的一刻,表示他已经原谅我多年前的罪过。我想,老天爷,只有大象从来不会遗忘,而不是英国电信的售后服务人员。不过话说回来,我在这里干嘛?难道我不是在拿大多数人多年前早该遗忘的事情在瞎搅和?
杰姬和菲尔是英格兰东南部最无聊的人。可能是因为他们已经结婚太久了,因此除了他们已经结婚多久了这件事,完全没有话说。到最后,我只能用一种开玩笑的方式,问他们成功的秘密;我只不过是节省时间,因为我想他们迟早会告诉我。
“要是你找对了人,那么你就是找对了的人,无论你年纪多大。”(菲尔)
“你必须对感情下功夫。你不能每次事情不对劲就闹分手。”(杰姬)
“没错。挥挥手然后跟一个让你倾倒的人从头开始当然很简单,不过你还是会走到必须对新欢下点功夫的阶段。”(菲尔)
“我可以告诉你,没有那么多的烛光晚餐和二度蜜月。我们早就超越这一切了。我们俩是朋友,胜过其他关系。”(杰姬)
“不管别人怎么想,你不能没头没脑地跟你第一个喜欢的对象跳上床,而又希望不会对你的婚姻造成伤害。”(菲尔)
“现在年轻人的问题是……”没有。开个玩笑而已。不过他们对自己所拥有的简直是……基本教义派。好像我从北伦敦上来,是为了因为他们奉行单一配偶制而逮捕他们。我不是,不过他们认为在我来的地方那是一种罪行的想法并没有错,那是违法的,因为我们全都是犬儒主义者或浪漫派,有时候两者兼具,而婚姻,带着它的那些陈腔滥调和它持续的低瓦数亮度,就像是大蒜对吸血鬼一样不受欢迎。
当电话铃响时,我正在家里,录一卷旧单曲卡带。
“嗨,是洛吗?”
我认出这个声音属于一个我不喜欢的人,不过除此之外我毫无头绪。
“我是伊恩·雷。”
我不出声。
“我想我们也许该聊一聊?解决一些事情。”
这是……某件事……抓狂了。白瞎了那种抓狂。你知道人们用这个字眼来说明好好的事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这是民主抓狂了。”我想要用这种说法,但是我不确定这个某件事到底是什么。是北伦敦?是人生?是九十年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一个高尚、正常的社会中,伊恩不会打电话给我来解决一些事情。我也不会打电话给他去解决一些事情。我会去解决他,如果他想整个星期都不自在的话,他是找对地方了。
“有什么需要解决?”我气得声音发抖,就像从前我在学校准备要跟人打架时一样,以至于我听起来一点都不像在生气:我听起来很害怕。
“拜托,洛。我跟萝拉的感情显然非常非常地困扰你。”
“有趣到这根本不会吓坏了我。”尖锐又清楚。
“我们现在谈的不是这些拐弯抹角的玩笑话,洛。我们说的是骚扰。一个晚上十通电话,在我家外面闲晃……”
去他妈的见鬼了,他怎么会看见?
“是这样呀,我没这样做了。”尖锐又清楚不见了,我现在不过是喃喃自语,像个满怀愧疚的疯子。
“我们注意到了,而且我们很高兴。但是,你知道……我们怎么样才能和平共处?我们想让你好过一点。我们能做什么?显然我知道萝拉有多特别,而且我知道现在事情对你来说一定不好过。如果我失去她我也会很痛苦。但是我愿意这么想,如果她决定不再跟我见面,我会尊重这项决定。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明白。”
“很好。所以我们该怎么了结这件事?”
“不知道。”然后我放下电话——不是在一句漂亮、有魄力的话上,或在一阵冲天怒火的气焰后,而是一句“不知道”。给他一个他永难忘怀的教训。
他:很好。所以我们该怎么了结这件事?
我:我早就了结这件事了,你这可悲的小蠢货。丽兹说的没错。(摔电话筒。)他:很好。所以我们该怎么了结这件事?
我:我们不会了结这件事的,伊恩。或者至少,我不会。如果我是你,我会去换电话号码。我会去换地址。很快有一天,你会把一次造访住家和一晚十通电话视为是黄金时代。小心你的步伐,小子。(摔电话筒。)
他:但是我愿意这么想,如果她决定不再跟我见面,我会尊重这项决定。
我:如果她决定不再跟你见面,我会尊重这项决定。我会尊重她。她的朋友会尊重她。每个人都会欢欣鼓舞。这个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他:我是伊恩·雷。
我:他妈的去死。(摔电话筒。)
呃,就这样。
就这样,没事。我早该说以上任何一种。我早该至少使用一个脏字。我当然早该用暴力威胁他。我不该在一声“不知道”时挂掉电话。这些事情将会不断蚕食我不断蚕食我然后直到我因癌症或心脏病或什么东西而暴毙。然后我不停地颤抖又颤抖,然后我不断在脑海中重写这些脚本直到它们百分之百证明有毒,而这一切都毫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