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事很容易解释:她有,我没有,而她想要给我。这是当她在新工作做了几个月,薪水开始一点一点在银行里堆起来时候的事。她借给我五千大洋;如果她没这么做的话,我早就破产了。我一直没还她钱,因为我一直还不起,她搬出去而且跟别人在一起的事实并没有让我赚到五千大洋。前几天在电话里,当我刁难她说她把我的人生搞得一团糟时,她说了几句有关钱的事,有关我是不是要开始分期还给她,而我说我会每个星期还一镑给她,还她一百年。就在那时她挂了我电话。
关于钱就是那么一回事。我告诉她说我在这段关系中不快乐,说我有点想找别的对象的那些话,是她逼我说出口的。她骗我说出口。听起来很站不住脚,不过她真那么做。当时我们正开诚布公地交谈,然后她说,一副很理所当然的样子,说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很不快乐的阶段,而我表示同意;她问我是不是甚至想过要认识别人,我否认,而她笑了,说在我们这种情况下的人都会想去找别的对象,然后她说当然了,所以我承认我做过几次白日梦。当时我以为那是一种“让我们成熟地面对人生不如意”的对话,一种抽象、成人的分析:现在我知道我们谈的是她跟伊恩,还有她诱骗我来赦免她。这是个卑鄙的律师式的陷阱,而我跌了进去,因为她比我聪明太多了。
我不知道她怀孕了,我当然不知道。她没有告诉我,因为她知道我在跟别人交往(她知道我在跟别人交往是因为我这样告诉她。我们以为我们在当大人,其实我们是荒谬的天真,甚至是幼稚,以为我们其中一个可以干蠢事,并坦承这种越轨行为,而同时我们还住在一起)。我一直到好久以后才发现。那段时间我们处得很好,然后我说了一个有关生小孩的笑话,而她突然大哭了起来。所以我逼她告诉我到底为什么,她说了,之后我吵吵闹闹、自以为是、短暂而不智地发了一顿脾气(就那些一般的话——那也是我的小孩、她有什么权利,如此这般等等云云),直到她的不可置信和轻蔑使我闭嘴。
“你当时看起来不像个可靠的长期赌注。”她说,“我也没那么喜欢你。我不要生一个你的孩子。我不要去想那些会延伸到遥远未来的可怕探视权关系。而且我不要当单亲妈妈。这个决定并不困难。没有任何征询你意见的必要。”
这些想法都很公平。事实上,如果当时是我怀了孩子,我也会为了一模一样的原因去堕胎。我想不出我还能说什么。
那天晚上,在我掌握新的资讯重新思考整件怀孕的事情后,我问她为什么还坚持下去。
她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为以前我从没坚持过,当我们开始交往时,我对自己发了个誓,我要至少撑过一次低潮期,至少看看会变成怎样。所以我坚持下去。而且在你和那个白痴女人柔希的事情后……”——柔希,那个打过四炮、同步高潮、令人头痛的女生,那个萝拉怀孕时我跟她偷情的女生……“后来好长一段时间你都对我很好,而那正是我需要的。我们的交往很深入,洛,这是因为我们已经在一起相当一段时间了。我不想一竿子把它打翻另起炉灶,除非我真的得这么做。就这么回事。”
那我为什么坚持下去呢?不是因为那么高尚又成熟的理由(有什么比坚持一段摇摇欲坠的感情只因为希望能把它挽救起来更成熟的事呢?我这辈子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我坚持下去是因为:突然间,就在柔希事件告一段落之际,我发现自己再度强烈地被萝拉所吸引,简直就像我需要柔希来帮萝拉提一下味一样。而我以为我会搞砸(我不知道当时她正在实行禁欲主义),我看得出她对我失去兴趣,所以我拼了命要挽回她的兴趣,而当我挽回之后,我又再度完全对她失去兴趣。这种事常常发生在我身上,我发现。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而这或多或少导致了今天的局面。当整个令人遗憾的故事像这样一大坨似的滚出来时,就算是目光最短浅的混账,就算是最自我耽溺、自艾自怨、遭人抛弃、伤害的恋人,都可以看出这里面有一种因果关系,堕胎和柔希和伊恩和金钱全属于彼此,全都罪有应得。
狄克和巴瑞问我们要不要跟他们到酒吧喝杯小酒,但是很难想像我们围着桌子一同嘲笑那个分不清艾伯特·金(AlbertKing)和艾伯特·柯林斯(AlbertCollins)的客人(“当他检查唱片上有没有刮痕然后看到Stax的标签时,他甚至都还没搞懂。”巴瑞告诉我们,一边为对人类愚行的深刻程度前所未察而大摇其头),所以我很客气地婉拒了。我以为我们要回公寓去,所以我走向公车站,但是萝拉戳了我的手臂一下,然后转身找计程车。
“我付钱。搭二十九路回去不怎么好玩吧,不是吗?”
有道理。我们需要的交谈最好在没有随同者的情况下进行——比如小狗、小孩,和提着巨大的约翰·路易斯百货公司袋子的胖子。
我们在计程车里很安静。从七姐妹路到克劳许区只要十分钟车程,但这趟旅程极度不舒服,又紧张又不愉快,以至于我觉得我这一辈子都会把它记在心里。天空下着雨,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映射出道道阴影;计程车司机问我们是否度过愉快的一天,我们嘟哝了一声,然后他用力关上分隔板的小窗。萝拉盯着窗外,我则鬼鬼祟祟地偷看她,试图看出过去一星期以来,是否在她脸上造成任何不同。她剪了头发,跟以前一样,非常短,六十年代的短发,像米亚·法罗(MiaFarrow)一样,只不过——我可不是要讨人厌——法罗要比她更适合这种发型。因为她的发色很深,几乎是黑色的,所以当头发很短时,她的眼睛几乎占满整张脸。她没有化妆,我认为这对我有利。这很清楚地告诉我,她忧心忡忡、心思涣散,难过到无法浓妆艳抹的地步。这里有个不错的对称性:许多年前,当我把录有所罗门·柏克歌曲的卡带送给她时,她画了很浓很浓的妆,比她平常画的浓得多,也比她上星期画的浓得多,而当时我知道,或我希望,那也对我有利。所以说,你一开始得到一堆,表示事情很顺利、很正面、很刺激,然后结束时空空如也,表示事情没希望了。挺干脆的,不是吗?
(但是后来,就在我们转个弯走上通往我家的那条路时,我开始为逼近眼前的对话中的痛苦与困难感到慌张。我看到一个独身女子,满是周末夜的潇洒,往某地去与某人会面,朋友,或是情人。而当我跟萝拉住在一起时,我到底错失了什么?或许我错失了某个人坐在公交车、地铁或是计程车里,在他们的路上,来跟我会面,或许稍微打扮,或许比平时多画点妆,或许甚至有点紧张;当我年轻时,了解到是我促成这些举止,甚至只是搭个公交车,都会让我感激涕零。当你固定跟某人在一起,你不会那样觉得,如果萝拉想见到我,她只需要转过头,或从浴室走到卧室,而且她从来不会为了那段路打扮。而当她回家,她回家是因为她住在我的公寓,而不是因为我们是恋人,而当我们出去时,她有时打扮有时不打扮,取决于我们去什么地方,不过同样的,那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总之,这些不过是为了说明车窗外我看到的那个女人,她给了我启发,也给了我安慰,尽管非常短暂;也许我还没老到无法激起一趟从伦敦一区动到另一区的旅程,而且假使我真的还有机会约会,我会安排跟她在,譬如说,伊斯灵顿(Islington)区见面,而她必须大老远从斯多克纽文顿(StokeNewington)过来,一趟三四英里的路程,我会打自我这颗破旧的三十五岁之心深处感激她。)
萝拉付车钱给司机,而我则打开大门,扭亮定时灯并招呼她进门。她止住脚步翻看窗台上的邮件,只是出于习惯动作,我猜。但当然啦,她马上就自找麻烦上身。当她翻阅着那些信封时,看到伊恩的电视租费通知单,然后她犹豫了,只一秒钟的时间,不过这已足以将我心中任何残余的怀疑痕迹抹去。我觉得很反胃。
“你要的话可以带走。”我说,但是我没办法看她,而她也没看我。“省得我还要转寄一次。”不过她只是把它放回那堆信件里,然后把信件放回窗台上的外卖菜单和计程车名片中,然后开始往楼上走。